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岡縣集中開展違法鑑定胎兒性別和選擇性終止妊娠行為專項治理活動實施方案

(二)通過專項治理活動,依法從嚴查處違法鑑定胎兒性別和選擇性別終止妊娠的行為; 3、符合法定生育條件的妊娠婦女,違法鑑定胎兒性別並實施選擇性終止妊娠的行為; (一)高度重視專項治理工作。

為深入開展違法鑑定胎兒性別和選擇性別終止妊娠行為專項治理活動,綜合治理我縣出生人口性別攀升問題,根據《國家計畫生育委員會、衛生部、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 關於禁止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鑑定和選擇性別的人工終止妊娠的規定》和省市有關檔案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人口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和認真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貫徹落實中央人口資源環境工作座談會和省委九屆五次、六次全會精神,採取有效措施,遏制我縣出生 人口性別比逐年攀升的勢頭,建立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失衡的長效工作機制,促進出生 人口性別比例趨於正常,為構建和諧鳳岡創造良好的人口環境。
二、工作目標
(一)通過宣傳人口和計畫生育相關法律法規和獎勵扶助優先優惠政策等,進一步促進廣大民眾婚育觀念的轉變;
(二)通過專項治理活動,依法從嚴查處違法鑑定胎兒性別和選擇性別終止妊娠的行為;
(三)建章立制,規範B超和染色體檢查、引產手術及終止妊娠藥品管理,加強孕前監測、孕期保健、產後隨訪的優質服務,全面提升我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優質服務工作水平;
(四)建立健全和完善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例失衡工作新機制,使我縣出生人口性別比例逐年攀升的勢頭得到有效遏制,逐步趨於正常。
三、工作重點
(一)專項治理活動清理查處的重點
1、利用B超和其他技術手段違法為他人鑑定胎兒性別和選擇性終止妊娠的行為;
2、組織、介紹妊娠婦女違法鑑定胎兒性別並實施選擇性終止妊娠的行為;
3、符合法定生育條件的妊娠婦女,違法鑑定胎兒性別並實施選擇性終止妊娠的行為;
4、藥品零售企業銷售終止妊娠藥品,以及藥品生產、批發企業將終止妊娠藥品銷售給未獲得施行終止妊娠手術資格的單位和個人的行為。
(二)涉及的重點單位
各級計生技術服務機構,醫療保健機構,個體診所,藥品批發及零售單位(藥店)等。
四、工作措施
(一)廣泛宣傳動員,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
1、各級各部門要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等新聞媒體大力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 貴州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國家計畫生育委員會、衛生部、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禁止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鑑定和選擇性別的人工終止妊娠的規定》和《貴州省禁止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鑑定和選擇性的終止妊娠的規定》等法律、法規和政策,廣泛宣傳保持出生人口性別比結構平衡的重要性,讓廣大民眾了解依法整治非法鑑定胎兒性別和選擇性別終止妊娠行為的必要性和緊迫性。
2、計生、衛生、食品藥品監督等部門要在系統內深入宣傳禁止非醫學需要胎兒性別鑑定和選擇性終止妊娠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對從事B超操作的技術人員、施行終止妊娠手術的醫務人員、藥品經營管理人員嚴格培訓、管理,並加強監督檢查。
3、建立有獎舉報制度,設立舉報電話(5221840、5229551)、舉報信箱,在戶外張帖舉報公告,廣泛發動民眾監督檢舉,建立社會監督、輿論監督和獎勵激勵機制,凡舉報查實一例非法鑑定胎兒性別和選擇性別終止妊娠行為的給予舉報者5000元獎勵。
(二)認真排查摸底,追蹤掌握違法線索
1、調查各級計生技術服務機構、醫療保健機構和個體診所2005年1月1日以來的B超檢查、人流、引產登記薄及相關病歷檔案;
2、調查2005年1月1日以來領取一孩《生殖保健服務手冊》、二孩《 計畫生育證》後的生育情況,特別是領取二孩《計畫生育證》後未生育或懷孕後外出和孕情消失,以及有人流、引產史的育齡婦女情況;
3、檢查終止妊娠藥品銷售市場,重點檢查終止妊娠藥品進、銷、存的登記管理,查看是否有違法經營的情況;
通過調查摸底,找出違法線索,對符合生育政策條件規定、尚未生育的婦女實行個案管理,重點監控。
(三)強化行政執法,嚴格依法查處違法行為
1、根據調查摸底、民眾舉報取得的線索,進行有關調查取證,對有嫌疑的,按有關程式進行立案。
2、有關當事人是黨員、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由紀檢監察部門對其進行黨紀、政紀處分;有關當事人涉嫌遺棄、溺殺女嬰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立案查處。
3、經調查取證屬實的,要依法追究有關當事人和責任人的責任。對個體企業、相關醫務人員依法吊銷相關證照;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對在專項治理活動中掌握的案件線索,要訊速組織調查;已經調查清楚、證據確鑿的,要儘快結案,依法查處。
(四)建章立制,規範管理制度
針對在專項治理活動中查出的問題,各職能部門要進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項管理制度,人口計生、衛生、食品藥品監督等行政部門要制定和完善孕情監測和隨訪服務、B超管理、施行終止妊娠手術管理,終止妊娠藥品管理、出生嬰兒統計和嬰兒 死亡登記報告、有獎舉報、案件查處等制度。
