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府辦公廳關於2008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07〕52號)精神,現將2008年元旦、春節、清明節、國際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國慶節放假調休日期及節日期間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放假時間
(一)元旦:2007年12月30日—2008年1月1日放假,共3天。其中,1月1日(星期二)為法定節假日,12月30日(星期日)為公休日,12月29日(星期六)公休日調至12月31日(星期一),12月29日(星期六)上班。
(二)春節:2月6日—12日(農曆除夕至正月初六)放假,共7天。其中,2月6日(除夕)、2月7日(春節)、2月8日(正月初二)為法定節假日,2月9日(星期六)、2月10日(星期日)照常公休,2月2日(星期六)、2月3日(星期日)兩個公休日調至2月11日(星期一)、2月12日(星期二),2月2日(星期六)、2月3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節:4月4日—6日放假,共3天。其中,4月4日(清明節)為法定節假日,4月5日(星期六)、4月6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四)“五一”國際勞動節:5月1日—3日放假,共3天。其中,5月1日為法定節假日,5月3日(星期六)為公休日,5月4日(星期日)公休日調至5月2日(星期五),5月4日(星期日)上班。
(五)端午節:6月7日—9日放假,共3天。其中,6月7日(星期六)照常公休,6月8日(農曆五月初五,端午節)為法定節假日,6月8日(星期日)公休日調至6月9日(星期一)。
六、中秋節:9月13日—15日放假,共3天。其中,9月13日(星期六)為公休日,9月14日(農曆八月十五,中秋節)為法定節假日,9月14日(星期日)公休日調至9月15日(星期一)。
(七)國慶節:9月29日—10月5日放假,共7天。其中,10月1日、2日、3日為法定節假日,9月27日(星期六)、9月28日(星期日)兩個公休日調至9月29日(星期一)、30日(星期二),10月4日(星期六)、5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二、值班工作要求
(一)進一步完善值班制度,嚴肅值班紀律。認真安排好本單位值班工作,確保24小時信息暢通;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認真做好值班記錄。
(二)切實做好防火、防盜、防破壞、防爆炸、防毒、防事故工作,確保節日期間安全;
(三)堅持“民眾利益無小事”的原則,安排專人做好接待民眾來信來訪工作,認真排查不安定因素,努力把各種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切實做好處理突發事件和群體性事件的預案工作,確保社會穩定;
(四)各單位、部門將值班安排於12月29日、2月5日、4月3日、4月30日、6月6日、9月12日、9月28日前報縣政府辦公室。
節假日期間,各級各部門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衛等工作,遇有重大突發事件發生,要按規定及時報告並妥善處置,確保人民群眾祥和平安度過節日假期。
三、縣人民政府值班安排
縣政府實行縣政府領導帶班,辦公室領導、人員值班制度,值班地點在縣政府辦公室。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