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世
黎利來自越南清化省梁江藍山鄉的一個豪族家庭。據史書所說,黎利的曾祖父黎誨游經這裡時,認為必是佳處,於是定居,三年後發展成可觀的產業,從此“世為一方君長”。到黎誨的兒子黎汀(黎利之祖父)繼承家業時,已經是“有眾至千餘人”的巨賈了。
生平
早年生活
1385年(陳朝昌符九年)八月初六,黎利出生於雷陽主山(父親是黎汀的次子黎曠,母親是雷陽主山人鄭蒼)。 在他年輕時,陳朝政局正日走下坡,並發生了胡季犛篡陳及明朝派軍攻越的事變。
在明朝占領安南之際,黎利對明朝的態度,中越兩國的歷史文獻,說法略異,而分歧主要在於黎利有否出任過明朝的官職。
•越南文獻指黎利面對明朝各種計謀、誘惑下,仍然不為官爵所動:《大越史記全書》記載,明據越南後,對當地人採取了勞役及招降兩種手段,而黎利則“不為官爵所誘、威勢所怵,明人巧計百端,終不致也。” 其後感到後陳朝的抗明活動無望,便“晦跡山林,潛心韜略,延攬智謀之士,招集流離之民” ,以密謀反明。
•中國文獻卻指黎利降明後任官另有所圖:《明史》中載:“利初仕陳季擴為金吾將軍,後歸正,用為清化府俄樂縣巡檢,邑邑不得志。“ 這段文字提出黎利曾向明投降,並獲授官銜,而暗中有所圖謀的說法。
對於以上兩種說法,現時仍未有定論,但黎利本人亦曾說過一句值得注意的話。他曾向大臣們憶述,當初明朝統治越南時,他曾“罄家所有以奉事之,冀其免禍,而彼害朕之心曾不少恕,義兵之舉,朕實出於不得已焉耳。”
藍山起義
黎利不滿明朝的統治,便隱居山林,廣交豪傑之士,召募流亡民眾。1418年2月(明永樂十六年正月),黎利決定在藍山鄉起兵反明,自稱“平定王”。 當時,除黎利外,還有潘僚、鄭公證、黎餓等起義軍,但維持不久,便被明軍所擊破。
明軍獲悉黎利起義,便派馬騏領兵征討。黎利引誘敵軍到洛水(清化錦水),用伏兵將之擊退,這是黎利最初嘗到的勝果。其後,黎利移軍至靈山(據陳仲金考證,至靈山在清化境內),途中遭到明軍追擊,被俘獲了不少軍民及家屬。黎利便率殘兵駐紮至靈山。 此後,從1419年(明永樂十七年)至1424年(明永樂二十二年),黎利以至靈山、藍山鄉等地為為主要據點,多次領兵與明軍交戰,各有勝負。期間,黎利得到重要開國功臣阮廌的歸附。
軍勢壯大
1424年(明永樂二十二年),黎利聽從黎只“乂安險要,地大人眾,……略定乂安,以為立腳之地”的建議,向該區步步進迫。1425年(明洪熙元年)行軍期間,黎利得到越南百姓的支持,黎利亦順勢向百姓約法三章,宣布:“民苦於虐政久矣,凡所至州縣,秋毫無犯,非偽官 (明朝官府)之牛谷,雖甚飢困,不得濫取。”憑著嚴格的軍紀,黎利軍所到之處,都得到民眾的回響,“相與併力圍乂安城(今乂安河興原縣)”。雖然該城仍被明軍所堅守,但轄下地區,已被黎利占領。
由於明軍主力集中在乂安城,其他地點防務較弱,黎利便轉移視線,攻克新平、順化等地。當時,黎利軍已占領了南部的國土(相當於現今越南中部),便向北出兵東都(今河內)。1426年10月及11月間(明宣德元年,十月),在重要戰役崒洞之役中,黎利軍重挫明軍,迫使明朝的軍事力量只限於幾個被包圍的城市。
擊退明軍
在黎利軍勢力日益壯大的同時,明徵夷將軍王通與黎利議和,黎利最初亦同意的。但王通暗中向明廷求援,黎利得悉後,便繼續派軍攻擊明軍的各個駐守城市。