五、工作步驟
為形成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的長效機制,每年3月、8月集中開展整治活動。具體步驟為:
3月1-5日和8月1-5日:宣傳發動階段;
3月6-15日和8月6-15日:調查摸底階段;
3月16-20日和8月16-20日:立案調查、依法查處階段;
3月21-25日和8月21-25日:建章立制、規範管理階段;
3月26-29日和8月26-29日:總結評估階段。
六、組織領導和部門工作職責
(一)成立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
為切實加強對專項治理工作的領導,縣成立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由縣委副書記任組長、縣人大、縣政府、縣政協分管(聯繫)計生工作的領導為副組長,縣監察局、縣計生局、縣衛生局、縣藥監局、縣公安局、縣工商局、縣婦聯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負責協調和處理專項整治活動中的 具體矛盾和問題。各相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通力協作,密切配合,確保專項治理活動取得實效。
(二)相關部門工作職責
1、宣傳部門:加大對人口、資源、環境和現狀以及計畫生育政策的宣傳力度,深入開展婚育新風進萬家活動,努力營造社會主義新型生育文化,樹立尊重婦女、男女平等、婚姻自由、鄰里和睦的良好社會新風尚,宣傳人為選擇性別的社會危害,倡導性別自然選擇。
2、監察部門:積極支持配合專項治理活動,對專項檢查中發現的違紀行為和相關責任人進行查處。
3、人口和計畫生育部門:負責違法鑑定胎兒和選擇性別終止妊娠行為專項治理活動的組織、協調和監督工作,組織宣傳教育活動,制定專項治理活動方案。調查清理2005年1月1日以來領取一孩《生殖保健服務手冊》、二孩《計畫生育證》後的生育情況,對計生部門B超數量、型號、是否能做胎兒性別鑑定、操作技術人員等情況進行清理、登記,調查清理計生技術服務機構2005年1月1日以來對孕婦進行B超檢查和施行人流、引產的情況,會同衛生部門調查清理2005年1月1日以來醫療保健機構、個體診所對孕婦進行B超檢查和施行終止妊娠手術的情況,調查孕婦懷孕後孕情消失的情況,會同衛生、食品藥品監督等部門制定B超管理、終止妊娠藥品管理、終止妊娠手術管理、出生死亡報告制度,並負責在本系統內實施,建立孕情監測和隨訪制度,對符合法定生育條件的(重點為二孩)實施全程跟蹤服務,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對專項治理活動情況進行抽查、總結和評估。
4、衛生部門:負責本系統內違法鑑定胎兒性別和選擇性別終止妊娠案件的查處,在本系統內廣泛宣傳禁止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鑑定和選擇性別終止妊娠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對從事B超操作,實施終止妊娠手術的醫務人員嚴格管理,並加強監督檢查;對醫療保健機構B超數量、型號、是否能做胎兒性別鑑定,以及操作人員進行清理、登記,醫療保健機構2005年1月1日以來對孕婦進行B超檢查,施行終止妊娠手術,藥物終止妊娠的情況進行檢查清理、登記;整頓醫療市場,取締無證非法行醫,對個體診所違法施行人工終止妊娠手術,藥物終止妊娠情況進行調查處理;對個體診所B超使用情況進行調查清理,與人口計生部門加強信息溝通,嚴格執行出生嬰兒統計、嬰兒死亡登記報告制度和施行終止妊娠手術報告制度。
5、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派人參加治理活動,參與有關案件的查處;清理整頓終止妊娠藥品銷售市場,對終止妊娠藥品批發、零售企業進行調查清理,對非法經行銷售終止妊娠藥品的要依法進行查處;建立終止妊娠藥品的管理、監督制度,嚴禁藥品零售企業銷售終止妊娠藥品,禁止藥品生產、批發企業將終止妊娠藥物銷售給未獲得終止妊娠手術資格的機構和個人。
6、公安部門:積極支持、配合專項整治活動,依法查處有關治安刑事案件,依法打擊虐待、遺棄、溺殺、販賣嬰兒等違法犯罪行為,及時依法查處妨礙人口計生、衛生、食品藥品監督行政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執行公務的違法犯罪行為。
7、工商部門:派人參加專項治理活動,對未辦理合法手續而非法行醫者,配合有關部門依法進行查處;對個體診所有違法鑑定胎兒性別和非法銷售終止妊娠藥品,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
8、教育部門:宣傳人口和計畫生育政策,加強女童教育,提高女童入學率;對家庭經濟困難的計畫生育獨生子女戶、二女絕育戶接受義務教育、繳納學雜費等方面給予一定優惠;對農村計畫生育獨女戶或兩女絕育戶子女升高中給予加分照顧,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9、婦聯:配合有關部門推動實施《 中國婦女發展綱要》和《中國兒童發展綱要》,制定維護婦女權益的政策措施,提高婦女社會地位;加強對婦女知識技能和就業能力培訓,提高婦女自身素質,開展“雙學雙比”活動;引進適合婦女參與的項目,資助她們發展經濟,增強婦女參加發展經濟的能力;開展“五好文明家庭”創建活動,大力宣傳男女平等基本國策。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專項治理工作。各級各部門要成立以主要領導任組長的專項治理領導小組,實行一把手負總責。縣將對專項治理工作開展情況納入對各鄉鎮、部門年終計生考核內容。
(二)嚴格依法行政。各職能部門要按程式和要求嚴肅辦案,對有案不查、查案不力、查而不處的,要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三)認真搞好總結評估。2006年起,每年的3月30日和8月30日前,各級各部門對專項治理活動情況進行自查,並將工作情況書面上報縣人口和計畫生育領導小組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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