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研究與教學督導室是在學校黨委和校長、分管校長領導下,主管教育教學改革、研究和進行教學質量督導、評價的二級機構,主要職責是:一、教育教學改革、研究工作 主要職責是處理好本部門的日常事務工作和高等教育的理論研究工作,協調好與各部門之間的關係。對有關學校建設和發展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為學校決策提供諮詢;為學校領導及各部門提供高等教育改革的資料和信息,發揮諮詢和參謀的作用。 1、根據黨的教育方針、政策和國內外醫學教育改革動態、經驗,研究高等醫學教育教學規律,為學校教育改革提供指導性信息和教育教學改革的建議與構想,為學校領導決策提供服務。 2、推動高等教育科學研究,負責學校教學研究課題有關工作。組織全校教學研究的學術研討和經驗交流 3、借鑑先進院校的辦學經驗,通過調研、考察、學習等,並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在學校專業建設方面,包括學校專業設定調整、新設專業和特色專業的申報、檢查、驗收,不定期地向領導提出相關決策建議。 4、就教學改革的問題進行專題調查研究,提出書面意見,擬訂教學改革的執行計畫、方案等供學校領導決策參考。 5、指導並協助其它部門完成教學研究、教學改革、教學管理的工作任務。 6、加強與其他院校之間的橫向聯繫,交流資料和有關情報,組織參加校外高教研究的學術活動。 7、深入教學第一線調查了解課程計畫的貫徹執行情況,組織教學檢查,總結教學工作經驗,組織召開教學改革經驗交流會。 8、制定教育評估方案和標準,組織教育評估工作。 9、 負責學校教學質量的調研、監控、評估,協助教務處組織期初、期中、期末常規教學檢查和輔導答疑、試卷抽查。 10、研究並開展教風學風建設,組織教學督導進行教學監督。 11、蒐集有關高教改革的最新和重要信息,編髮相關動態信息,為學校領導的重要講話、學校行政管理等工作提供信息背景和相關材料,供學校領導決策參考。 12、建立健全高教檔案管理工作制度,並認真落實。負責學校高教研究相關檔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鑑定和登記、統計等工作,負責教學質量檔案材料的整理、分類、鑑定、統計、裝訂和保管,熟悉所保管的檔案情況。 13、完成學校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二、教學督導評價工作 堅持寓導於督,督導結合,以督促導,以導為主的原則,督導室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1、根據上級有關教育督導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對全校的教育教學工作的過程、環節(含理論教學、實驗教學等各個教學環節)進行監督、檢查、評估、指導,並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協調、組織教學督導專家經常深入到教學班級隨機聽課(含理論教學和實驗教學),執行授課計畫以及課堂教學情況,對任課教師進行課堂教學質量評價。 2、協助並參與學校教務處安排的開學、期中、期末或專項教學檢查和各項評教工作及考試紀律的督查。 3、負責督導新進教師儘快熟悉教學過程,掌握教育教學規律,改進教學方法,提高教育教學水平。 4、參與新進教師開課及試講的考評,參與教師的職稱評聘工作。 5、定期組織學生開展評教活動,聽取學生對教學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組織學生教學信息員進行教師的日常教學信息反饋;不定期召開教學相長會。 6、開展教學評估檢查工作,按照教務部門對各系(部)教學評估的要求,檢查各項活動的落實情況,參與優質課比賽,優秀教學成果、優秀教案、優秀中青年骨幹教師的評選工作及系(部)教學管理與教學改革的評估工作。 7、負責教學督導隊伍建設,組織督導專家學習教育部《關於加強高職高專教育人才培養工作的意見》和《關於全面提高高等職業教育教學質量的若干意見》等檔案,了解國家對高職高專學校的總體要求。 8、定期向學校領導匯報督導工作,與教務處、各系部緊密配合,及時反饋督導工作的信息,對發現的問題進一步進行跟蹤。 