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城市教育局

鹽城市教育局

鹽城市教育局是江蘇省鹽城市主管教育事業和語言文字工作的一個政府工作部門。內設機構包括辦公室、組織人事處、規劃財務處、政教法制處、初等教育處(掛“鹽城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牌子)、中等教育處、職業教育與社會教育處、高等教育處、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處、審計處、機關黨總支、紀檢監察室、教育工會、團委。

基本信息

機構職能

一、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研究制訂落實國家、省有關教育法律、法規的具體規定和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研究制訂全市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指導、協調、組織實施。

三、綜合管理全市基礎教育(含學前教育、特殊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以及社會力量辦學、掃盲等工作;按照政府要求協調省屬高校與地方的聯繫,指導和協調地方高校的工作;指導、協調各縣(市、區)及市有關部門的教育工作。

四、提出市財政預算內教育經費預算方案的建議,並會同有關部門執行國家和省關於教育撥款、教育收費、教育經費籌措、教育基建投資等方面的政策法規,負責統籌管理市下達的教育經費,並歸口管理國外、境外對本市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貸款。

五、統籌規劃、協調指導並組織實施全市教育體制、辦學體制、人事制度、管理體制等方面的綜合改革。

六、負責全市教育系統勞動工資及人事管理工作;統籌規劃並指導全市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和教師隊伍的建設工作;組織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教師資格的認定工作。

七、歸口管理全市學歷教育及其考試、考核、招生工作;組織全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

八、負責管理直屬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指導其他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

九、統籌管理和指導協調全市語言文字工作;指導全市文字規範化建設,組織語言文字套用情況執法檢查;負責國語的推廣和國語水平測試工作。

十、規劃、指導全市學校布局調整、校舍建設、校園環境建設和教育技術裝備工作;指導全市學校發展校辦產業,開展勤工儉學活動;指導學校後勤改革,協助做好高校、省屬中專校的穩定工作。

十一、規劃、指導全市教育科學研究工作,組織協調全市教育教學研究活動。

十二、負責市屬學校黨的建設工作、統戰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指導縣(市、區)教育系統黨的建設工作、統戰工作和精神文明工作;管理局直屬事業單位,指導有關的教育學會、協會、基金會、研究會等社團組織工作。

十三、協同市紀委(監察局)做好市直教育系統黨的紀律檢查和監察工作;指導縣(市、區)教育系統黨的紀律檢查和監察工作。

十四、組織對本轄區內下級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門的教育工作進行督導檢查和評估。

十五、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常逢生 常逢生

常逢生(市委教育工委書記、市教育局黨委書記、局長)主持全面工作。聯繫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

李志成(市教育局黨委委員、鹽城中學校長、黨委書記)

負責鹽城中學工作。

崔成富(市教育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負責機關日常事務工作。分管辦公室、高等教育處、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處、招生考試中心、招商引資工作。

徐國良(市教育局黨委委員、副局長)負責教育發展規劃工作。分管規劃財務處、教育裝備與產業發展中心、現代教育技術中心、教育財務結算中心。

鄭英舜(市教育局黨委委員、副局長)負責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民辦教育和社會教育、高職園區建設管理辦公室常務工作。分管中等教育處、初等教育處、職業教育與社會教育處、教育科學研究院。

局黨委書記李志成 局黨委書記李志成

吳清鑒(市教育局黨委委員、市紀委駐教育系統紀檢組長)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和紀檢監察工作 。分管紀檢監察室、政教法制處、教育培訓與服務中心。

孫 勇(市委教育工委副書記、市教育局黨委委員)負責教育工委常務工作和幹部人事工作。分管組織人事處、機關黨總支、婦委會、團委、教育學會、關工委、市人才市場教育分市場。

童 騁(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主任)負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工作。分管教育評估中心。協管中等教育處、教育科學研究院。

江楫(市教育局黨委委員、副調研員、鹽城高等職業教育園區建設管理辦公室主任助理)負責審計、學校安全穩定工作,分管審計處、學校安全管理處,協管職業教育與社會教育處。負責高職園區建設管理辦公室分管工作。

陳旭光(市總工會教育工委主任、市教育局黨委委員)

內設機構

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重要政務、事務;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以及綜合協調、政務公開、新聞宣傳、信息、信訪、保密、教育社團管理等工作;負責制訂局機關各項工作規範、計畫、總結;負責機關作風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指導系統內部報刊的編輯、發行工作;負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建議、提案、議案的辦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和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幹部工作生活和全局性重要活動的後勤服務工作;牽頭協調教育協作和對口支援工作。

