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6年1月生,廣西象州縣人,壯族,大專學歷、高級工程師、二級大法官。
1955年3月參加工作,1982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55年3月——1958年8月任象州縣中學教導幹事,(廣西團校學員),教師;
1958年8月——1962年8月在廣西礦冶學院(現桂林理工大學)礦業系學習;
1962年8月——1978年12月在廣西下田錳礦、柳州地區民礦站任技術員;
1978年12月至1984年4月任柳州地區重工業局冶金組長、工程師;
1984年4月——1984年9月任柳州地委組織部副部長;
1984年9月——1985年1月任柳州地區行署副專員;
1985年1月——1988年8月任柳州地委副書記、行署專員;
1988年8月——1992年10月任柳州地委副書記、行署專員(期間:1990年3月至1990年7月在中央黨校學習);
1992年10月-1993年1月任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法院副院長、黨組副書記(期間:1992年9月至1992年12月參加最高人民法院高級法官培訓班學習);
1993年1月以後任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法院院長、黨組書記,自治區黨委政法委員會副書記、自治區社會治安中和治理委員會副主任(期間:1994年9月至1994年11月在中央黨校學習)廣西區人大第六、七、八、九屆人大代表;
第七屆全國人大代表,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第七屆委員會委員。
2001年1月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