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軍區商務局

一)貫徹執行國家對外開放、利用外資、國際經濟合作以及國內外貿易發展戰略、方針、政策,並結合實際擬訂具體政策措施和實施辦法。
(二)參與擬訂全區商貿、物流和服務業的有關管理辦法,負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全區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三)擬訂全區國內貿易發展規劃,促進城鄉市場發展,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
(四)負責建立健全全區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警和信息引導,按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
(五)負責菜市場行業管理,組織擬訂全區菜市場建設與管理辦法,組織制定菜市場管理的行業規範和菜市場改造、建設規範,審核菜市場改造、建設方案,組織菜市場建設、改造工程的驗收,參與菜市場投資審計和補貼資金髮放工作。
(六)牽頭協調全區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擬訂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按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負責商務綜合執法工作。
(七)擬訂全區中長期進出口規劃,指導協調全區進出口業務工作,匯總編報全區進出口指導目標。
(八)負責全區商務系統涉及世貿組織相關事務的研究、指導和服務工作,指導企業有關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的工作,協助有關部門進行產業損害調查。
(九)研究擬訂適應本區服務貿易發展的政策和措施,指導、協調全區服務貿易工作;組織制定全區技術貿易的管理辦法,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的工作。
(十)擬訂和執行全區利用外資的中長期發展規劃,組織擬訂全區有關外商投資政策的實施細則和管理辦法,指導全區外商投資企業審批工作,按規定許可權,負責依法核准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變更及轉報工作,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契約章程的情況。
(十一)制訂貫徹執行國家對外經濟合作政策的相關規定和實施辦法,牽頭開展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指導企業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歸口管理全區對外援助工作和多邊、雙邊對本區的無償援助及贈款,管理有關國際組織與我區經濟技術合作事務。
(十二)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