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概況
黔江區地方稅務局成立於1994年9月,2000年11月,由於黔江行政體制調整,黔江開發區和黔江縣兩級地方稅務局歸併為今天的黔江區地方稅務局。
黔江區地方稅務局現有幹部職工113人,其中:局領導班子5人,副調研員4人,中層幹部29人,公務員98人,中共黨員73人,大專以上文化程度107人。內設6科3室,即辦公室、法規科、稅政科、社保科、收入核算科、征管科、人事科、監察室、黨辦;轄5所1局1廳,即城南稅務所、城東稅務所、城西稅務所、濯水稅務所、石會稅務所、正陽稅務所、稽查局和辦稅服務廳。至2010年10月,全區地稅系統企業登記戶數為1,614戶,個體登記戶數為4,788戶。
黔江區地方稅務局在重慶市地方稅務局、黔江區人民政府的正確領導下,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聚財為國、執法為民的宗旨,牢牢把握“科學發展統全局、創新工作促發展、依法治稅建環境、強化管理提效率、以人為本強素質”的工作思路,緊緊圍繞“隊伍一流、管理一流、業績一流、服務一流、形象一流”的奮鬥目標,努力打造民眾公認、上級認可、周邊認同的武陵山區地稅工作的“視窗”和“典範”,為黔江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
新區成立以來,黔江區地方稅務局認真實施“聚沙成塔”工程,各項收入逐年穩步增長。2002年突破億元大關,2005年突破2億元大關,2007年突破3億元大關,2008年突破4億元大關, 2009年突破5億元大關。2001年組織各項收入8,848萬元,2002年組織各項收入12,582萬元,2003年組織各項收入15,711萬元,2004年組織各項收入18,296萬元,2005年組織各項收入21,003萬元,2006年組織各項收入24,849萬元,2007年組織各項收入31,906萬元,2008年組織各項收入42170萬元,2009年稅費收入突破5億元,達到56442萬元,為黔江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有力的財力保證。
三個文明協調發展,文明建設取得豐碩成果。區局先後被命名為黔江區第一個文明行業、重慶直轄十周年精神文明建設先進單位、重慶市文明單位標兵、全國稅務系統文明單位;先後榮獲市級衛生先進單位、市級模範職工之家,檔案管理達市一級標準;被市局表彰為“黨風廉政建設先進單位”、“黨建工作先進單位”,被區委、區政府表彰為“工作目標考核特優單位”、“2004-2006年度平安單位”、綜治工作優秀單位、教育工作先進單位等。全系統7個基層單位,已取得國家級巾幗文明示範崗和“三、八”紅旗集體各1個,市級文明單位2個,市級青年文明號2個,市級巾幗文明示範崗1個,市局級十佳文明單位1個,市局級文明單位7個,區級文明單位6個。
機構設定
辦公室擬定本單位中長期工作規劃、年度工作計畫和有關工作制度;組織起草和審核重要文稿;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會務、檔案、信訪、保密、保衛等工作;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督查;承擔面向社會的稅務宣傳、政務信息、新聞發布及機關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辦網站運行和維護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有關事項;管理本單位後勤、行政工作。
政策法規科擬定本單位依法行政、依法治稅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涉及多稅種、綜合性稅收政策的落實工作;牽頭重大稅收案件審理和重大涉稅事項集體審批工作;承擔相關稅收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和備查備案工作,並定期進行清理、評估和反饋;承辦稅務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及追償、行政處罰工作;組織開展綜合性稅收政策調研;組織實施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檔案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組織實施本單位財務、基本建設項目、大宗物品採購審計和科所長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組織實施稅收執法責任制、稅收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承擔稅收執法質量考核工作;督察落實稅收執法檢查結論和各類審計結論;協助完成上級機關開展的各類監督和審計工作。
稅政管理科組織實施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房產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車船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投資方向調節稅、菸葉稅、契稅、耕地占用稅、教育費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等的徵收管理工作,擬定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收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相關稅種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稅基管理、彙算清繳等工作;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受理和審核相關稅種的減免和延期繳納工作;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組織實施非居民企業稅收管理工作;負責執行有關稅收法律法規和國家(地區)間稅收協定、協定(安排);負責稅收情報交換、反避稅工作;處理國家(地區)間有關稅務事項;參與國際稅收的調研和學術交流。
社會保險費徵收管理科組織實施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和離休幹部醫藥費徵收管理工作,擬定具體的徵收管理辦法;承擔市政府確定的有關規費的代征工作。
收入核算科牽頭編制年度稅收計畫,分配下達年度稅收計畫;監督檢查稅款繳、退庫情況;組織開展稅收收入分析預測、稅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點稅源監控、企業稅收資料調查工作;組織實施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稅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制度;承擔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套用工作;擬定財務管理、基本建設項目管理等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部門預算、決算的編報、執行工作;負責預算執行情況的分析、預測工作;組織實施會計核算、會計基礎規範工作,分析評估征稅成本;組織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工作;承擔本單位資產的購置、占有、使用、處置、清理和著裝管理工作;負責本單位代征、代扣、代收稅款手續費支付管理工作。
徵收管理科組織實施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擬定具體實施辦法;負責指導、檢查和處理本單位各級部門執行稅收征管法律、法規、規章中的有關事項;組織落實稅收征管數據管理和套用辦法,承辦征管質量考核、風險管理和稅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擔稅務登記、納稅申報、委託代征、代扣代繳、協稅護稅、普通發票管理、稅控器具推廣套用等工作;劃分和裁定地方稅收征管範圍;組織落實個體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稅收管理員制度;負責稅源信息的採集、整理、監控、管理工作;負責指導並開展綜合性納稅評估工作;對稅收征管及稽查提出意見和建議;負責稅源的調查研究和分析工作;承擔註冊稅務師行業管理工作;承擔本單位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工作;組織實施本單位信息技術體系建設和監督、驗收;落實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承擔本單位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支持、技術保障工作;承擔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和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組織本單位信息安全管理與實施;組織、協調和指導本單位的納稅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落實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檔案;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組織實施稅收信用體系建設;指導稅收爭議的調節;組織實施面向納稅人的稅收宣傳。
人事科組織落實幹部人事管理制度及稅務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擬定具體實施方案;承擔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和隊伍建設工作;承擔工資、人事檔案、專業技術職務管理等工作;監督檢查本單位執行幹部人事規章制度情況;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員培訓、學歷教育管理制度、工作規劃、年度計畫,開展培訓質量考核與評估;承擔本單位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協助完成上級機關開展的巡視工作。
監察室組織落實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制度,擬定具體實施辦法;監督檢查監察對象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情況;監督檢查本單位選拔任用幹部、貫徹黨風廉政責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況;協助黨組組織協調本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對監察對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有關申訴;查處監察對象違法違紀案件;開展執法監察、行政效能監察和糾風工作。
機關黨委辦公室負責本單位黨的建設及群團工作;承擔本單位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設和稅務文化建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