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明[原福州市政協常委]

黃明(1907-1985)曾用名黃達理。江西省寧都縣賴村鎮浮竹塘人。

人物簡介

1930年參加革命,同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經歷過二萬五千里長征。土地革命戰爭時期,歷任興國煤窖區三泰鄉農會主席,區政府軍事部長,賴村鄉蘇維埃政府主席,勝利縣補充團供給主任,中央工人師一團三營文書、管理員,紅三軍團電台二十三分隊政治指導員,紅一方面軍總後勤部兵站六分站指導員,總後管理科科長。抗日戰爭時期,歷任總政治部二隊指導員、總直政治處幹事,總供給部警衛連黨支書書記,總司令部政治指導員,總後勤部政治部組織部總支書記,總後勤部兵站三分站總支書記,晉豫邊軍區第二軍分區溪城縣大隊大隊長、副政委,太岳軍區第四軍分區基幹二團供給處長、獨立團供給主任,垣縣獨立營政治指導員。解放戰爭時期,歷任太岳軍分區獨立二團主任,警備團二營黨委書記、教導員,福建省福安軍分區獨立二營營長,長江支隊政治部組織幹事。新中國成立後,歷任福安專區建委副主任、組宣科長,福建省公路修建指揮部第二工程處政委,福州市小橋區委副書記兼任七一農業聯社(後改為台江公社)總支書記、台江區委副書記、福州市委統戰部副部長等職。1958年調任福州市政協常委。1960年離任。1985年2月24日在福州病逝。

人物事跡

黃明在中共台江區委副書記任內,分管農業工作。他經常深入農村,了解情況。1957年秋,黃明了解到公社某些幹部帳目不清,有貪污行為,即建議中共台江區委組織調查組,下鄉查證落實,依法懲處一些貪污分子,整頓社風,促使年終分配兌現,制止農民的“退社風”。

1958年秋,福州市郊各公社掀起“並丘密植”、畝產“萬斤稻”的浮誇風,開展“拔白旗、插紅旗”運動。黃明在台江公社各大隊,號召社員科學種田,適當密植、加強田間管理,及時鋤草施肥,頂住浮誇風,雖屢次受到批評與壓力,仍腳踏實地抓好農業生產。是年台江公社取得豐收。社員順口溜說:“鄰社紅旗田間似火燒,我社白旗卻得大豐收。”

黃明根據台江公社田地少勞力多的實際情況,主張農業社辦工業,經中共台江區委批准後,把原七一大隊的陶瓷作坊,改為台江公社的耐火磚材料廠,在紅旗大隊浦東生產隊,徵用農田4畝作為廠房基地,又從各大隊抽調男女青年300多人,於1958年7月動工基建,8月即投入生產。

同年秋後,台江公社在黃明領導下,各大隊大搞農田改良工作,堆積垃圾肥,改良土壤,把大片田地改為菜園,從原有園地20多畝,擴大到300多畝,這樣,既生產大量蔬菜,為城市服務,又妥善安排有餘勞力。不久,又辦豬場、乳牛場,有利社員子女回鄉生產。農閒時,還抽調大批勞動力,參加興修八一水庫,挖晉安河,以增加集體和社員收入。他不顧自身年邁,駐在工地指揮,保證質量,超額完成各項生產和工作任務。他給幹部、社員作報告,或與青年談心,經常講些革命史和紅軍爬雪山、過草地、吃野草等故事,鼓勵社員民眾艱苦奮鬥、乾好革命與生產工作。黃明有遠見有膽略,敢頂逆風,實事求是的言行,深得人心,被人們稱頌為中國共產黨的好黨員、好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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