鹹陽市環境保護局

根據《中共陝西省委辦公廳 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鹹陽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陝辦字[2009]85號),設立市環境保護局 ,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增加水污染物排放許可證審核和發放職責。

(二)增加對全市污水處理項目的監管職責。

(三)加強環境政策、規劃和重大問題的統籌協調職責。加強環境治理和對生態保護的指導、協調、監督的職責。加強落實全市減排目標、環境監管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上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組織擬訂全市環境保護的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執行。受市政府委託對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畫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審核;擬訂全市環境保護規劃;組織監督實施國家確定的重點區域、重點流域污染防治和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組織擬訂全市環境功能區劃。

(二)組織實施水體、大氣、土壤、噪聲、光、惡臭、廢氣、固體廢物、有毒化學品以及機動車等污染防治法律法規和規章;負責水污染排放許可證審核和發放,負責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發放和管理。

(三)擬訂全市生態保護規劃,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的恢復工作;指導、協調、監督各種類型自然保護區以及風景名勝區環境保護工作;協調和監督生物多樣性保護、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環境保護工作;組織指導協調城鄉環境綜合整治、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生態示範園建設和生態農業建設。

(四)協調解決各縣市區、各部門以及跨地區、跨流域的重大環境問題;調查處理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組織和協調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負責環境監理和環境保護行政稽查,組織開展環境保護執法檢查活動。

(五)承擔落實全市減排目標的責任。監督實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貫徹落實排污許可制度,提出實施總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稱和控制指標,督查、督辦、核查各縣市區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

(六)承擔全市從源頭上預防、控制環境污染和環境破壞的責任。對涉及全市環境保護的地方性規章草案提出有關環境影響方面的意見,審核城市總體規劃中的環境保護內容,按規定審定開發建設活動的環境影響報告書。監督環境保護“三同時”措施的落實。

(七)負責提出全市環境保護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市級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意見,按市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全市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並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組織實施和監督工作。負責排污費的徵收、緩減免及稽查。

(八)負責城區污水處理設施的監督和管理,監督各縣市區污水處理設施的運行,並負責全市範圍內的污水處理設施運行情況的收集和上報工作。協調水利部門做好污水處理費的徵收工作,協調財政部門做好污水處理費的轉撥和籌措工作。

(九)負責全市核安全和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核與輻射安全政策、規劃和技術標準,研究起草並組織實施市級地方性輻射安全規章,擬訂技術標準。參與核事故應急處理,負責輻射環境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監督管理核設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監督管理核設施、核技術套用、電磁輻射、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負責生產、銷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的單位安全防護和統一監督管理。對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設備的設計、製造、安裝和無損檢驗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十)負責全市環境監測和信息發布。貫徹執行國家、省環境監測制度和規範,組織實施全市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監督性監測。組織建設和管理市級環境監測網和環境信息網,編報全市環境質量報告書,發布全市環境綜合性報告和重大環境信息。

(十一)監督執行國家和省上頒布的各類環境質量標準和污染物排放標準;組織環境保護科技發展、科學研究和技術示範工程;組織開展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有關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市級環境成果的鑑定、交流與推廣;指導全市清潔生產,推動環境技術管理體系建設。參與指導和推動全市循環經濟和環境保護產業發展,參與應對氣候變化工作;負責開展國內環境保護方面的交流合作工作。

(十二)依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推進政務信息公開,建立健全機關政務信息公開工作制度,面向社會公開有關政務信息。

(十三)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環境保護局內設機構9個:

秘書科

承擔局機關政務工作,督促檢查機關工作制度的落實;承辦局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局機關文秘、辦公自動化、信息公開、機要保密、對外宣傳及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和資產管理等事務工作;承擔局系統安全保衛、信訪穩定及應急管理等工作。

人事培訓科

承擔局機關黨務工作;承擔局機關及直屬單位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勞動工資及社會保險等工作;承辦局黨組管理幹部的考核、選拔、任用等工作;組織實施局系統目標責任制考核工作;承擔局系統幹部職工思想教育、計畫生育和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負責局系統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

綜合計畫科

組織編制全市環境保護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管理全市環境保護基本建設投資和環境保護專項資金;加強全市環境監察和環境監測能力建設;承擔全市污水處理項目建設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環境監測和環境質量狀況信息工作,組織編報環境質量報告書,發布環境質量公報;貫徹實施環境保護技術、產業政策和標準;組織協調環境保護科學研究和技術引進,編制全市環保科技發展和產業發展規劃、計畫;組織環境保護科技攻關和技術示範工程;管理環境保護科技成果,承擔環境保護技術引進、設備質量監督認定和環境標誌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城市環境保護綜合整治定量考核;承擔環境保護的國內合作與交流。

污染防治科

組織實施污染源限期治理、危險廢物經營許可、有毒化學品登記等環境管理工作;承擔煙塵控制區的管理工作;指導企業的污染防治工作;組織污染防治示範工程建設;監督重點區域、重點流域污染防治規劃的落實工作;指導清潔生產示範工程建設;承擔環保產業的管理工作;協調全市污染糾紛和污染事故處理工作;承擔全市排污收費工作;承擔城市環境綜合整治管理工作。

