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升[江蘇省徐州市雲龍區公安局子房派出所民警]

黃升[江蘇省徐州市雲龍區公安局子房派出所民警]

黃升,男,漢族,江蘇徐州人。2010年畢業於江蘇警官學院。畢業後一直在江蘇省徐州市雲龍區公安局子房派出所工作。2012年11月22日,江蘇省徐州市雲龍區子房派出所民警黃升在赴山東濱州辦案途中,遭遇犯罪分子伏擊受傷,後經搶救無效犧牲。2012年11月27日,他的追悼會在徐州舉行。黃升事件引起了網友的密切關注,有網友在網上為黃升建立了紀念館,供網友們共同憑弔。

基本信息

簡歷

1988年12月7日出生

2007年9月--2010年6月 就讀於江蘇警官學院刑偵專業學習。

2010年8月參加工作。

2010年8月--2012年11月 任江蘇省徐州市雲龍區公安局子房派出所民警。

2012年11月22日逝世

英雄事跡

徐州市民自發走上街邊為黃升送行 徐州市民自發走上街邊為黃升送行

11月22日上午8時,徐州市公安局雲龍分局子房派出所民警黃升接到任務,與同事趕赴山東濱州偵辦一起詐欺案件。當日17時20分左右,黃升和同事吳坤帶著兩名協警趕到濱州市鄒平縣韓店鎮劉某住處了解情況。辦案過程中,村支書(嫌疑人家屬)煽動村民將四人圍住謾罵毆打,黃升右臂,吳坤腰部、右肩部被木棍打傷。直到當地派出所趕到現場,才將村民的暴行制止。

離開村莊後,黃升等人認為事件已平息下來,回到村莊想取回警車。為避免再次遇到危險,當時唯一身著警服的黃升坐在副駕駛位,以便危急時刻快速下車警示對方。當日19時20分許,黃升、吳坤一行在開車返回徐州途中,3輛黑色越野車尾隨、跟蹤。後開始圍追堵截、反覆衝撞警車,致警車被嚴重撞損、熄火,無法啟動。劉某等十多名犯罪嫌疑人自3輛越野車內下車,手持鐵棍、匕首,圍著警車打砸,將擋風玻璃、警燈全部砸碎,並持械對被困在車內的民警進行毆打、砍殺。黃升想拉開車門下車與歹徒搏鬥,但警車被毀嚴重變形,車門一時無法打開。一名歹徒手持匕首,向車內民警猛刺。因車內空間狹小無法有效閃躲,黃升用身體護住身邊的戰友時背部被刺中兩刀,當場口吐鮮血。歹徒們隨即一鬨而散,黃升不顧重傷仍下車奮力追擊,跑出不遠便癱倒在地。

黃升追悼會 黃升追悼會

很快,黃升因失血過多昏迷過去,暈倒前黃升沒有撥打120自救,而是撥打110報告案犯逃跑方向。在路過民眾的幫助下,吳坤等人迅速將黃升送到就近醫院搶救,雖距醫院僅不到一公里的路程,但送至醫院後仍因流血過多而停止了呼吸。年僅24歲,此時距他24歲生日還剩14天。

“實在太意外了,黃升比我還要小一歲,1988年出生的,工作才兩年,想不到就這么走了。”黃升的一位大學同學說,“畢業後,同學聚會,因為工作的關係,黃升好幾次都缺席。”黃升的一位同事稱,小伙到派出所後,為人很熱情,是一個很陽光的年輕人,見誰都一副笑臉,大家都很喜歡他。“遭遇這樣的不幸,實在太可惜了!”

徐州市民自發走上街邊為黃升送行 徐州市民自發走上街邊為黃升送行

黃升犧牲的訊息傳出後,在網際網路上引起了網友的密切關注。至2012年11月27日下午,第一個報導此事的媒體@現代快報 的相關微博被轉發1200餘次,跟帖300多條;江蘇省公安廳官方微博@平安江蘇 的相關微博被轉發1700餘次;此後新浪@頭條新聞 @江寧公安線上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官方微博@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 都對黃升的英雄事跡進行了轉載、報導。在新浪微博上網友們紛紛點亮了蠟燭,為黃升默哀、送行。

2012年11月27日,他的追悼會在徐州舉行。

2012年11月27日下午,殺害徐州民警黃升的15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網。

黃升女友

黃升[江蘇省徐州市雲龍區公安局子房派出所民警] 黃升[江蘇省徐州市雲龍區公安局子房派出所民警]

11月22日,徐州雲龍公安分局子房派出所民警黃升在赴山東濱州辦案途中,遭遇犯罪分子伏擊受傷,後經搶救無效犧牲。今天,他的追悼會將在徐州舉行。在微博上,黃升的女友發布了黃升生前與自己的合照和簡訊,感動網友!

網上追悼

“最帥警察被犯罪份子襲擊因公殉職”的訊息在網際網路上引起了網友的密切關注。廣大網友們紛紛點亮了蠟燭,為黃升默哀、送行。此外,27日還有網友在中國祭奠網為黃升建立了紀念館供網友們憑弔。

後續處理

24歲的徐州民警黃升,在和戰友一起去山東濱州市辦案返回途中,遭到多名歹徒襲擊,背部受兩刀,經搶救無效身亡。昨天下午,在案發地,山東濱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這起襲警案做出一審判決,主犯劉某被判死刑緩期兩年執行,限制減刑。主犯顏某被判死刑。

黃升的犧牲引起公眾的極大關注。案發不久,涉案人員全部落網。

公安部也在去年追認黃升為二級英模。徐州市總工會也決定,追授黃升同志徐州市五一勞動獎章,並號召全市廣大職工以黃升同志為榜樣。

2014年4月4日下午,黃升遇襲殉職一案,經山東濱州市人民法院審理做出宣判,此次判決共涉及包括主犯在內的六人,其他涉案人員另案處理。法院審理認為劉某為泄私憤,公然藐視國家公權力,唆使他人駕車追趕徐州民警所乘車輛,打砸警車,最終致一名民警身亡,犯故意殺人罪,情節極其惡劣,後果極其嚴重,並有犯罪前科,判處其死刑,緩期兩年,限制減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顏某無視國家法律,犯故意殺人罪,公然殺害公安民警,且在緩刑考驗期內,應予嚴懲,判處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其他四名被告,觸犯尋釁滋事罪,分別被判處三年六個月到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家屬向濱州市中級人民檢察院提起抗訴

原告代理人昨日表示,黃升家屬對此案判決並不滿意,將向濱州市中級人民檢察院提起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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