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浦區規劃和土地管理局

3、負責本區土地儲備的日常管理工作。 9、負責本區地礦的日常管理工作。 2、負責本區地籍變更管理工作。

內設機構

1、黨委辦公室 2、行政辦公室 3、財務管理科 4、規劃管理科 5、規劃研究室 6、建築管理科 7、歷史風貌保護科(城市雕塑管理科) 8、土地利用管理科 9、土地權籍管理科 10、行政受理科 11、法制科 12、地名管理科。

科室職責

一、黨委辦公室
1、負責局黨委會議的安排和記錄。
2、負責起草局黨委年度工作計畫、總結及有關檔案;做好局黨委、紀委印章的保管和使用。
3、負責區委、區紀委督辦事項的辦理以及局黨委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落實和協調。
4、負責局黨建和黨風廉政建設具體工作;負責擬定局黨建、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計畫和總結。
5、負責做好局退休幹部的日常管理,以及統戰、黨務公開、雙擁、保密等各項工作。
6、負責局黨委中心組學習的組織工作。
7、負責局內設機構和下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職能調整等工作;負責局人才隊伍建設工作,做好乾部職工的培養、考察、政審、任免等日常管理工作。
8、負責局基層黨組織、工會、團組織、婦女等工作。
9、負責局人事檔案管理及相關統計報表工作。
10、負責做好局幹部職工宣傳思想政治工作。
11、承辦局黨委、紀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行政辦公室
1、負責局辦公會議、工作會議及全局性大會的安排和記錄。
2、負責起草局行政工作計畫、總結和有關重要檔案;組織編寫工作年報;做好行政業務印章的保管和使用。
3、負責局公文的收發、處理、運轉、督辦以及文書檔案的收集、整理和立卷歸檔工作。
4、負責區府有關督辦事項辦理情況的匯總、上報以及局有關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落實;協調處理涉及多個業務科室共同參與事項的報送、備查工作。
5、負責局幹部職工工資福利、勞動人事工作、年報統計等,以及幹部職工招錄聘用、崗位培訓、工作業績考核、辭職辭退、退休手續辦理等各項工作。
6、負責局各類接待事項和交流活動的組織安排,負責擬訂局年度出國(境)團組計畫;協助辦理因公出國的相關手續,做好因公出國人員的護照收繳工作。
7、負責局固定資產、辦公用品、辦公設備的日常管理工作。
8、負責局對外宣傳、信息化建設相關工作。
9、負責人大代表書面意見和政協委員提案的相關辦理工作。
10、負責局計畫生育、安全保衛、後勤保障等工作。
11、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財務管理科
1、負責制定局財務管理制度。
2、負責局機關和下屬事業單位業務工作的經費年度計畫、指令性項目經費安排、調整;負責財政預算的編制、項目經費的核算,以及財政經費使用的督查、監管、內審和綜合協調工作;做好財政年度決算工作。
3、負責局固定資產投資計畫經費、基本建設投資項目經費、土地出讓前期費用等經費的管理。
4、負責本區土地儲備、收購資金的融資、使用和監管,並做好相關財務分析。
5、負責局日常財務收支、工資獎金髮放、各類財務票據管理、編制會計憑證和各類報表、統計、國有資產賬務管理、社會保險費、公積金、稅收繳納等工作,做好財務分析。
6、配合做好本區各類土地規費征管、土地出讓費的催繳等管理工作。
7、負責與市局、區相關部門溝通協調財務工作。
8、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規劃管理科
1、負責本區區管範圍內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核提規劃條件)、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核發工作。
2、負責本區區管範圍內建設項目建築設計方案(含擴初方案)的審核工作。
4、負責本區道路紅線、軌道交通控制線、微波通道控制線等各類控制線的規劃管理工作。
5、負責或參與、協調本區區管範圍內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局部調整工作。
6、負責辦件數據採集、錄入和已批項目動態註記工作。
7、參與本區範圍內規劃編制相關工作,配合做好批後管理、檔案會審等工作。
8、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五、規劃研究室
1、負責組織本區有關規劃前瞻性、巨觀性問題的研究工作,提出可行性決策建議。
2、負責本區範圍內中心城分區規劃、單元規劃和控制性詳細規劃的組織編制及報批等具體工作。
3、負責本區範圍內黃浦江沿岸地區、蘇州河沿岸地區等市人民政府確定的特定區域單元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的組織編制、報批及報備等具體工作。
4、負責本區範圍內修建性詳細規劃的組織編制工作。
5、負責本區範圍內重點地區城市設計的組織編制工作。
6、參與編制區域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年度計畫,負責對其它專業系統規划進行綜合協調與平衡。
7、參與編制本區土地利用規劃,並對區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實施情況和效果定期開展後評估工作。
8、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六、建築管理科
1、負責本區區管範圍內建設項目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核發工作。