明廷了解到戰況不利,便派柳升為主將,率十萬軍隊南下剿亂。1427年10月(明宣德二年九、十月間),柳升進入越南,開始攻擊黎利軍隊。黎利得悉後,向部下們指示:“今柳升之來,途路遼遠,人必疲勞,吾以逸待勞,蔑不勝矣” ,下令軍士們邊戰邊退,將敵軍徐徐地引入腹地,並在適當地方設伏。柳升到這時仍大意輕敵,只親自帶領100騎兵追趕黎利軍隊。到達支棱(位於諒山省)的泥濘地時,明軍由於移動困難,黎利的伏軍乘機施襲,於是在馬鞍山(當地山名,又名倒馬坡)擊殺柳升。明軍由於主將陣亡,全軍敗退,黎利再派軍大舉追擊,於是獲得大勝。此次決定性的戰役,迫使明軍不得不議和。
戰事大致平息後,1427年(明宣德二年)十一月,黎利派出使節入明,要求冊封陳皓 (黎利所立的傀儡君主)為王。 明朝隨即封陳皓為“安南國王”,征夷將軍王通領兵撤退,整場抗明戰事至此告終。
開國稱帝
戰事完結後,由阮廌起草《平吳大誥》,宣示黎氏復國成功成為大越國家的新統治者。該誥文稱,以往“因胡之煩苛,致使人心之怨叛,狂明伺隙,因以毒我民,惡黨懷奸,竟以賣我國”的國家亂亡時代已經過去,大越國進入“一戎大定,迄成無競之功,四海永清”的新紀元。該文發表的時間,《大越史記全書》將之記在1428年1月3日(明宣德二年十二月十七日),黎利軍與明軍達成和議之後。
黎利即位前,先要除掉陳皓。陳皓是在1426年(明宣德元年)被黎利擁立的傀儡君主。據《大越史記全書》所說,陳皓原叫胡翁,是“丐者之子”,“假稱陳氏之後”。黎利擁立陳皓的原因,是由於黎利在起義時鑒於“人心思陳,故立之以從人望”,並且“欲籍辭以應明人”。黎利驅逐明軍後,便先殺陳皓,然後登基稱帝。關於陳皓的死因,一說是他深知國人不服,遁逃時被朝廷所獲,便飲毒藥而死;一說是他“潛駕海船而卒”;一說是潛逃時被黎利令人追殺;一說是黎利曾說“我以百戰得天下,而皓居大位”,陳皓在驚惶下潛逃,最終被黎利追殺。
1428年(明宣德三年,黎順天元年)四月十五日,黎利即位,改年號順天,建國號大越,都東京(今河內)。
去世
黎利生性猜忌,即位後就殺戮功臣,功臣陳元扞、範文巧等都因讒言中傷而獲誅。
1433年(黎順天六年)八月二十二日,黎利“崩於正寢”, 年49歲。 次子黎元龍繼位,是為黎太宗。十一月二十二日,黎利歸葬藍山永陵,廟號太祖,上尊號曰統天啟運聖德神功睿文英武寬明勇智弘義至明大孝高皇帝。
政績
教育
黎利在京城設國子監,在地方各府路設學堂,教授儒學。舉辦科舉,文武官員四品以下者,須經明經科考試,文官考經史,武官考武經。又在各路開明經科試,以招攬人才。而佛道人士,亦須經過自己所屬宗教的經典考試,合格的可作僧侶或道士,不合格的勒令還俗。
律法
黎利參考唐代刑律,制定新律法,設有笞、杖、徒、流、死五刑:
•笞刑:分成五等,自10鞭至50鞭。
•杖刑:分成五等,60至100杖。
•徒刑:分成三等,有犒丁、象坊兵、屯田兵。
•流刑:分成三等,即流至近州、流至遠州及流至外州。
•死刑:分成三等,即絞刑和斬首、梟首示眾、凌遲處死。
若果是功臣、官員、軍民、老人等有罪,以及自行投案的,則可依次減刑或酌情減刑。至於遊手好閒、圍棋賭博、不務正業之徒,黎利以嚴刑峻法來打擊,如賭博則刖手三分,圍棋則刖手一分;無故群聚飲酒茶者,杖100,收容此等歹徒者,亦有罪,但量刑時減罪一等。
軍事
當抗明戰爭結束後,黎利決定裁軍,從原本占領東都時的25萬人,減至10萬人作防衛,其餘歸農。又將全軍分為五番,只留下一番執勤,其餘四番歸農,輪流執行。
