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正光[海南省樂東縣山道村黨支部副書記]

海南省樂東縣山道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黃澤輝,黨支部副書記黃正光違規設立使用“小金庫”、虛報冒領遷墳補償款問題。2013年,山道村委會從給村民的土地征地補償款中提留4萬元違規設立並使用“小金庫”,黃澤輝、黃正光負主要領導責任;2013年至2015年期間,黃澤輝、黃正光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殯葬改革工作中,將無主墳登記在其個人和親屬名下,分別獲得遷墳補償款總計1.24萬元和1.54萬元。2018年5月,黃澤輝、黃正光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款已收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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