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一、本志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地方志工作條例》編寫。二、本志是《黔西縣誌》續志,記述1986年至2007年縣改革開放、經濟社會發展歷程,對原志漏誤作補正。根據需要,概述和附錄可超上限,照片和大事記可超下限。
三、本志以述、記、志、傳、錄分類,專志按篇、章、節、目統屬。每篇寫引言簡介和前志同篇概要以承前啟後。
四、資料以黨政機關的文書檔案、統計年鑑和地、縣誌書為主;此外的資料酌情採納並作考證。
五、反映時限內縣域自然、社會發生的大事用條目編年結合記事本末記述,同時發生之事用“A”代時間。
六、為去世人立傳以其貢獻、影響為標準,以卒時為序。獲省級以上表彰人物列表並選介其中的部分人物。副縣級以上人員分別在有關篇章記述。原縣誌未收入的人物用“傳記補遺”處理。
七、地名,使用縣民政部門的資料,古地名首次出現適當加注。年號用阿拉伯數字書寫;篇章節目序號用漢字。
八、補遺記述中的年號、朝代、政權、黨團、軍隊、職官皆從當時定稱;中華民國簡稱“民國”;度量衡沿用當時計量單位,數據用阿拉伯字。
九、續志時限內調整經濟結構的主要檔案,志書和報刊發表的鉤沉地方歷史的文章收入附錄中。
目錄
概述
大事記
第一篇 自然環境
第一章 地質
第一節 地層
第二節 地質構造
第三節 地質發展史
第四節 地質災害
第二章 地貌
第一節 特徵
第二節 類型
第三節 山脈
第四節 喀斯特與石漠化
第五節 區域差異
第三章 礦產
第一節 煤炭資源
第二節 煤層氣
第三節 其他非金屬礦產
第四節 金屬礦產
第五節 資源規劃分區
第四章 氣候
第一節 特徵
第二節 光、熱、水及其他
第三節 氣候類型區
第四節 災害性天氣
第五章 河流、湖泊及水資源
第一節 河流
第二節 湖泊
第三節 水資源
第六章 土地和土壤資源
第一節 土地
……
人物傳·錄表
附錄
續修《黔西縣誌》始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