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台交通運輸局

鳳台縣交通運輸局是縣政府主管全縣農村公路和水路運輸行業管理的職能部門。局下設辦公室、財務股、法規股、綜合股、人教股、運管股、監察室,轄13個基層站所和4個交通運輸企業。 根據國家、省、市以及全縣交通發展的總體布局和全縣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求,擬定全縣公路、水運行業發展規劃。負責全縣交通基礎設施的建設及資金的收支管理,監督交通設施項目建設的資金使用。承擔全縣公路、水路和營運性道路運輸行業的管理;引導交通運輸行業最佳化結構、協調發展;對關係國計民生的重點物質和緊急物質運輸進行調控。同時做好全縣汽車維修市場、駕培單位、機動車綜合性能檢測站的行業管理。

主要職責

(一)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交通行業的發展戰略和方針政策,根據全縣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求,研究制定全縣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的發展戰略、政策措施並監督執行。

(二) 根據國家、省、市以及全縣交通發展的總體布局,擬定全縣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發展規劃、中長期計畫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全縣交通行業統計和信息引導。

(三)負責全縣公路、水路和計程車交通運輸行業的管理;培育和管理交通運輸市場,維護公路、水路交通運輸行業的平等競爭秩序;引導交通運輸行業最佳化結構、協調發展;對關係國計民生的重點物質和緊急物質運輸進行調控。

(四)負責全縣交通基礎設施的建設、維護、管理及通行費的收支管理,監督交通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的使用;組織重點交通工程建設的實施;負責交通建設市場和工程質量、造價管理。負責交通基礎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和交通工程定額管理。

(五)負責全縣汽車維修市場、汽車駕駛學校、駕駛員培訓工作和營業性客貨運輸、停車場(站)的行業管理;負責機動車技術管理及汽車綜合性能檢測站的行業管理。

(六)負責全縣內河水上交通安全監督、船舶及水上設施檢驗工作;實施船舶代理、港口及港航設施建設使用岸線布局的行業管理。

(七)制定並組織實施交通行業科技政策、技術標準;組織全縣交通科技開發;推動行業技術進步。

(八)指導全縣交通體制改革和交通行業職工隊伍建設、行業精神文明建設。

(九)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十)負責全縣公路、水路通行環境和通行條件的管理;在遇到防汛抗旱、搶險救災、軍事行動等緊急和其它特殊運輸任務時,發布調度運輸工具的命令。

(十一)負責全縣交通戰備工作。

(十二)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政策法規股

安全綜合股

財務股

人事教育股

監察室

交通戰備辦

縣鄉公路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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