人物履歷
1982年3月至1997年7月,曾任語文報社編輯部主任、副社長、社長、總編1997年8月至2003年1月,山西師範大學副校長
2003年2月至2005年10月,山西大學副校長
2005年10月至2006年9月,山西出版集團籌委會主任
2006年9月至2010年10月,山西出版集團黨委書記、總經理
2010年10至2013年4月,山西出版傳媒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
2013年4月—2016年8月任山西省廣播電影電視局黨組書記、局長。
山西省第九次黨代會黨代表、政協第十屆山西省委員會委員。
2016年2月,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社會兼職
山西大學新聞學、傳播學碩士研究生導師、中國語文報刊協會副會長,中國版協常務理事,山西省“十大傑出青年”聯誼會會長。
主要成就
齊峰同志主持了多項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項目、省社科基金項目,出版《縱論出版產業的科學發展》等專著10餘種,在《光明日報》、《中國出版》、《出版發行研究》、《中國新聞出版報》、《山西大學學報》等報刊發表學術論文百餘篇。其中《少兒報刊研究》、《山西出版史研究》、《中西部出版產業發展的戰略思考》、《山西新聞出版改革與文化強省戰略研究》等大型科研課題,不僅填補了學界相關領域的空白,而且極大地推動了新聞出版業的改革發展。
《科學出版觀初探》、《研究型出版的提出及其創建途徑》、《山西平水刻書業與中國古代出版》等優秀論文都在業界引起了強烈反響,分別被《新華文摘》等全文轉載,被譽為“學者型的老總”。
人物榮譽
2000年9月接受中央電視台《東方之子》節目組專訪。
2006年4月入選山西省“新世紀學術技術帶頭人333人才工程”。
2007年10月獲全國首屆中華優秀出版物論文獎。
山西省十大傑出青年、山西省委省政府聯繫專家、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全國宣傳文化系統“四個一批”管理人才、全國文化體制改革先進個人。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6年2月18日,據中紀委網站訊息,經山西省委批准,山西省新聞出版廣電局黨組書記、局長齊峰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資格終止
2016年4月,運城市人大常委會罷免了省十二屆人大代表齊峰的代表職務。根據代表法的規定,齊峰的代表資格終止。
依法雙開
2016年9月6日,據山西省紀委訊息:日前,經山西省委批准,山西省紀委對山西省新聞出版廣電局原黨組書記、局長齊峰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齊峰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公款宴請和旅遊等活動,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嚴重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選拔任用幹部,利用職權為親屬在就業方面謀取利益;嚴重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大額禮金和禮品,利用職權為親屬及身邊工作人員謀取利益,公款國內旅遊;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財物,在企業經營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巨額財物。其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財物,在幹部選拔任用、企業經營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等問題涉嫌犯罪。
齊峰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齊峰開除黨籍處分;經省監察廳研究並報省人民政府批准,決定給予齊峰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