黎利統治期間,越南仍有起義發生,如1430年(黎順天三年)十一月,太原省石林州爆發了閉克紹、農得泰起義,黎利親自率兵鎮壓,至次年二月討平。
黎利能夠長期與明軍周鏇,甚至擊敗明軍,這與他的用兵之道及越南北部的自然環境有著密切的關係。
他用兵設伏出奇,避實擊虛,由於在與明軍的每次對陣中,明軍往往都有著兵員龐大的優勢,但同時亦由於行軍遙遠,軍士無法在最佳狀態下作戰。黎利曾經說過:“彼眾我寡,彼勞我逸,兵法所謂,勝敗在將,不在乎眾寡。今彼軍雖眾,而吾以逸待勞,破之必矣。” 因而從藍山起義開始,黎利就經常採用迴避與伏擊相結合的戰術。在崒洞之役及支棱之戰中,黎利正是憑著這個戰略取勝。
黎利對於部下的紀律和團隊精神十分重視,故此管理得相當嚴謹。他曾頒下“軍憲十條”,軍士們必須遵守,內容是:
軍中喧譁。
軍中虛驚,妄言禍福,以搖動軍情。
臨陣聞鼓聲,見指旗而佯為不聞不見,逗遛不進。
臨陣見止軍之旗,聞止軍之鑼而不止。
聞退軍之鉦而強不退。
防直不勤,或熟睡不守,離伍潛回。
耽惑女色,私放妻黨,而不當軍役。
賣放軍人及影蔽而不著軍籍。
以私好惡而顛倒人之功過。
與眾不和,奸惡偷盜。
1.軍中喧譁。
2.軍中虛驚,妄言禍福,以搖動軍情。
3.臨陣聞鼓聲,見指旗而佯為不聞不見,逗遛不進。
4.臨陣見止軍之旗,聞止軍之鑼而不止。
5.聞退軍之鉦而強不退。
6.防直不勤,或熟睡不守,離伍潛回。
7.耽惑女色,私放妻黨,而不當軍役。
8.賣放軍人及影蔽而不著軍籍。
9.以私好惡而顛倒人之功過。
10.與眾不和,奸惡偷盜。
以上十條,犯者斬。
黎利又對所有文武官員申示三條戒文:“一、勿無情;二、勿欺慢;三、勿奸貪”, 紀律嚴明令黎利軍隊能夠以寡敵眾。
地區建置
黎利將全國分為海西、清化、乂安、新平及順化五道,各道設有總管及行遣,分掌軍民簿籍。而在基層的地區建置上,“大社”(百人以上的村社)用三人為社官、“中社”(五十人以上的村社)用二人為社官;“小社”(十人以上的村社)用一人為社官。社官負責管理社內事務。
土地制度
黎利設立均田法,緩和貧富不均:鑒於不少“無功之輩”占有過多田土,而曾參予開國戰爭的兵士則無地可耕,於是制定均田法,將公有田地分給上自大臣,下至老弱孤寡之人,以放緩貧富懸殊的現象,讓各階層的人都有田可耕。
外交
與明朝的關係
黎利驅逐明軍後,便遣使入明,爭取得到明朝冊封為“安南國王”,要求明朝承認黎利是越南實際統治者的既定事實。起初,朝廷不允,要求黎利在國內訪尋陳朝宗室子孫為王,經過數次使者往還後,1431年(黎順天四年)正月,黎利的使者向明廷陳述已“大集國人,遍求陳氏子孫,的無見存”,明廷便只得尊重黎利握有政權的事實,命他“權署安南國事”, 又封為“安南國王”, 規定黎利每隔三年向明朝貢一次,每次朝貢必鑄金人兩尊,稱之為“代身金人”。
陳仲金認為,兩尊“代身金人”可能是為支棱之役中被殺的柳升與梁銘兩位明將抵命。至於黎利的求封,陳仲金作出如下的解釋:“因為我國與中國相較,大小懸殊,且孤身隻影獨處南方,全無羽翼屏障,這樣一味敵對抗拒,不肯低下一點,則永無寧日。雖表面上屈居中國之下,但其實內里仍然保持自主,中國人並不干涉我國內政。這也是一種機智巧妙的外交,可使國家獲得安定。”
與中南民族的關係
占人:早在黎利稱帝之前,1427年(明宣德二年)七月,占人到來進貢方物(土產),黎王朝政府與占人開始有了接觸。
