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繁榮發展我省少數民族文化事業,促進邊疆文化大省建設,推動各民族團結進步和共同發展,按照《國務院關於進一步繁榮發展少數民族文化事業的若干意見》(國發2009〕29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特提出如下意見。
一、繁榮發展我省少數民族文化事業具有重要意義
(一)我省少數民族文化是龍江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我省是一個多民族散雜居的邊境省份,有包括滿、朝鮮、蒙古、回、達斡爾、鄂溫克、錫伯、柯爾克孜、赫哲、鄂倫春10個世居少數民族在內的53個少數民族成份,少數民族總人口近200萬人。在長期的歷史發展和生產實踐中,我省各少數民族創造出了絢爛多姿的民族文化。這些寶貴的少數民族文化為全省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的發展提供了不盡的文化滋養與強大的精神動力,是龍江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各民族文化兼容並蓄,相互交融,形成了我省獨特的民族文化品牌,極大地豐富和發展了龍江文化的內涵,提高了中華民族的文化認同感和向心力,為促進民族團結進步和共同繁榮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
(二)繁榮發展少數民族文化事業是一項長期而重大的戰略任務。弘揚我省獨具魅力的少數民族優秀文化是提升我省文化軟實力的必由之路。省委、省政府歷來高度重視和關心少數民族文化事業,把民族文化事業發展作為促進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重要內容來抓,並取得了明顯成效。全省各少數民族傳統節日及風俗習慣得到有效傳承,少數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得到大力弘揚,少數民族文學藝術日益繁榮。但是,必須清醒地看到,我省少數民族文化事業基礎還比較薄弱,公共文化設施不健全,人才相對缺乏,文化產品和服務供給能力不足,文化遺產保護困難,文化產品競爭力不強等問題,與邊疆文化大省建設目標和廣大少數民族民眾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還有一定差距。因此,必須從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鞏固民族團結、促進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的高度,深刻認識繁榮發展少數民族文化事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把繁榮發展少數民族文化事業作為一項戰略任務,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著力加以推進。
二、繁榮發展少數民族文化事業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目標任務
(三)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牢牢把握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緊緊圍繞共同團結奮鬥、共同繁榮發展的民族工作主題,以建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為主線,以完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為重點,以加強基礎設施建設為手段,以推動文化創新為動力,以滿足全省少數民族民眾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為出發點和落腳點,促進民族團結,實現共同進步,推動我省少數民族文化事業大發展大繁榮,為建設邊疆文化大省做貢獻。
(四)基本原則:堅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弘揚主鏇律,提倡多樣化。堅持面向世界,面向未來,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民眾的原則,推動少數民族文化的改革和創新。充分發揮政府和市場的作用,促進少數民族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協調發展。堅持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優先發展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文化事業,保障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各民族民眾的基本文化權益,堅持保護和弘揚少數民族文化特色優勢,遵循少數民族文化自身發展規律和特點。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不斷完善扶持少數民族文化事業發展的政策措施。
(五)目標任務:到2020年,民族地區文化基礎設施和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主要指標達到或超過全省平均水平,少數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得到有效保護、傳承和弘揚。建設一批重點民族文化項目和工程,加強對少數民族文化的挖掘整理和推廣工作。創作並推出一批能夠體現我省民族特色、反映時代精神、具有較高藝術水準的文藝精品。文化市場體系更加健全,少數民族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得到進一步繁榮發展,少數民族民眾的基本文化權益得到有效保障,少數民族文化的工作體制機制創新取得重大突破,政策法規更加完備,政府文化管理和服務職能顯著提高。少數民族文藝人才的培養體系逐步完善,隊伍素質明顯提高,基本實現公共文化服務均等化。少數民族文化藝術對外交流邁出重大步伐,國內外影響力進一步提高。
