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以平

官終右副都御史。 在任職御史時,為翦除朝內外劣吏,直言劾奏,不徇私情。 賜詔祭文中有“鄉稱人瑞,國為典型”之語。

黨以平,明代鈞州(今河南省禹州市)人,字守衡,黨玫之子。十四歲便聰慧過人,正德五年(1510)考中舉人,九年(1514)登進士。歷任戶部主事、郎中、浙江參政左布政使。官終右副都御史。在任職御史時,為翦除朝內外劣吏,直言劾奏,不徇私情。每與宦官不和,又不畏權勢,常觸犯權貴。因此,年未五十便決計辭官歸里。終年83歲。賜詔祭文中有“鄉稱人瑞,國為典型”之語。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