哀牢:在抗明戰爭期間,黎利曾與哀牢交好,哀牢國王蘭亨登與之結盟。但在另一名逃亡哀牢的義軍首領路文律的挑撥離間下,蘭亨登背棄了盟約。1421年(明永樂十九年)十一月,黎利與明軍交戰時,遭到哀牢的突襲。其後,黎利的一名極為愛重的侄兒黎石,亦遭哀牢軍擊斃。 到後黎朝已有了統治基礎後,1432年(黎順天五年)黎利便攻打哀牢。
忙禮州、復禮州:黎利於1432年(黎順天五年)正月,攻打忙禮州;當年的十一月又征復禮州。
評價
本人及臣下
在一次黎利與臣下的交談中,透露了各人對他能夠成功開國的看法。
臣下們都認為:“明淫刑虐政,久失民心,帝反其道而用之,以仁易暴,以治易亂,此所以成功之速也。”
黎利的看法則是:“卿等所言,固是如此,亦有未盡。朕昔時遭板蕩,棲跡藍山,本欲苟全性命而已,初無取天下之心。及其賊虐愈甚,民命弗堪,凡有智識者,皆被其害。朕雖罄家所有以奉事之,冀其免禍,而彼害朕之心曾不少恕,義兵之舉,朕實出於不得已焉耳。”
古代史官
編撰《大越史記全書》的越南史官,就綜合了他的一生,作以下評論:
•論曰:太祖即位以來,其施為政事,藹有可觀。如定律令,制禮樂,設科目,置禁衛,設官職,立府縣,收圖籍,創學校,亦可謂創業之宏謨。然多忌好殺,此其短也。
•又曰:帝承祖父之業,時遭大亂,而志益堅,晦跡山林,以稼穡為業,由其憤強賊之陵暴,尤留心於韜略之書,罄竭家貲,厚待賓客。及戊戌年起集義兵,經營天下,前後凡數十戰,皆設伏出奇,避實擊虛,以寡敵眾,以弱敵強。及明人出降,戒戢軍士,秋毫無犯,兩國自是通好,南北無事。忙禮、哀牢,俱入版圖;占城、闍盤,航海修貢。帝宵衣旰食,凡十年而天下大治。
•史臣論曰:帝起義兵,未嘗濫殺一人,惟能以柔制剛,以寡敵眾,不戰而屈人兵,故能革否為泰,轉危為安,易亂為治,所謂仁者無敵於天下,其帝之謂歟!其有天下而傳萬世之業也宜哉!”
上引《大越史記全書》的評論,未必出自同一個人的手筆,因而出現自相矛盾的現象,例如“論曰”提到黎利“多忌好殺”,“史臣論曰”則說黎利“未嘗濫殺一人”;“又曰”提到黎利“起集義兵,經營天下,前後凡數十戰”,“史臣論曰”則說黎利“不戰而屈人兵”。但不論如何,《大越史記全書》的評論,已代表了黎王朝的官方看法。
近現代學者
越南學者
近代著名史家陳仲金(又譯陳重金),就稱他是“英雄出世” 的救國者。但在嚴刑峻法方面,陳仲金認為會“殘害了人們的身體”,但亦“使國內減少了終生遊手好閒專以騙人為生之人。” 在誅殺功臣方面又認為他是“蜚鳥盡,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
而越共學者則以愛國主義立場,稱他為“一位剛直、慷慨的愛國者”,為了“抗敵救國”,“他獻出了自己的全部心血和財產。”
中國學者
中國學者郭振鐸及張笑梅,肯定黎利“削平各地豪族,統一安南”,使“明朝承認既成事實”的業績,並且讚賞他“恢復了兩國之間的政治、經濟和文化交流的正常關係。”
西方學者
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學者薩爾德賽(Damodar Ramaji SarDesai)認為,雖然黎利將越南從中國統治之中解放出來,但他卻無法改善農民缺乏土地及糧食的狀況。直到後來的黎聖宗,才憑籍著占領占婆而解決這些問題。
家庭
先世
曾祖父:黎晦,移居藍山鄉,發展產業, 黎利追尊為“高上祖明皇帝”。
曾祖母:丁氏,黎利追尊為“普慈高明皇太后”。
