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朝甲

黃朝甲(1848~1896),字煥榮、號東垣,銅鼓下塘人。清鹹豐年間,太平軍興,其父創辦銅鼓營地方團練。黃朝甲年少,便得父教練騎射、使用兵器技藝,課讀《孫子兵法》,培養文韜武略才能。

黃朝甲身材魁梧,膂力過人,氣度恢宏,寡言慎行。年方十六,赴義寧州考中清同治四年(1865)武科庠生;25歲,去南昌府參加清同治十二年(1873)武科鄉試,錄取中試第六名舉人;37歲進京會試,榮選清光緒三年(1877)武科中試第三十二名進士,殿試名列三甲。

黃朝甲殿試舞劍,精神過渡緊張,銳劍失手飛出,在即將墜地瞬間,竟然情急智生,飛速踢劍回握繼續演試。光緒皇帝看出破綻,笑問:“卿家此何招數?”朝甲神色自若,從容收劍,威武跪稟:“祖傳秘技,飛鷹掠波”。光緒皇帝見其英武機敏,深為賞識,欽點進士及第,授職藍翎御前侍衛加一級。

朝甲回至驛站,強忍痛楚,脫靴察看,踢起落劍時,小腿被劍刮破大塊皮肉,幸得皮靴盛滿鮮血,當場未濺落考場,否則功虧一簣,真險!衣錦榮歸,族人喜慶此靴庇護朝甲獲取功名,收藏於廳堂神主后座,永留子孫紀念。

朝甲敕授御前侍衛,常日值班,職掌引導奏事及領見官員,稽查宮禁出入,遇皇帝出巡,則扈從保駕,駐行宮,管守衛戒備,所以,常能親近皇帝、太后。清光緒十年(1884)夏季一日深夜,朝甲值宿內殿,慈禧太后在寢宮與宦官下棋,接連錯著失誤,一侍候宮女失聲而笑,慈禧忿其膽敢冒犯自己,惱羞成怒,宣黃朝甲將宮女推出殺之。朝甲聞令,跪言進諫:“宮娥忤逆,冒犯慈顏,請交刑部問罪懲處。國有明法,非臣職分事,惶恐不敢承命!”慈禧氣得臉色鐵青,厭其抗爭,卻也諳知黃朝甲剛直不阿,威武不能屈,只得轉圜喝令:“即逐出宮!”黃朝甲挽救了宮女的一條性命。

翌年,慈禧嫉忌黃朝甲不遂自己心意,借事點名外放。光緒帝嘉其耿直忠誠,特授湖廣督標右營守府。慈禧見光緒委其統兵實權,坐鎮武昌,感受刺激,怏怏不樂。清光緒十三年(1887),竟將朝甲謫遷荊州府守營守府,清光緒十四年(1888)仲春,光緒密諭湖廣總督保奏調其官復原職,衛戍省垣。時清廷逐年滋生“後黨”“帝黨”,明暗紛爭,黃朝甲站在光緒一邊,抱負改革朝政之志。在職10年,旰食宵衣,治軍嚴整,城防安堵。可惜年將五十,竟罹染沉疴,英年早逝。

黃朝甲生前戎馬遺閒,喜愛詩文,勤習書法,素有儒將風度。辭世之後,家族將其手稿遺作,珍視收藏。“文化大革命”期間,全被抄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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