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3年(1924)考入湖南第一職業技術學校,民國15年加入中國共產黨。
民國16年4月參加國民革命軍第八軍政治講習班學習,“馬日事變”後,隨軍進入江西。是年11月,黃被贛東北特委派到景德鎮開展工人運動。12月,中共景德鎮委改為區委,黃光任書記。其時景德鎮有瓷業工人20萬,失業者達10餘萬。黃光發動失業工人請願復工,發動在業工人罷工聲援,通過鬥爭,大多數工人得以復工。
民國17年,黃光領導瓷業工人舉行端午節鬥爭。該廠歷有貫例,端午節廠主要為工人辦“雄黃酒席”過節,但廠主往往刻薄工人,一桌不足一斤酒,只有八塊肉。黃光在花園寺召開黨的區委會,決定發動工人開展“打雄黃酒派頭”(罷工)的鬥爭。工人代表向廠主提出改善“三節”(端午節、中元節、中秋節)的要求,並舉行聲勢浩大的罷工鬥爭。罷工堅持月余,迫使廠主在端午節那天,早餐辦“木耳黃花綺頭席”,中餐辦“香蔬雞酒一條龍席”,中元節、中秋節給每人付銅幣1000文。
民國17年5月12日,圓器工人在都昌會館舉行行會,警察竟向赤手空拳的工人開槍,當場重傷2人,輕傷多人。凶訊激起廣大工人的憤怒,黃光組織工人舉行罷工鬥爭,聲討國民黨縣儲槍傷無辜工人的罪行,要求嚴懲縣長黃冠五和警察局長袁詩裘,要求撫恤受傷工人。縣府脅於工人民眾的團結鬥爭威力,撤銷衰詩裘局長職務,給兩名重傷工人每人付醫療生活費1000銀元,輕傷工人每人付給醫療費200銀元,賠償都昌會館損失費800銀元。
民國18年9月,中共江西省委決定以景德鎮為中心建立贛東北特委,黃光任特委書記。12月,黃光密赴都昌、鄱陽、湖口等地組織赤衛隊,以支援方誌敏領導的革命政權;其間黃光被敵人逮捕,關進湖口監獄,在獄中受盡酷刑,堅貞不屈。
民國19年4月29日,黃澄、劉述堯率領贛東北第一游南隊,攻入湖口縣城,從獄中救出黃光;6月,贛東北第一游擊隊改名中國工農紅軍第五縱隊第九支隊,黃光任支隊政委,率部輾轉湖北孝感等地開展游擊活動,後任紅八軍第五縱隊司令員、紅十五軍第一師師長;是年底,黃光因“AB團事件”被錯誤殺害,時年27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