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河流域綜合規劃

按照《黃河流域綜合規劃(2012-2030年)》,未來黃河綜合治理與開發仍將以完善黃河水沙調控、防洪減淤、水資源合理配置與高效利用、水土流失綜合防治、水資源與水生態環境保護、流域綜合管理體系為目標,規劃範圍79.5萬平方公里,此次修編重點對黃河幹流及湟水(含大通河)、渭河、汾河、伊洛河、沁河、金堤河等重要支流,以及流域內水土流失嚴重、水資源短缺、生態環境脆弱以及水能資源豐富、缺乏綜合規劃的其他重要支流進行了規劃完善。
《黃河流域綜合規劃》是黃河流域開發、利用、節約、保護水資源和防治水害的重要依據。而通過《規劃》的組織實施,黃河流域的綜合治理與開發也將進一步提速。按照《黃河流域綜合規劃》,到2020年,黃河水沙調控和防洪減淤體系將初步建成,以確保下游在防禦花園口洪峰流量達到22000立方米每秒時堤防不決口,重要河段和重點城市基本達到防洪標準;到2030年,黃河水沙調控和防洪減淤體系基本建成,洪水和泥沙得到有效控制,水資源利用效率接近全國先進水平,流域綜合管理現代化基本實現。
為實現上述目標,《黃河流域綜合規劃》要求加快流域內重點配套工程的建設,一是加快古賢、東莊水利樞紐前期工作,深入論證黑山峽河段開發方案,構建以幹流骨幹水利樞紐為主體的水沙調控體系;二是加快開展南水北調西線等跨流域調水工程前期工作、城鄉飲水安全工程建設和大中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強化入河排污口整治和監督管理,逐步削減地下水超采量,並積極發展黃河水運;三是以黃河中游多沙粗沙區和內蒙古十大“孔兌”(10條匯入黃河的山洪溝)為重點,加快淤地壩、梯田、林草工程建設及封禁治理;此外,流域立法、涉水事務管理和執法監督、流域水資源統一調度和管理等綜合管理措施也將按要求得到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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