三、加強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公共文化基礎設施建設
(六)加快公共服務基礎設施建設。要統一規劃,確定我省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公共文化基礎設施的建設方案。各級政府要積極出台政策,籌措資金,對哈爾濱、牡丹江、齊齊哈爾、雞西4個市具有民族文化特色的民眾藝術館建設給予重點投入,使其達到國家規定標準。對少數民族居住相對集中的69個民族鄉(鎮)的文化館(站)視情況進行改擴建,未達標的要達到部頒標準。省級民眾藝術館、省民間藝術館在建設規劃中要專門設立達到一定標準的少數民族民眾藝術分館及少數民族民間藝術館分館。在民族村也應根據實際情況建成具有多項功能的文化室。城市在社區文化中心建設中要考慮城市散居少數民族民眾文化需求。
(七)加大對少數民族文藝團體、圖書館、博物館的建設扶持力度。各地要從政策、資金上重點扶持能夠體現民族特色的少數民族文藝團體發展。大慶、齊齊哈爾、佳木斯市要加強杜爾伯特蒙古族自治縣、梅里斯達斡爾族區、同江市民族博物館、圖書館和文化館建設。要鼓勵社會力量興辦各類民族博物館。各地綜合類博物館也要突出當地少數民族特色,設立少數民族文化展覽室、陳列室。加強少數民族文物徵集工作,改善館藏少數民族文物保存條件,做好少數民族文物鑑定和定級工作,提升管理、研究和展示服務水平。
(八)加快廣播影視事業基礎設施建設。要進一步推進廣播電視“村村通”工程,採用無線、有線網路和直播衛星方式,在少數民族民眾居住相對集中的地區特別是偏遠農村,加快實現已通電自然村廣播電視戶戶通,建立健全農村廣播電視公共服務體系,消滅盲區,增強覆蓋效果。在推進農村電影放映工程、農家書屋工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及其他重大文化工程時,要優先向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安排並加大傾斜力度。在少數民族民眾居住相對集中的地區,縣(區)圖書館、鄉(鎮)綜合文化站、村文化室和社區文化中心要具備向民眾提供文化信息數位化服務的能力,滿足少數民族民眾多層次、多樣化的精神文化需求。
四、加強少數民族傳統文化的搶救和保護工作
(九)加強對少數民族文化遺產的挖掘和保護。全省各地在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和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工作中,要進一步加強對少數民族文化遺產的調查登記,對少數民族地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予以重點傾斜,支持少數民族非物質文化遺產申報世界文化遺產及申報國家、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加大保護力度。在少數民族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豐富地區的縣(區)、鄉(鎮),建立一批傳承館(所),開展少數民族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保護示範基地建設,拓展市場經濟條件下少數民族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新途徑。大力支持省民族博物館建設,強化徵集、展覽少數民族文物的手段與條件。進一步加強對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瀕危項目和代表性傳承人的扶持;扶持少數民族古籍搶救、蒐集、保管、整理、翻譯、出版和研究工作,實現少數民族古籍的科學管理和有效保護。
(十)加快少數民族特色文化旅遊的保護開發工作。積極開展少數民族文化生態保護工作,推進我省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赫哲族文化生態區的建設工作。各有關部門要加大對具有濃郁傳統文化特色的少數民族村寨的保護、開發、建設力度。加快少數民族典型民居、公共建築申報各類文物保護單位和各級歷史文化名村、名鎮、名城工作步伐,重點加強民族村寨和古鎮開發建設,結合當地實際,發展少數民族風情旅遊和鄉村特色旅遊。爭取我省民族地區更多民族文化旅遊項目進入國家和省重點項目規劃,打造一批民族文化旅遊精品,鼓勵少數民族文化產業多樣化發展,積極發展少數民族旅遊、展演、影視等產業基地,促進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發展。
(十一)加強少數民族語言文字保護工作、扶持少數民族新聞出版事業。加強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翻譯出版工作。省民委與有關新聞出版單位要加強黑龍江省民族文化網站建設,支持少數民族文字網站和新興傳播載體有序發展。少數民族新聞出版事業屬公益性文化事業,要加大對公益性少數民族新聞出版單位的扶持力度。加大對民族類新聞媒體的扶持力度,加快設備和技術更新,提高信息化水平和傳播能力,擴大覆蓋面與受益面。對涉及少數民族事務的重大宣傳報導活動,少數民族文字重大出版項目,也要給予重點扶持。加強少數民族優秀廣播影視作品的引進和製作工作,提高杜爾伯特蒙古族自治縣電視台蒙語節目的比例和自辦率。各有關部門要加強調研,整合資源,在“十二五”期間實現向少數民族民眾和民族地區基層單位免費贈閱宣傳黨和國家大政方針、傳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普及科學文化技術知識的圖書、報刊和音像製品等出版物。加強邊境地區文化產品進出口市場監管,清除各種非法印刷品,加強衛星接收設施監督管理工作,防止非法盜版、接收、傳播境外廣播電視節目,有效防範境外敵對勢力文化滲透活動,維護邊疆地區文化安全。
五、大力推動少數民族文化創新,積極培育少數民族文化產業
