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88.09—1992.07,中南政法學院法律系行政法專業學習;
1992.07—2001.04,中南政法學院教師(其間:1994.09—1997.07中南政法學院法律系憲法專業碩士研究生學習;1997.09—2000.07北京大學法學院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專業博士研究生學習);
2001.04—2006.09,深圳大學法學院教師、副教授(2002.12)(其間:2002.09—2005.10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從事憲法與行政法在職博士後研究);
2006.09—2008.11,深圳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教授(2006.12);
2008.11—2009.08,深圳市法制辦公室副主任;
2009.08—2012.11,深圳市政府法制辦公室(市政府法律顧問室、市政府行政複議辦公室)副主任;
2012.11—2013.12,深圳大學副校長;
2013.12—2015.02,深圳大學副校長,市婦聯兼職副主席,民革廣東省委會常委、深圳市委會主委(2014.11);
2015.02—2015.06,深圳大學副校長,市婦聯兼職副主席,民革廣東省委會常委、深圳市委會主委,掛任重慶市渝北區副區長;
2015.06—2016.02,深圳市政協副主席,深圳大學副校長,市婦聯兼職副主席,民革廣東省委會常委、深圳市委會主委,掛任重慶市渝北區副區長;
2016.02—2018.09,深圳市政協副主席,深圳大學副校長,市婦聯兼職副主席,民革廣東省委會常委、深圳市委會主委;
2018.09—2018.10,東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人選,深圳大學副校長,深圳市婦聯兼職副主席,民革廣東省委會副主委、深圳市委會主委;
2018.10—現在,東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正廳級),民革廣東省委會副主委。
任免信息
2018年10月22日,東莞市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召開。會議任命黎軍為東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社會兼職
深圳市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委員;深圳市人大常委會法律助理;深圳市政府法制辦法律諮詢委員會專家;民革中央教科文衛委員會委員;民革廣東省委候補委員;民革深圳市副主委;民革廣東省委常委及民革中央社會法制委員會委員、深圳市政協常委;廣東省行政法學研究會秘書長等。
學術成果
已出版專著《行業組織的行政法問題研究》(北京大學出版社2002年), 《行業自治與國家監督——行業協會實證研究》(法律出版社2006年)。
主持國家社科基金項目“行業組織研究”,主持或參與其他各級課題共10餘項。
在《中國法學》、《行政法論叢》等權威和核心期刊發表論文40餘篇。
於2004年入選廣東省高校千百十人才校級培養對象,並獲第四屆深圳市社科優秀成果新人獎(2007年)。
主要研究成果有:《社團在行政訴訟中的作用》(《法商研究》2000年2月)、《試論行業組織管理權力的來源》(《當代法學》2002年7月)、《行政分權與行政主體的多元化》(《深圳大學學報》[哲社版]2002年8月)等。
2002年9月到法學系做博士後,其博士後研究項目為《準政府組織的相關問題研究》。
榮譽獎勵
多次獲省市各類學術研究獎項。
獲第二屆中國法治政府獎。
多次獲民革中央、民革省委等各級參政議政貢獻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