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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人書尚意,所謂“宋人尚意”,即在法的基礎上,宋代諸家各自標新立異,更強調藝術個性的自由抒發,黃庭堅便是其中*有創意的書家,他的行草書,獨具一格,對後世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作者
黃庭堅(1045年-1105年)字魯直,生於宗慶曆五年,號山谷道人,後世稱他黃山谷,晚號涪翁,洪州分寧(今江西修水)人。北宋詩人,書法家。英宗治平四年(1067)進士。神宗熙寧三年(1070年),王安石為宰相,實行新法遭到以司馬光為首的保守派猛烈反對。後來新舊兩黨鬥爭愈演愈烈,一直延續到北宋滅亡。在這場鬥爭中,黃庭堅站在舊黨一邊,他雖然沒有積極參加這場鬥爭,但他的一生一直卷在鬥爭的旋渦里。
庭堅詩文皆佳,與張耒、晁補之、秦觀俱游於蘇軾門下,天下稱『四學士』。書法與蘇軾、米蒂、蔡襄齊名,號稱『宋四家』。山谷十六歲始學書,初以周越(北宋書家)為師,後見蘇才翁、蘇舜欽(北宋書家)墨跡,乃得古人筆意,其草書學張旭、懷素、高閒,行書學楊凝式,晚年入峽時,見長年(船工)盪漿,群丁撥棹而悟用筆之妙,後又從《瘞鶴銘》、《石門銘》中獲得啟示,遂能自創新意,以縱橫舒展的用筆,給人以一種氣勢開張的藝術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