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簡介
鶴崗市中級人民法院成立於1980年,法院審判辦公樓現坐落於鶴崗市南山區北紅旗路。全院有人員118人,本科學歷106人,占總人數的89.8%,研究生學歷3人,占總人數的2.5%。鶴崗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區域有工農區、南山區、向陽區、興安區、東山區、興山區、蘿北縣、綏濱縣,轄區面積1.5萬平方公里,人口110萬。
機構設定
鶴崗市中級人民法院現設有立案庭、民事審判一庭、民事審判二庭、民事審判三庭、刑事審判一庭、刑事審判二庭、行政審判庭、行政執行辦公室、審判監督庭、執行局(執行一庭、執行二庭)、賠償委員會、審判管理辦公室、技術室、政治部(幹部科、宣傳教育科)、紀檢監察室、研究室、辦公室、機關黨委、信訪辦、司法行政裝備管理科、法警支隊、省法官學院鶴崗分院等22個部門。
法院建設
近年來,鶴崗市中級人民法院立足“司法為人,公正司法”的主題,秉承“勤政、廉政、公正”的鶴崗法院院訓,堅持抓班子強隊伍,抓審判促發展,抓管理提質效,抓基層打基礎,以創先爭優為抓手,不斷強化機制創新、提升審判質效、全力服務民眾服務大局,各項工作連攀新高。2011年以來,綜合結案率、執結率、發改率三項指標均居全省法院前列,鶴崗中院連續三年進入全省先進中級法院行列。每年有50多個集體和個人獲得省級以上榮譽,相繼培養、選樹了“全國模範法官”潘英華;“全國最美基層法官”、“時代楷模”孫波等全國叫響的模範人物。
所獲榮譽
因工作業績突出,近年來,鶴崗市中級人民法院先後被評為全國法院“兩評查”活動先進集體、全國法院司法警察執法規範化活動先進單位、“全國婦女維權先進集體”、省級文明單位、省級普法先進集體、全省“涉訴信訪工作”先進中級人民法院、“全省法院文化建設示範單位”、全市“政法系統主題教育實踐活動”先進集體、全市先進基層黨組織、全市“五五”普法學法用法示範機關;2011年—2013年連續三年被評為全省先進中級人民法院;南山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一庭庭長潘英華被評為全國模範法官、全省道德模範;工農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審判員孫波被評為全國最美基層法官、全國模範法官,被中宣部授予“時代楷模”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