負責人:孫鴻展

規劃財務處

擬訂全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全市和市區中國小招生計畫以及各類高、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計畫;綜合協調各類教育的布局結構調整以及體制改革工作;負責全市教育事業統計工作;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學生資助、教育收費等有關政策;負責市直學校和直屬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預決算、財務管理;分配、劃撥教育經費,擬訂省、市教育專項補助經費的分配方案;承擔市直學校的基建管理工作;協調、指導校園建設規劃的制訂與實施工作;規劃教育系統信息化建設工作;承擔教育基本信息統計、分析工作;承擔全市教育經費投入情況的統計、分析工作;統籌管理國家專項撥款、贈援款和世界銀行貸款等外資貸款;指導、協調資助家庭貧困學生工作。

負責人:劉廣平

政教法制處(執法監督處)

研究教育改革與發展戰略並就重大問題進行政策調研;參與規範性檔案起草並負責審核工作;負責中小學生德育工作,指導中國小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指導中國小校宣傳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紅十字會工作,協助指導學校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指導協調中小學生社會實踐工作;指導教育系統法制建設和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工作;承擔教育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擔行政複議受理和辦理工作;協助辦理本部門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的應訴事項。

負責人:李士龍

初等教育處

(鹽城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承擔全市初等教育(含學前教育、特殊教育)統籌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初等義務教育的實施鞏固工作;協助制定全市初等教育事業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優質幼稚園、示範性特殊教育學校評估工作;指導初等教育教學改革與管理,落實國家和省的辦學標準和教學計畫,指導國小招生工作和學籍管理工作;指導全市校外教育、家長學校、婦女兒童教育、親職教育等工作;協助管理全市初等教育社會力量辦學和合作辦學的有關事宜;指導全市掃除青壯年文盲的鞏固提高工作;擬訂語言文字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推廣國語工作和文字規範化工作,並監督檢查;負責國語等級測試組織工作;組織全市教師國語培訓和合格考核工作;承擔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負責人:陳靜

中等教育處

承擔全市普通中等教育統籌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初級中等義務教育的實施鞏固工作;協助制定全市中等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制定全市普通中學改革和發展總體目標,並組織實施;指導星級高中的評估工作;指導普通中學教育教學改革與管理,落實國家和省的辦學標準和教學計畫,組織和指導普通中學招生工作和學籍管理工作;負責高中畢業證書的審核工作;指導學校開展民族教育、環保教育、科普宣傳與科技教育等工作;協助管理全市普通中學社會力量辦學和合作辦學的有關事宜。

負責人:朱建奇

職業教育和社會教育處

承擔全市職業教育和社會教育統籌管理工作。協助做好職業教育發展規劃、結構調整和體制改革工作,指導職業教育、成人文化技術教育教學工作;研究制定中等職業教育辦學條件、教育質量評估標準;承辦各類中等職業學校的設定、變更、撤銷、調整工作;負責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設定、學制、教材、課程建設等工作,指導學校示範專業、實訓基地建設以及教育技術裝備、教育信息化工作;負責和指導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工作,負責全市中等職業學校學籍管理及畢業證書的審核工作;指導職業學校科技成果轉化、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科技服務和“產學研”結合等工作;參與教師隊伍建設和培訓工作;負責社會力量辦學審批、常規管理、辦學指導及年度審檢等工作;協助做好高等院校在鹽校外函授站(點)及遠程教育中心工作;指導農民文化技術教育、職工教育、老年教育、社區教育和構建終身教育體系工作;承擔部門服務職能化相關工作。

負責人:茆艾磊

高等教育處

協調省屬高校與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門的關係;參與制訂地方高等教育發展規劃,做好結構調整和專業設定的協調工作;指導高等學校做好科技成果轉化、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科技服務和“產學研”結合等工作;協助駐鹽高校、市屬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學校的穩定工作和指導學生的常規管理工作;負責管理高等院校在鹽校外函授站(點)及遠程教育中心工作;負責學校幹部、教師的學歷培訓、業務培訓和繼續教育;負責全市師範學校、教師進修學校的教育工作;組織、指導教育系統國際合作與交流;管理我市出國留學和來我市留學人員的有關工作以及與港澳台的教育合作交流工作;承擔公派出國留學人員選派工作;協助省教育廳承擔自費出國留學中介行業的監督管理和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的前期論證工作;指導、協調教育系統聘請外國專家工作;協助做好教育對外宣傳工作。