環境影響評價科

草擬並組織實施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等規範性檔案;對全市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統一監督管理;審查市級有關部門和縣級編制的發展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檔案;組織實施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行政許可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竣工驗收行政許可;承擔環境影響後評價工作;指導建設項目施工期的環境監理工作;承擔環境影響評價證書的日常考核及管理工作。監督落實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參與指導和推動全市循環經濟和環境保護產業發展,參與應對氣候變化工作。

自然生態保護科

組織擬訂全市自然保護建設規劃,論證審議市級自然保護區的改造和建設;指導和監督礦區復墾、生態破壞恢復整治、濕地環境保護工作,指導全市生態示範區建設和生態農業建設;協同資源管理部門對資源的開發利用進行環境保護方面的監督、管理;參與生態農業的試點工作及經驗推廣,承擔全市農村環境保護工作,指導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

輻射環境監管科

承擔全市核安全和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依法對全市輻射環境實行監督、管理;對全市放射源的生產、進出口、銷售、使用、運輸、貯存和廢棄處置安全進行統一監督管理;配合省上對核設施運營單位、核技術利用單位、鈾(釷)礦和伴生放射性礦開發利用單位進行監督管理,協助省上做好轄區內放射源使用單位安全許可證核發、從事輻射安全工作專業技術人員資格管理等工作;承擔安全處理、處置放射性廢物和輻射環境保護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全市放射性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依法對違反輻射防護和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律法規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行政處罰。

法規宣教科

組織、指導和協調全市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草擬市級環境保護規範性檔案,承辦環境保護行政處罰、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承辦貫徹執行國家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執法檢查工作;負責《全國環境宣傳教育行動綱要》和省實施意見的貫徹落實,系統內創選評文明行業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承擔環境執法人員的法律、法規培訓工作;組織管理全市環保宣傳教育和新聞出版,普及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科普知識,推廣、宣傳污染控制技術和科研成果,推動非政府組織和公眾參與環境保護工作;承擔國家和省環保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的評選推薦工作。

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科

承擔落實全市減排目標的責任;擬訂全市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的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組織編制污染物總量控制計畫,提出實施總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稱、數量及對各縣市區和重點企業的控制指標;承擔排污許可證審批、發放和環境統計、污染源普查工作;組織編制並發布環境統計年報和統計報告;建立重點污染源排放量台賬;建立並組織實施總量減排責任考核制度。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檔案規定設定。

人員編制

市環境保護局機關行政編制2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總工程師1名;科級領導職數16名。

其他事項

各縣市區的環境保護局,為市環境保護局的派出機構,科級建制。秦都、渭城、興平、禮泉、武功、乾縣、三原、涇陽、彬縣9個縣市區環境保護局機關核定行政編制各9名,各配局長1名、副局長2名。永壽、長武、旬邑、淳化4個縣環境保護局機關核定行政編制各7名,各配局長1名、副局長1名。

附則

本規定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主要工作任務

2012年,全市環保工作的總體要求是: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全國第七次環保大會和市第六次黨代會精神,堅持在發展中保護、在保護中發展,全力實施“1234工程”,即以持續改善全市環境質量為目標,以污染減排和創建國家環保模範城市為抓手,抓好渭河污染治理、大氣環境聯防聯控、農村環保三個重點工作,強化政府負總責機制、環評倒逼轉型機制、環保執法監管機制、環保投入保障機制四項舉措,努力推動全市環保工作水平走在全省前列,為建設現代新都市、和諧新鹹陽提供優美的生態環境保障。
具體目標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學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別比2011年削減2.3%、0.4%、1.5%、1.8%;市區空氣品質達到二級和好於二級天數不少於311天;市、縣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全部達標,農村飲用水安全率大幅度提高;市區和縣城垃圾無害化處理率分別達到90%、65%以上,污水處理率分別達到78%、68%以上;渭河出界斷面化學需氧量、氨氮分別不高於30毫克/升、2.5毫克/升;城鄉環境安全處於可控狀態;創國模力爭通過國家技術評估。
重點抓好九項工作:
(一)全力以赴完成減排任務。
(二)集中力量打好創模攻堅戰。
(三)突出重點區域流域污染治理。一是全力打好渭河污染防治三年行動第一仗。二是深入推進大氣環境聯防聯控工作。三是繼續加強礦山企業污染整治。
(四)深入推進農村環境保護。一是突出抓好農村生活垃圾規範化處置工作。二是繼續抓好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和生態創建工作。三是圍繞節能、減排、增收目標,加快推廣一批農村環保實用技術,以科技帶動農業、農村逐步走上可持續發展的良性軌道。
(五)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
(六)保持環境執法監管高壓態勢。
(七)加快發展環保科技和環保產業。
(八)進一步加強環境宣傳教育。
(九)全面加強環保隊伍自身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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