9、調查了解各系(部)教風、學風及師德建設情況,提出建設性意見和建議,協助有關部門搞好教風和學風建設 10、完成學校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高等教育研究與教學督導室是在學校黨委和校長、分管校長領導下,主管教育教學改革、研究和進行教學質量督導、評價的二級機構,主要職責是:一、教育教學改革、研究工作 主要職責是處理好本部門的日常事務工作和高等教育的理論研究工作,協調好與各部門之間的關係。對有關學校建設和發展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為學校決策提供諮詢;為學校領導及各部門提供高等教育改革的資料和信息,發揮諮詢和參謀的作用。 1、根據黨的教育方針、政策和國內外醫學教育改革動態、經驗,研究高等醫學教育教學規律,為學校教育改革提供指導性信息和教育教學改革的建議與構想,為學校領導決策提供服務。 2、推動高等教育科學研究,負責學校教學研究課題有關工作。組織全校教學研究的學術研討和經驗交流 3、借鑑先進院校的辦學經驗,通過調研、考察、學習等,並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在學校專業建設方面,包括學校專業設定調整、新設專業和特色專業的申報、檢查、驗收,不定期地向領導提出相關決策建議。 4、就教學改革的問題進行專題調查研究,提出書面意見,擬訂教學改革的執行計畫、方案等供學校領導決策參考。 5、指導並協助其它部門完成教學研究、教學改革、教學管理的工作任務。 6、加強與其他院校之間的橫向聯繫,交流資料和有關情報,組織參加校外高教研究的學術活動。 7、深入教學第一線調查了解課程計畫的貫徹執行情況,組織教學檢查,總結教學工作經驗,組織召開教學改革經驗交流會。 8、制定教育評估方案和標準,組織教育評估工作。 9、 負責學校教學質量的調研、監控、評估,協助教務處組織期初、期中、期末常規教學檢查和輔導答疑、試卷抽查。 10、研究並開展教風學風建設,組織教學督導進行教學監督。 11、蒐集有關高教改革的最新和重要信息,編髮相關動態信息,為學校領導的重要講話、學校行政管理等工作提供信息背景和相關材料,供學校領導決策參考。 12、建立健全高教檔案管理工作制度,並認真落實。負責學校高教研究相關檔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鑑定和登記、統計等工作,負責教學質量檔案材料的整理、分類、鑑定、統計、裝訂和保管,熟悉所保管的檔案情況。 13、完成學校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二、教學督導評價工作 堅持寓導於督,督導結合,以督促導,以導為主的原則,督導室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1、根據上級有關教育督導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對全校的教育教學工作的過程、環節(含理論教學、實驗教學等各個教學環節)進行監督、檢查、評估、指導,並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協調、組織教學督導專家經常深入到教學班級隨機聽課(含理論教學和實驗教學),執行授課計畫以及課堂教學情況,對任課教師進行課堂教學質量評價。 2、協助並參與學校教務處安排的開學、期中、期末或專項教學檢查和各項評教工作及考試紀律的督查。 3、負責督導新進教師儘快熟悉教學過程,掌握教育教學規律,改進教學方法,提高教育教學水平。 4、參與新進教師開課及試講的考評,參與教師的職稱評聘工作。 5、定期組織學生開展評教活動,聽取學生對教學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組織學生教學信息員進行教師的日常教學信息反饋;不定期召開教學相長會。 6、開展教學評估檢查工作,按照教務部門對各系(部)教學評估的要求,檢查各項活動的落實情況,參與優質課比賽,優秀教學成果、優秀教案、優秀中青年骨幹教師的評選工作及系(部)教學管理與教學改革的評估工作。 7、負責教學督導隊伍建設,組織督導專家學習教育部《關於加強高職高專教育人才培養工作的意見》和《關於全面提高高等職業教育教學質量的若干意見》等檔案,了解國家對高職高專學校的總體要求。 8、定期向學校領導匯報督導工作,與教務處、各系部緊密配合,及時反饋督導工作的信息,對發現的問題進一步進行跟蹤。 9、調查了解各系(部)教風、學風及師德建設情況,提出建設性意見和建議,協助有關部門搞好教風和學風建設 10、完成學校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