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黑龍江大學大學生活動中心位於黑龍江大學B區“學生之家”三樓,是校學生活動中心管委會、校學生會、校社團聯合會等校級學生組織的辦公室所在地,並設有報告廳、多功能廳、聲控室、會議室、舞蹈排練室、聲樂排練室、社團活動室(3個)、備品室(2個)等廳室,系在校學生日常文化活動的主要場所。大學生活動中心管委會簡介
黑龍江大學大學生活動中心管委會由黑龍江大學學工部(學生處)綜合辦公室指導日常工作,下設秘書處、宣傳部、外聯部、活動部、策劃部、傳媒部六個智慧型部門,主要負責學生活動中心日常管理及維護,監督和協調各學院(部)學生組織(社團)在學生活動中心按規定有序開展活動。企業文化大學生活動中心管委會自2002年11月正式成立以來,經過多年的發展,幾代人的努力,已經有了自己的企業文化、組織特色。如今,在全面建設和諧校園的氛圍之中,在一批優秀的學生幹部帶領之下,校學生活動中心管委會秉承“從平常中來,到平常中去,全心全意為師生服務”的工作宗旨,本著“認認真真學習,踏踏實實工作”的組織理念,以“大活是我家,我愛我家”的團隊意識,正向著新的目標不斷前行!
部門分工秘書處:負責活動中心的值班工作安排、日程規劃、會議記錄,規整中心成員檔案以及相關文書書寫。
宣傳部:負責活動中心的活動前期宣傳,活動海報的設計製作,活動的采編報導。
外聯部:負責活動中心與其他組織機構、協會社團的溝通聯絡,活動策劃和早期準備以及活動資金的籌備, 贊助的拉取。
活動部:負責活動中心硬體設施維護、日常備品統計、活動的組織協調和秩序維持。
策劃部:負責活動中心所組織的活動策劃,活動安排。
傳媒部:負責活動中心的網路建設及維護,保障設備正常運行。
主任:孫 悅
副主任:吳歆哲 齊桂玄
秘書處:周家寶
田 靜(副)、陳 琦(副)
活動部:馬博文
王 垠(副)、明 月(副)
外聯部:裴 根
王雨晴(副)、張 鵬(副)
宣傳部:楊 健
姜 卓(副)、李文博(副)
策劃部:李重寰
荊丹陽(副)、紀傳宇(副)
傳媒部:王 梓
鄧學超(副)
上午:08:00~~12:00
下午:13.30~~17:00
晚上:18.00~~21:00
指導老師: 大學生活動中心管委會自成立以來,先後由劉東興、潘卓然、孫長征、初陽等老師指導日常工作,現由黑龍江大學學工部(學生處)綜合辦公室王夏曦老師負責。
學生幹部:
屆次 | 職務 | 姓名 | 年級 | 學院 | 專業 |
2002屆 | 主任 副主任 | 姚 塞 尹相輝 | 2000級 2000級 | - | |
2003屆 | 主任 | 蘇樹濤 張 丹 | 2001級 2002級 | 經濟學院 西語學院 | |
2004屆 | 主任 | 張德寶 李小龍 | 2002級 2003級 | 新聞傳播學院 法學院 | |
2005屆 | 主任 | 李小龍 | 2003級 | 法學院 | |
副主任 | 高金寶 | 2003級 | 文學院 | ||
2006屆 | 主任(秋) | 李百通 | 2004級 | 歷史文化旅遊學院 | |
主任(春) | 劉東旭 | 2004級 | 文學院 | ||
副主任 | 遲 騁 | 2004級 | 新聞傳播學院 | ||
2007屆 | 主任 | 潘和偉 | 2005級 | 歷史文化旅遊學院 | |
副主任 | 趙 媛 | 2005級 | 法學院 | ||
2008屆 | 主任 | 張 珊 | 2006級 | 文學院 | |
副主任 | 孫婧琦 | 2006級 | 藝術學院 | ||
副主任 | 於福泉 | 2007級 | 法學院 | ||
2009屆 | 主任 | 李昊哲 | 2007級 | 生命科學學院 | 食品工程 |
副主任 | 李志敏 | 2007級 | 經濟與工商管理學院 | 金融學 | |
副主任 | 門奇森 | 2007級 | 經濟與工商管理學院 | 市場行銷 | |
2010屆 | 主任 | 狄見非 | 2008級 | 經濟與工商管理學院 | 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 |
副主任 | 高海鵬 | 2008級 | 農學院 | 農業資源 | |
副主任 | 於夢晗 | 2008級 | 哲學與公共管理學院 | 公共事業管理 | |
2011屆 | 主任 | 孫悅 | 2009級 | 新聞傳播學院 | 廣播電視編導 |
副主任 | 齊桂玄 | 2009級 | 建築學院 | 土木 | |
副主任 | 吳歆哲 | 2009級 | 歷史文化旅遊學院 | 滿語 |
大學生活動中心廳室管理細則
1.外來人員須出示有效證件或經值班人員批准後方可入內。
2.各廳室須申請聯繫單後方可外借,並將申請單位的姓名、院系、聯繫方式留下,等候通知和安排。
3.活動中心成員和使用中心的單位要維護中心的設備完好無損,如有損壞,由使用單位負責賠償,活動結束後,保證使用廳室恢復原貌。
4.不允許任何單位和個人在活動中心牆上、音響上貼上懸掛任何物品,如:海報、照片、條幅及其它裝飾物品。
5.各廳室活動期間,不允許場內人員站在椅子、桌子或暖氣片上,注意活動秩序。
6.其他組織人員使用電話時,要登記其打電話的事由及姓名、職務,禁止打私人電話。
7.外來人員不得隨意走動,須由值班人員引領到指定位置,在規定範圍內活動。
8.禁止任何人員在活動中心任何地方吸菸,違者將被勒令離開。
9.各廳室開展活動布置場地時,必須留出防火通道並保證出入暢通。
10.拒絕在活動中心開展與燃放煙花、煙火相關的活動。
11.不得隨意移動消防、安全等設施設備。
12.服從活動中心工作人員的統一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