鳴冤鼓

鳴冤鼓

鳴冤鼓乃古代衙們中的設施,又叫喊冤鼓。所謂擊鼓鳴冤就是指這鳴冤鼓。

擊鼓鳴冤之制

包公上任開封府後整吏治:舊制,凡訟訴不得徑造庭下。拯開正門,使得至前陳曲直,吏不敢欺。開封府門前豎起登堂鼓,後世的“擊鼓鳴冤”就是才這裡的來的。

後來各級地方衙門口,都設定有一喊冤鼓,供老百姓鳴冤報官之用。

擊鼓鳴冤之制由來

敢諫之鼓

《大戴禮.保傅》云:及太子既冠成人,免於保傅之嚴,則有司過之史,有虧膳之宰。太子有過,史必書之。史之義,不得不書過。不書過,則死。過書,而宰徹去膳。夫膳宰之義,不得不徹膳。不徹膳,則死。於是有進膳之旌,有誹謗之木,有敢諫之鼓。瞽史誦詩,工誦正諫,士傳民語,習與智長。故切而不攘,化與心成。故中道若性,是殷周所以長有道也。

《帝王紀》云:堯立敢諫之鼓。

民間傳說

相傳,漢開國皇帝劉邦登基不久,他有個侄子倚仗皇勢胡作非為。一天,京城少女蘇小娥正在街上行走,恰遇浪蕩皇侄,他見小娥貌美若仙,遂生邪念,上前調戲。只聽“啪”的一聲,小娥不知哪來的勇氣,一巴掌扇到皇侄臉上。皇侄在眾人面前挨此一掌,豈肯罷休,罵道:“不識抬舉的賤娼,我要你立死此地!”言畢,奪過隨從手中的齊眉棍,使勁向小娥頭上砸下。只聽“咣當”一聲,皇侄舉起的木棍下斷落在地。皇侄一愣,定睛一看,救人者原是個彪形大漢,遂令隨從們動武。豈料一隨從舉劍刺向大漢時,大漢猛地一閃,鋒刃卻捅進了趨前揮棍的皇侄肚皮,皇侄霎時倒地身亡,隨從們急忙抬起屍體回府,那誤殺皇侄的爪牙便串通同夥,栽贓說是大漢所殺。劉邦獲悉,下令將大漢捉拿收監,定處死刑。

脫險的蘇小娥得知恩公將被問斬,深感不安,決定去闖金殿。

但禁宮戒備森嚴,恐進不了反惹出大禍,於是她想了個辦法。一日,小娥和妹妹各持一小鼓、一小鑼,敲打過街來到金殿門前,突然猛擊鑼鼓,連聲高喊“冤枉!”,鑼鼓頻傳,驚動了劉邦,他下令拿當事上殿是問。小娥胸有成竹,見了皇上從容答道:“萬歲,小娥若不擊鑼鼓,咋能面君,我的冤情又咋能伸呢?”接著便把皇侄劣跡、隨從惡行一一呈述。繼而又懇切地說:“萬歲你切莫屈殺英雄,小女冤枉事小,朝廷聲譽事大啊!”劉邦聽畢,覺得言之有理,遂提“囚犯”與皇侄隨從對質,那人見抵賴不過,只好招認為誤殺。劉邦十分憤慨,厲聲吼道:“小奴才,跟隨王爺不勸其走正道,還斷送其命,誣陷他人。寡人今日親審此案,方知真情,差點錯殺英雄。來人,將小奴才拉出去斬了!”隨即將好漢釋放,讓小娥回家。百姓聞訊,無不讚頌高祖英明。

蘇小娥擊鼓鳴冤這一舉動,倒給劉邦一個啟示,為便百姓告狀,他特下聖旨,命各級官署大門必須各置一鼓一鍾,並規定鐘鼓一響,官必上堂,藉以顯示便民、德政。就這樣,擊鼓鳴冤之制,一直流傳了兩千餘年,直至清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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