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中年婦女們隱約記得的那個國小老師,就是黃淑華和黃國華的小女兒——黃靜。年僅21歲的她是湖南湘潭臨豐國小的音樂教師,多才多藝。2003年2月24日,一個寒冷的冬日早上,黃靜被發現死於自己在臨豐國小校內的職工宿舍里,死時渾身赤裸。
案件過程
2003年2月24日,黃靜被發現死於學校宿舍床上。
2003年2月25日由湘潭市公安局提供的《司法醫學鑑定書》鑑定結論為,黃靜系患心臟疾病急性發作導致急性心、肺功能衰竭而猝死。
2003年3月19日,湘潭市公安局委託湖南省公安廳刑偵局進行第二次死因鑑定。鑑定結果是:黃靜系肺梗死引起的急性心力衰竭與呼吸衰竭死亡。
2003年6月8日,公安部組織相關專家再次做出鑑定,結論仍為“因肺梗死致急性呼吸循環衰竭而死亡。”同時認為“其體表外傷在這一過程中可能成為一個間接誘發因素。”
2003年7月3日,黃媽媽委託南京醫科大學法醫學專家對三份鑑定結論進行醫學理論審查。作出了與湘潭市公安局、湖南省公安廳完全不同的鑑定結論:認為黃靜屬非正常死亡,因風濕性心臟病、冠心病或肺梗死證據不足。
2004年6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鑑定中心組織了5位專家赴湘潭,就黃靜的死亡原因、死亡方式進行醫學鑑定。2004年7月2日,他們作出了“被鑑定人黃靜在潛在病理改變的基礎上,因姜某某採用較特殊方式進行性活動促發死亡”的鑑定結論。
2003年6月2日,姜某某被刑事拘留,2003年7月8日,姜某某被逮捕,罪名是涉嫌強姦(中止)。8月1日,由湘潭市雨湖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2004年3月5日,姜某某被取保候審。
2006年6月30日,湘潭市雨湖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姜某某無罪,但要負一半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