祖父:黎汀,繼承父親家業, 黎利追尊為“顯祖昭德澤皇帝”。
祖母:阮廓, 黎利追尊為“顯慈嘉淑皇太后”。
伯父:黎從。
父親:黎曠, 黎利追尊為“宣祖憲文福皇帝”。
母親:鄭蒼, 黎利追尊為“貞慈懿文皇太后”。
兄弟
伯兄,黎利年幼時由他養育。
•這位伯兄有一名兒子黎石, 黎利追贈為忠武大王。
哥哥:黎除,他的五世孫是黎英宗。
後宮
據《大越史記全書》載:“太祖不立正室,惟郡王母鄭宸妃與范惠妃等數人而已。國母(黎太宗生母範陳)亦先帝側室。”以下列出有“皇后”尊銜的,其實都是後來追尊的。
•范陳:又作范氏玉陳(Phạm Thị Ngọc Trần),黎太宗生母。 她是黎利側室,在抗明戰爭期間去世。1434年(紹平元年)六月二十四日,黎太宗追尊她為“恭慈國太母”。 1437年(紹平四年)二月,再追尊為“恭慈光穆皇太后”。
•鄭宸妃
•范惠妃
子女
長子:黎思齊,初為太子,1433年降為郡王。 1438年卒,死後追封郡哀侯。
次子:黎元龍,即黎太宗。
長女:黎玉呂,郡主。
次女:黎玉義,郡主。
稱銜
黎利一生中,曾擁有過多個稱銜:
•平定王:從1418年(明永樂十六年)到1427年(明宣德二年)的“抗明十年”期間使用。
•皇帝:1428年(黎順天元年)三月十五日,黎利即位,建國號“大越”時內部使用。
•順天承運睿文英武大王:1428年(黎順天元年)三月開始,黎利“凡有大赦詔令”時,便使用這個稱銜。
•藍山洞主:1428年(黎順天元年)三月黎利開始使用的號。 後來黎利下令編修《藍山實錄》時,使用了“藍山洞主”的名義作序。
•安南國王:1431年(黎順天四年)正月,明朝命黎利“權署安南國事”, 不久又封為“安南國王”。
鑒於對明關係上的“藩屬”身份,黎利規定,後黎朝的中央文武官員及地方長官所使用的上下行文書,對於君主的稱謂是:某人有事至國王與太子,用“啟”字不得用“奏”字,並稱呼曰“國王殿下”、曰“太子殿下”。若國王有宣告號令,即用“國王旨揮”,不得用“敕”字。
影響
有關還劍湖的傳說
由於黎利的事跡在越南家喻戶曉,因此在越南民間,亦衍生了一些有關他的傳說。
越南河內的還劍湖裡,有一種稀有的斑鱉在此棲息,當地人視之為“神龜”。關於“神龜”與黎利的傳說,據阮朝時范廷琥、阮案合撰的《桑滄偶錄·下·還劍湖》提到,黎利起義時,得到一把古劍,到稱帝後也經常佩帶。有一天,黎利在還劍湖泛舟,忽然“巨黿(斑鱉)浮水上,射之不中,以劍指之,墜水沒,黿隨劍去。帝(黎利)怒,命塞湖口,築堤竭水求之,不得。”就這樣,黎利在湖中喪失了古劍,無法找回。越南人相傳,這些斑鱉取走神劍藏於湖底,以備日後再需要它來抗敵。從此,斑鱉就成為人們心目中的“神龜”。
在近代越南政壇里的作用
黎利的成功得國,在近代越南史里,成為各權力派系的政治樣板及宣傳工具。
•越共軍隊在1954年的奠邊府戰役擊敗法軍後不久,胡志明在一次演說中向越共戰士們提到黎利、征氏姐妹、趙嫗、陳興道及阮惠等歷史人物,要求所有戰士要為他們“感到自豪”,並且要牢記他們為國打拚的功勞。
•越戰時期的親美勢力亦以黎利作為宣傳,在越戰時期的北越範圍里,由美國支持的反越共組織,便引用黎利擊退外敵的事跡,向民眾宣傳反共意識。
以黎利命名的越南街道
現今越南的一些大城市裡,不少街道是以黎利來命名,以作紀念,如胡志明市的“黎利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