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大學大學生活動中心

黑龍江大學大學生活動中心

黑龍江大學大學生活動中心管委會是唯一由黑龍江大學學工部(學生處)指導日常工作的校級學生組織。

基本信息

大學生活動中心平面圖大學生活動中心平面圖
黑龍江大學大學生活動中心位於黑龍江大學B區“學生之家”三樓,是校學生活動中心管委會、校學生會、校社團聯合會等校級學生組織的辦公室所在地,並設有報告廳、多功能廳、聲控室、會議室、舞蹈排練室、聲樂排練室、社團活動室(3個)、備品室(2個)等廳室,系在校學生日常文化活動的主要場所。

大學生活動中心管委會簡介

大學生活動中心管委會徽標大學生活動中心管委會徽標
黑龍江大學大學生活動中心管委會由黑龍江大學學工部(學生處)綜合辦公室指導日常工作,下設秘書處、宣傳部、外聯部、活動部、策劃部、傳媒部六個智慧型部門,主要負責學生活動中心日常管理及維護,監督和協調各學院(部)學生組織(社團)在學生活動中心按規定有序開展活動。企業文化

大學生活動中心管委會自2002年11月正式成立以來,經過多年的發展,幾代人的努力,已經有了自己的企業文化、組織特色。如今,在全面建設和諧校園的氛圍之中,在一批優秀的學生幹部帶領之下,校學生活動中心管委會秉承“從平常中來,到平常中去,全心全意為師生服務”的工作宗旨,本著“認認真真學習,踏踏實實工作”的組織理念,以“大活是我家,我愛我家”的團隊意識,正向著新的目標不斷前行!

部門分工

秘書處:負責活動中心的值班工作安排、日程規劃、會議記錄,規整中心成員檔案以及相關文書書寫。
宣傳部:負責活動中心的活動前期宣傳,活動海報的設計製作,活動的采編報導。
外聯部:負責活動中心與其他組織機構、協會社團的溝通聯絡,活動策劃和早期準備以及活動資金的籌備, 贊助的拉取。
活動部:負責活動中心硬體設施維護、日常備品統計、活動的組織協調和秩序維持。
策劃部:負責活動中心所組織的活動策劃,活動安排。
傳媒部:負責活動中心的網路建設及維護,保障設備正常運行。

現任負責人:

主任:孫 悅
副主任:吳歆哲 齊桂玄

秘書處:周家寶
田 靜(副)、陳 琦(副)
活動部:馬博文
王 垠(副)、明 月(副)
外聯部:裴 根
王雨晴(副)、張 鵬(副)
宣傳部:楊 健
姜 卓(副)、李文博(副)
策劃部:李重寰
荊丹陽(副)、紀傳宇(副)
傳媒部:王 梓
鄧學超(副)

工作時間

上午:08:00~~12:00
下午:13.30~~17:00
晚上:18.00~~21:00

歷屆負責人

指導老師: 大學生活動中心管委會自成立以來,先後由劉東興、潘卓然、孫長征、初陽等老師指導日常工作,現由黑龍江大學學工部(學生處)綜合辦公室王夏曦老師負責。
學生幹部:

屆次 職務 姓名 年級 學院 專業
2002屆 主任
副主任
姚 塞
尹相輝
2000級
2000級
-
2003屆 主任 蘇樹濤
張 丹
2001級
2002級
經濟學院
西語學院

2004屆 主任 張德寶
李小龍
2002級
2003級
新聞傳播學院
法學院

2005屆 主任 李小龍 2003級 法學院

副主任 高金寶 2003級 文學院
2006屆 主任(秋) 李百通 2004級 歷史文化旅遊學院

主任(春) 劉東旭 2004級 文學院

副主任 遲 騁 2004級 新聞傳播學院
2007屆 主任 潘和偉 2005級 歷史文化旅遊學院

副主任 趙 媛 2005級 法學院
2008屆 主任 張 珊 2006級 文學院

副主任 孫婧 2006級 藝術學院

副主任 於福泉 2007級 法學院
2009屆 主任 李昊哲 2007級 生命科學學院 食品工程

副主任 李志敏 2007級 經濟與工商管理學院 金融學

副主任 門奇森 2007級 經濟與工商管理學院 市場行銷
2010屆 主任 狄見非 2008級 經濟與工商管理學院 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

副主任 高海鵬 2008級 農學院 農業資源

副主任 於夢晗 2008級 哲學與公共管理學院 公共事業管理
2011屆 主任 孫悅 2009級 新聞傳播學院 廣播電視編導

副主任 齊桂玄 2009級 建築學院 土木

副主任 吳歆哲 2009級 歷史文化旅遊學院 滿語

大學生活動中心廳室管理細則

1.外來人員須出示有效證件或經值班人員批准後方可入內。
2.各廳室須申請聯繫單後方可外借,並將申請單位的姓名、院系、聯繫方式留下,等候通知和安排。
3.活動中心成員和使用中心的單位要維護中心的設備完好無損,如有損壞,由使用單位負責賠償,活動結束後,保證使用廳室恢復原貌。
4.不允許任何單位和個人在活動中心牆上、音響上貼上懸掛任何物品,如:海報、照片、條幅及其它裝飾物品。
5.各廳室活動期間,不允許場內人員站在椅子、桌子或暖氣片上,注意活動秩序。
6.其他組織人員使用電話時,要登記其打電話的事由及姓名、職務,禁止打私人電話。
7.外來人員不得隨意走動,須由值班人員引領到指定位置,在規定範圍內活動。
8.禁止任何人員在活動中心任何地方吸菸,違者將被勒令離開。
9.各廳室開展活動布置場地時,必須留出防火通道並保證出入暢通。
10.拒絕在活動中心開展與燃放煙花、煙火相關的活動。
11.不得隨意移動消防、安全等設施設備。
12.服從活動中心工作人員的統一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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