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簡介
21歲的黃應超是內江(微博)人,目前在茶店子一工地工作。新聞事件
2011年1月13日晚10時,黃應超回家看見母親拿著一個舊手機。原來,這部手機是母親下班時在酒店外一個垃圾桶上發現的。隨後,黃應超拿過手機接聽了電話。“失主是一個女的,在公車上丟了錢包手機,她讓我把身份證還給她……”黃應超說,他讓失主過來拿手機,為證明清白,他主動提議將手機交到派出所,但對方以麻煩為由拒絕。
“最後,我們約好在人民公園附近見面交還手機。”當晚10時40分左右,黃應超和母親一同前往約定地點,在寒風等了20多分鐘,女失主並未出現。眼看要到關門時間,黃應超陪著母親回到大院,讓母親先回家,自己拿著手機站在大院對面一個店鋪前等候。電話再次響起,女失主一邊問路,一邊囑咐黃應超如約歸還手機。“她說會給我錢表示感謝,我說我不要錢,只讓她趕緊過來!”
11時30分,一輛計程車停在面前。確認車上坐的是女失主後,黃應超將手機遞過去。這時,一輛黑色轎車突然開過來,車上下來3名民警,將黃應超按倒在地。“20多歲的女失主下車後,衝過來發瘋一樣對著我一陣踢打,隨後才被警察拉開……”黃應超隨後被民警帶回西御河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