2、負責本區區管範圍內戶外廣告、房屋立面改造工程等零星、臨時建設工程項目的審核工作和相關《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核發工作。
3、負責或參與、協調本區區管範圍內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局部調整工作。
4、負責辦件數據採集、錄入和已批項目動態註記工作。
5、參與本區範圍內規劃編制相關工作,配合做好批後管理、檔案會審等工作。
6、參與編制區域範圍內戶外廣告設施陣地規劃的實施方案。
7、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七、歷史風貌保護科(城市雕塑管理科)
1、負責本區市管範圍內建設項目的協調、推進工作,承擔上海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委託受理點的規劃管理工作。
2、負責本區市管範圍內戶外廣告、房屋立面改造工程等零星、臨時建設工程項目的審核工作和相關《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核發工作。
3、負責本區範圍內歷史風貌保護區,優秀歷史建築、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以及建設控制範圍內的相關規劃管理工作。
4、負責本區範圍內城市雕塑規劃編制及雕塑管理工作。
5、負責本區範圍內市審項目及委託受理件數據採集、錄入和已批項目動態註記工作。
6、參與編制區域範圍內戶外廣告設施陣地規劃的實施方案。
7、配合做好本區範圍內歷史文化風貌區,優秀歷史建築、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以及建設控制範圍,沿江、沿河市管範圍內的相關規劃編制工作。
8、承擔區城雕委員會辦公室工作。
9、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八、土地利用管理科
1、負責對本區各類土地利用計畫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評估考核。
2、負責本區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管理。
3、負責本區土地儲備的日常管理工作。
4、負責本區建設用地管理。
5、負責本區土地招拍掛的日常管理工作,承擔區招拍掛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6、負責本區土地批後管理,貫徹實施節約集約用地政策,協調對土地節約集約使用情況評估,並實施跟蹤、動態監管。
7、負責辦件數據採集、錄入和已批項目動態註記工作。
8、負責組織本區土地利用和土地儲備規劃編制的相關工作。
9、負責本區地礦的日常管理工作。
10、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九、土地權籍管理科
1、負責本區土地調查、土地確權、土地登記管理工作。
2、負責本區地籍變更管理工作。
3、負責本區地籍基礎數據圖層的使用、監管等工作。
4、負責本區土地權屬爭議調處工作。
5、負責本區地籍統計工作。
6、參與土地核驗。
7、負責指導本區土地基層單位的地籍有關工作。
8、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行政受理科
1、負責制定局行政許可業務辦理事項的工作流程和規則,並組織實施。
2、負責對局受理視窗進行日常管理,做好辦件數據採集和匯總工作;負責已批項目動態註記的匯總統計工作。
3、負責局行政許可業務辦理事項的受理、督辦、發件等工作,協調行政審批網上受理、審核等內容的試點工作。
4、負責本區規劃和土地有關行政許可業務統計工作。
5、負責局政府信息公開事項的受理、運轉、答覆和統計工作。
6、負責本區建設項目規劃管理中告知承諾的具體實施工作。
7、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十一、法制科
1、負責本區有關規劃、土地政策法規的宣傳、貫徹工作。
2、負責專業及相關政策法規的梳理、彙編工作。
3、負責監督檢查局機關行政審批、行政許可、行政執法等行政行為,擬定監管範圍。
4、負責局工作人員的法規培訓、普法教育工作。
5、負責局信訪工作。
6、負責承辦或牽頭協調局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事項。
7、負責推進區局依法行政工作。
8、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十二、地名管理科
1、根據《上海市地名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負責本區地名命名、更名的審核等管理工作;負責健全本區地名信息員、聯絡員制度,做好相關人員的學習培訓工作。
2、根據《條例》規定,負責本區範圍內各類地名的調查和統計工作;負責本區地名檔案的管理和標準化工作;負責本區地名信息公共服務工作。
3、負責本區測繪資料和測量標誌的管理工作。
4、負責依法制止和處理本區違反地名法規的各類行為;負責區域內的地名地圖編制和審核工作。
5、負責辦件數據採集、錄入和已批項目動態註記工作。
6、承擔區地名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7、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下屬單位

1、上海市黃浦區城市規劃設計室(上海市黃浦區規劃土地信息中心)
2、上海市黃浦區土地儲備中心
3、上海市黃浦區城市建設檔案管理中心
4、上海市黃浦區地名管理辦公室
5、上海市黃浦區規劃和土地管理局監督執法隊
6、上海市黃浦區土地管理事務中心

地理位置

地址:延安東路30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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