負責人:嵇紹玉

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處

指導全市學校體育、衛生與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國防教育、人防教育工作;組織全市性的學生體育競賽和藝術交流活動;指導學校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教學改革;會同相關部門對貫徹學校體育、衛生工作條例的情況實施監督檢查,做好學生常見病、多發病的防治工作;開展學生體質調研和抽測;參與學校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師資隊伍建設與培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學生體質健康監測和學校公共衛生應急處理機制。指導、協調學生軍訓工作;指導、協調教育系統雙擁和人民武裝工作。

負責人:劉陽春

審計處

負責全市教育經費、財務收支和年終決算的內部審計工作,協助有關具備資質的審計機構對市直學校和直屬事業單位的基建維修項目進行決算審計,並實施監督;負責市直學校和直屬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負責人的經濟責任審計;負責系統內各項教育收費和資金使用審計;負責教育系統各經費審計,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負責對各縣(市、區)教育內審工作的指導和人員培訓。

負責人:陳尚炳

學校安全管理處

指導、協調學校安全保衛和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指導、協調教育系統維護穩定工作;指導學校網路管理安全工作;指導、協調學校食品衛生、校舍、實驗器材、藥品安全工作;指導、協調學校重大安全事件處置工作;指導、協調學生人身傷害責任保險工作;指導學校開展安全教育工作。

負責人:戈群

(十一)組織人事處

承擔市委教育工委和市教育局黨委的具體工作;指導全市中國小黨的建設工作,擬訂全市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規劃;負責市直學校、直屬事業單位的黨務工作;負責局機關、直屬事業單位和市直學校的人事工作和領導幹部管理具體工作;指導全市教育系統勞動人事、機構編制和幹部檔案管理工作;指導市直學校和直屬事業單位的精神文明建設、統戰和老幹部工作,指導工會、共青團、少先隊等民眾組織工作,協助關工委開展工作。承擔教師隊伍建設統籌管理工作,擬訂全市教師隊伍建設規劃和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牽頭指導師德師風建設;協調教育系統人才工作,規劃、指導實施高層次人才的選拔、培養和中國小骨幹教師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全市中等及以下教育的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負責教師調配和招聘,指導市人才市場教育分市場工作;承擔教育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負責特級教師候選人、國家和省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的推薦工作以及市優秀教師的評選組織工作。

負責人:倪國華

掛靠機構:鹽城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

其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上級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的教育督導工作法規、政策及有關規範,制定全市教育督導工作的規章制度、工作計畫和督導評估方案;組織實施本轄區內教育督導與評估工作:組織對縣級政府和有關職能部門履行教育職責情況進行監督評估;負責組織和指導對中等及其以下教育的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工作,組織、指導基礎教育發展水平、質量的監測工作;指導全市教育督導工作,負責協調教育督導工作的其他事宜;協調、督查、指導區域教育現代化實施有關工作。

負責人:童騁

機關黨總支 負責局機關的黨群工作。

教育局 教育局

另按有關規定設定紀檢(監察)機構。

直屬單位

1.鹽城市教育科學研究院

2.鹽城市招生考試中心

3.鹽城市教育評估中心

4.鹽城市教育裝備與產業發展中心

5.鹽城市現代教育技術中心

6.鹽城市教育人才市場

7.鹽城市教育培訓與服務中心

信息公開

編制目的

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它組織對本機關屬於應當主動公開範圍的政府信息進行查詢,編制本目錄。

入編範圍

本目錄所收信息系本機關自2003年1月1日以後形成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應當向社會主動公開的所有政府信息。

數據項

1.索引號:公民、法人和其它組織索取政府公開信息的一組編號,由地區及部門編號(本機關編號為JA221)、類別號、年度號、流水號組成,四部分號碼用“-”相連,總長度為17位字元;

2.信息名稱:反映信息主要內容的標題;

3.內容概述:信息內容簡介;

4.生成日期:信息的形成時間。

5.檔案編號:檔案制發過程中由制發機關、團體賦予檔案的順序號;

6.發布機構:信息的責任者,是對信息進行創造、負有責任的機關或團體;

7.公開日期:應公開政府信息對外公開的具體日期。

地理位置

地址:鹽城市平安路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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