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陵縣物價局

2. 負責為國家、省、市物價部門擔負商品價格、服務收費、監測及農產品成本收益調查,為政府制定價格提供基礎性資料。 2.

單位名稱

黃陵縣物價局

單位領導職務、姓名

局 長:李修榮
書 記:韓忠秀
副局長:索宇峰
副局長:蘭清華

單位職能、職責

1. 貫徹執行中、省、市有關物價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2. 按照物價管理許可權,監督執行省以上人民政府制定的商品價格。
3. 協調各類商品價格及收費在執行中出現爭議和糾紛,按照法律、條例規定的程式和許可權查處價格違法案件。
4. 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於收費工作的方針、政策,監督執行市以上人民政府制定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收費標準;負責全縣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
5. 負責為省、市物價部門、成本審核、調價提供數據。
6. 負責為國家、省、市物價部門擔負商品價格、服務收費、監測及農產品成本收益調查,為政府制定價格提供基礎性資料。
7. 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審核涉價、涉費成本,負責價格協會和價格聽證工作。
8. 接受同級行政機關、司法機關、仲裁機構、紀檢機關等委託,對辦理行政、刑事、經濟案件中所涉及的各類有形、無形資產的物品及服務進行價值鑑定和價格認證。
9. 負責全縣價格調節基金和煤炭價格調節基金的徵收、投放、使用。

單位重要會議

1. 1998年在我縣召開了全市農村物價工作現場會,這次會議不僅對我縣農村物價所取得的成績進行了肯定,同時極大地促進全市農村物價工作。
2. 2001年經國家發改委、省、市物價部門檢查驗收,黃陵物價局被命名為“全國基層規範化物價檢查所”並在我縣舉行了授牌儀式。
3. 2006年4月,省物價局價格監測處王培處長來黃陵調研我縣煤炭價格調節基金的開徵情況,並就2005年省政府出台的《陝西省煤炭價格調節基金徵收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條款與徵收部門進行討論,以便於今後的修改和完善。

行業相關的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
《陝西省涉案財物價格鑑定條例》
《陝西省價格舉報工作規定》
《陝西省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條例》
《陝西省行政事業性收費許可征管理辦法》
《陝西省煤炭價格調節基金徵收管理暫行辦法》
《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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