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軍[東莞市副市長,民革廣東省委會副主委]

黎軍[東莞市副市長,民革廣東省委會副主委]

黎軍,女,漢族,1970年7月生,湖南嶽陽人,1992年7月參加工作,2002年8月加入民革,北京大學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專業,法學博士。

現任東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正廳級),民革廣東省委會副主委。

人物履歷

1988.09—1992.07,中南政法學院法律系行政法專業學習;

1992.07—2001.04,中南政法學院教師(其間:1994.09—1997.07中南政法學院法律系憲法專業碩士研究生學習;1997.09—2000.07北京大學法學院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專業博士研究生學習);

2001.04—2006.09,深圳大學法學院教師、副教授(2002.12)(其間:2002.09—2005.10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從事憲法與行政法在職博士後研究);

2006.09—2008.11,深圳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教授(2006.12);

2008.11—2009.08,深圳市法制辦公室副主任;

2009.08—2012.11,深圳市政府法制辦公室(市政府法律顧問室、市政府行政複議辦公室)副主任;

2012.11—2013.12,深圳大學副校長;

2013.12—2015.02,深圳大學副校長,市婦聯兼職副主席,民革廣東省委會常委、深圳市委會主委(2014.11);

2015.02—2015.06,深圳大學副校長,市婦聯兼職副主席,民革廣東省委會常委、深圳市委會主委,掛任重慶市渝北區副區長;

2015.06—2016.02,深圳市政協副主席,深圳大學副校長,市婦聯兼職副主席,民革廣東省委會常委、深圳市委會主委,掛任重慶市渝北區副區長;

2016.02—2018.09,深圳市政協副主席,深圳大學副校長,市婦聯兼職副主席,民革廣東省委會常委、深圳市委會主委;

2018.09—2018.10,東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人選,深圳大學副校長,深圳市婦聯兼職副主席,民革廣東省委會副主委、深圳市委會主委;

2018.10—現在,東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正廳級),民革廣東省委會副主委。

任免信息

2018年10月22日,東莞市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召開。會議任命黎軍為東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社會兼職

深圳市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委員;深圳市人大常委會法律助理;深圳市政府法制辦法律諮詢委員會專家;民革中央教科文衛委員會委員;民革廣東省委候補委員;民革深圳市副主委;民革廣東省委常委及民革中央社會法制委員會委員、深圳市政協常委;廣東省行政法學研究會秘書長等。

學術成果

原深圳大學法學院副院長黎軍 原深圳大學法學院副院長黎軍

已出版專著《行業組織的行政法問題研究》(北京大學出版社2002年), 《行業自治與國家監督——行業協會實證研究》(法律出版社2006年)。

主持國家社科基金項目“行業組織研究”,主持或參與其他各級課題共10餘項。

在《中國法學》、《行政法論叢》等權威和核心期刊發表論文40餘篇。

於2004年入選廣東省高校千百十人才校級培養對象,並獲第四屆深圳市社科優秀成果新人獎(2007年)。

主要研究成果有:《社團在行政訴訟中的作用》(《法商研究》2000年2月)、《試論行業組織管理權力的來源》(《當代法學》2002年7月)、《行政分權與行政主體的多元化》(《深圳大學學報》[哲社版]2002年8月)等。

2002年9月到法學系做博士後,其博士後研究項目為《準政府組織的相關問題研究》。

榮譽獎勵

黎軍[東莞市副市長,民革廣東省委會副主委] 黎軍[東莞市副市長,民革廣東省委會副主委]

多次獲省市各類學術研究獎項。

獲第二屆中國法治政府獎。

多次獲民革中央、民革省委等各級參政議政貢獻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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