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榮降

黃榮降,男,漢族,1941年7月出生於安溪縣感德鎮槐植村,中專文化,1958年1月入伍,1961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組織,安溪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安溪縣人民政府副處級調研員。 1988年3月1日成立政工科,9月5日成立安溪縣檢察院駐縣供銷社檢察室。 至1988年12月安溪縣人民檢察院設有刑事、經濟、法紀、林業、控告申訴6個檢察科和政工科、辦公室。

黃榮降,男,漢族,1941年7月出生於安溪縣感德鎮槐植村,中專文化,1958年1月入伍,1961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組織,安溪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安溪縣人民政府副處級調研員。 
他於1958年1月起任國小民辦教員後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當戰士,歷任文書、文教、班長,學員、排長、參謀;1965年2月任中共福建省委辦公廳二處科員;1969年9月調三明市服務公司,後任清流縣溫郊公社宣傳隊員、公社秘書;1973年2月任安溪縣長坑公社辦事員,1975年10月任中共安溪縣委組織部幹事;1977年2月任安溪縣劍斗公社黨委副書記、書記、革委會主任;1980年2月任安溪縣長坑公社黨委書記、管委會主任;1984年6月任中共安溪縣委政法委員會副書記;1987年11月任安溪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1991年2月任安溪縣人民政府副處級助理調研員兼“龍湖開發區”指揮部指揮,1995年6月協助縣政府負責“菜籃子”工程。 
榮降任劍斗公社、長坑公社黨委書記、革委會主任期間,堅持以農業為基礎,帶領民眾興修水利,推廣水稻矮化良種,造林種果,墾山植茶,發展鎮辦企業,協調扶持國營工礦企業生產發展,保障人民民眾的生產生活。任中共安溪縣委政法委員會副書記、安溪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期間,加強和完善檢察機關的組織建設,按上級指示精神,1987年5月20日成立安溪縣檢察院駐縣供銷社檢察室,9月信訪科改為控告申訴科。1988年3月1日成立政工科,9月5日成立安溪縣檢察院駐縣供銷社檢察室。至1988年12月安溪縣人民檢察院設有刑事、經濟、法紀、林業、控告申訴6個檢察科和政工科、辦公室。他團結全院同志,遵循“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刑事檢察貫徹“從重從快”的方針,重點開展打擊流氓團伙,殺人、放火、投毒、強姦、搶劫、重大盜竊等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犯罪分子。他為保一方平安和人民民眾的安居樂業作出顯著貢獻。1991年2月任安溪縣人民政府副處級助理調研員兼“龍湖開發區”指揮部指揮,1995年6月協助縣政府負責“菜籃子”工程。 
他在部隊期間立三等功一次;評為五好戰士二次;1978年、1979年被評為安溪縣先進工作者各一次。軍轉地方工作期間,1980年1月中共福建省黨代會代表;1980年11月安溪縣八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常務委員會委員,1980年12月中共安溪縣第四次代表大會代表;1987年4月中共泉州市第六次代表大會代表。 
榮降參加工作四十多年,政治立場堅定,思想作風正派,忠於黨、忠於人民;工作盡職盡責,兢兢業業,勤勤懇懇,為黨和人民的革命事業作出了卓有成效的貢獻。2002年3月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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