(十二)大力推動少數民族文化創新。國家舞台藝術精品工程要進一步向少數民族地區傾斜,加大對少數民族藝術精品創作扶持力度,打造一批有影響的少數民族文學、戲曲、影視、音樂等文化藝術品牌。要組織藝術家們到民族地區採風和創作,到2015年力爭我省10個世居少數民族每個民族能夠創作一首水準較高、能夠產生一定影響的歌曲。深入開展黑龍江省少數民族文學獎評獎活動,大力促進少數民族文學服務於少數民族文化生活的能力,對優秀少數民族文化作品及有突出貢獻的文化工作者要給予獎勵和表彰,進一步激發少數民族文化創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要在“十二五”期間高起點、高水平地策劃好一台能夠準確生動地反映我省少數民族特點的歌舞節目。利用中外互辦文化年和在國外舉辦的中國文化節、文化周、藝術周、文物展、博覽會等進行文化交流活動,進一步提升我省少數民族文化的國際影響力,大力推動少數民族文化與海外華人華僑、台灣同胞、港澳同胞的交流,增強中華文化的認同感,為促進國家和平統一服務。進一步發揮邊境少數民族人文優勢和我省跨境民族優勢,加強與俄羅斯、朝鮮、韓國等國家文化交流,促進和諧周邊環境建設。
(十三)大力開展民眾性少數民族文化活動。辦好黑龍江省少數民族文藝會演、黑龍江省少數民族少兒聲樂舞蹈器樂比賽、黑龍江省少數民族美術書法攝影展覽、黑龍江省少數民族民間工藝品展覽、黑龍江省少數民族文學獎評獎和黑龍江省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等具有我省少數民族文化特色的文化品牌活動。支持基層開展豐富多彩的民眾性少數民族傳統節慶和文化活動,加強指導和管理。在尊重民眾首創精神,發揮各族民眾在文化建設中的主體作用的同時,鼓勵各類專業文藝表演團體面向基層拓展演出市場。鼓勵各級各類藝術團體創作排練貼近少數民族民眾生活、反映時代風貌、民眾喜聞樂見的優秀劇(節)目。鼓勵各文藝團體深入少數民族地區演出。省、市組織的文化、科普下鄉活動要向民族地區傾斜,保障少數民族民眾的藝術觀賞需求。要認真組織參加國家舉辦的全國少數民族文藝會演和全國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及省際間的文體賽事。
(十四)積極培育少數民族文化產業。要在具有我省特色的少數民族文化生態區域,逐步建設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文化市場體系,培育少數民族文化產品市場和要素市場,形成富有效率的文化生產和服務運行機制。要引進資金、技術,積極對我省少數民族傳統文化藝術進行提檔升級。充分發揮少數民族文化資源優勢,鼓勵少數民族文化產業多樣化發展,促進文化產業與教育、科技、信息、體育、旅遊、休閒等領域聯動發展。推出一批具有戰略性、引導性和帶動性的少數民族重大文化產業項目。全省要在2015年前建設好15個少數民族文化傳承基地,15個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項目培訓基地,10個少數民族文化工作聯繫點,10個少數民族文學創作基地。進一步提高少數民族文化產業在經濟總量中的比重,在重點領域取得跨越式發展。
六、建立健全少數民族文化事業發展的體制機制
(十五)完善少數民族文化事業發展的制度保障體系。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在修訂有關文化事業和產業政策時,要充分考慮少數民族文化的特殊性,增加專條專款加以明確。加強法制建設,研究制定有關少數民族文化保護和發展的地方性法規和政策措施,從少數民族文化事業發展的實際出發,建立健全政策法規,形成有利於少數民族文化事業科學發展的制度保障體系。
(十六)加強少數民族文化事業發展的經費保障。各級政府要加大對少數民族文化事業的支持力度,根據少數民族文化事業發展需要,適時研究制定有關少數民族文化保護和發展的經費保障政策措施,切實落實相關財政、稅收優惠政策,鼓勵和扶持少數民族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發展。
(十七)加快少數民族文化人才隊伍建設。努力營造有利於優秀人才脫穎而出的體制和社會環境,造就一支數量充足、素質較高的少數民族文化工作者隊伍。著力培養一批藝術拔尖人才、經營管理人才、專業技術人才,積極保護和扶持少數民族優秀民間藝人和瀕危文化項目傳承人。積極推進民族文化、民族體育進校園,民族知識進課堂工作。鼓勵高等院校和科研機構參與搶救少數民族瀕危文化,推動相關學科建設,不斷壯大少數民族文化保護隊伍,並推動瀕危文化保護工作科學發展。
七、加強對少數民族文化工作的領導
(十八)切實把少數民族文化工作擺上更加重要的位置。各級政府要進一步提高對少數民族文化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切實把少數民族文化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納入科學發展考評體系。加強對少數民族文化工作的調查研究,定期聽取工作匯報,作出部署,狠抓落實。關心支持各級少數民族文化工作部門和單位的建設,充分調動少數民族文化工作者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
(十九)推動形成少數民族文化工作分工協作、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在各級黨委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政府統籌協調、業務部門主管、有關部門密切配合、社會各界廣泛參與的少數民族文化工作格局。省直各有關部門在編制規劃、部署工作時,要把少數民族文化工作作為重要內容,從政策、財力、物力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共同推動全省少數民族文化事業的發展與繁榮。進一步加強輿論宣傳,各地要充分利用每年8月全省“民族團結宣傳月”活動的契機,集中宣傳我省少數民族工作,宣傳民族政策、民族知識,宣傳民族團結進步模範集體和模範個人的先進事跡,營造有利於少數民族文化事業發展的社會氛圍。充分發揮各方面的積極作用,不斷開創我省少數民族文化工作的新局面。
(二十)加強督促檢查。各市(地)政府(行署)要按照國發2009〕29號檔案和本意見精神,結合本地實際,研究制定貫徹實施的具體意見和辦法。民族、文化部門要加強對各地繁榮發展少數民族文化事業的指導和對本意見貫徹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二○一一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