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色工會

1887年,法國蒙索明市一個廠主為阻止工人罷工,私下收買了工會。於是工人們便憤怒地砸碎了工會會所的玻璃窗,工會組織就以黃色紙裱褙擋風遮陽。從此,工人們就稱其為見不得人的“黃色工會”。
一般而言,黃色工會指資本主義國家和舊中國,被資產階級或其政府收買的工會,主張工人階級與資產階級實行“階級合作”,為了維護資產階級的利益,破壞罷工,分裂工人階級的團結。
大革命失敗後,工人運動遭受極大的挫折,工會成員從大革命時期的300萬驟降至3萬左右,大部分工人領袖和積極分子摻遭殺害和逮捕,工人處於毫無政治權利和經濟保障的狀況。當時,除共產黨領導的工會以外,還有四種類型的工會組織:(1)由工人自發起來為保障自己的經濟利益而組織的工會。其特點是:具有兩面性,有相當的民眾基礎。他們要求提高工人待遇,改善工人生活,防範資本家的進攻,但不反對國民黨,甚至形式上還有某種聯繫。(2)國民黨“御用工會”。政治上受國民黨指揮,從維護工人利益上去調節勞資糾紛。(3)借工會之名,行政治壓迫之實的假工會。是由國民黨指定的所謂“忠實同志”組織起來的,只有上層機關而沒有下層組織,其職能是為了控制和壓迫工人鬥爭。(4)由工人貴族把持的工會。與國民黨關係極深,同我黨領導的工會作對。在中共中央主要領導出席在莫斯科召開的第六次全國代表大會前後成立的中共國內留守中央,正確估計了國內形勢,決定在城市民眾和工人民眾中建立廣泛的統一戰線。留守中央在《中央通告第四十七號》中指出:“中央現在的策略,黃色工會如果是有民眾的時候,我們必須加入到裡邊去活動,以公開的地位接近其民眾,領導他們作日常鬥爭,從鬥爭中揭破黃色工會的假面具,獲得其民眾。至於宣傳方面,我們當然要公開地批評黃色工會的欺騙,但是不能簡單地站在民眾以外籠統地提出打倒或反對黃色工會的口號。”
1928年6月,中央又發出第54號通告,明確提出了“工人統一戰線”問題。要求“深入民眾運用工人統一戰線的策略”,“有黃色工會或反動工會的地方,並且要注意運用工人統一戰線打入他們的民眾中去。”同年7月,黨在《中央關於城市農村工作指南》中,對“建立工人民眾統一戰線”作了重要指示。要求積極深入到各類有民眾的工會,進行廣泛的宣傳,根據他們的要求提出綱領,爭取右派工會的民眾。可以用結拜兄弟姊妹等方法組織左派運動,推動其民眾左傾,監督其領袖分子的行動。當他們領導的鬥爭爆發時,我們的工會就站在工人階級的利益上,號召工人起來援助,而對於其領袖表現出妥協、畏縮和出賣工人利益的活動,要向民眾揭露其欺騙黑幕以取得其民眾。
以下引用一段任弼時為中央起草的給江西省委信的節錄,有助於對詞條的理解。
對黃色工會的策略(一九二八年六月四日)
“中央現在的策略,黃色工會如果是有民眾的時候,我們必須加入到裡面去活動,以公開的地位接近其民眾,領導他們作日常的鬥爭,從鬥爭中揭破黃色工會的假面具,獲得其民眾。至於在宣傳方面,我們當然要公開地批評黃色工會的欺騙,但是不能夠簡單地站在民眾以外籠統地提出打倒或反對黃色工會的口號。至於對於空招牌的反動工會,它天天去壓迫欺騙工人,我們當然要無條件地號召民眾起來推翻它。過去各地對於黃色工會的態度,一方面自己未去做職工運動,組織民眾領導民眾鬥爭,一方面又不管是有民眾的黃色工會或無民眾的黃色工會,一概籠統地機械地提出打倒的口號,結果黃色工會並不因為我們的反對、打倒而受任何影響。事實上工人民眾因為得不到出路,反而一天一天接受黃色工會的欺騙而受其影響。這從上海的教訓告訴我們這種政策是錯誤的,希望你們仔細考慮此問題。 ”
1928年,國民黨在開灤煤礦建立黃色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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