鮑桂星

鮑桂星(?—1824)字雙五,安徽歙縣人,清朝官吏。嘉慶四年進士,選庶吉士,授編修,遷中允。九年,典試河南,留學政。十三年,典試江西。十五年,督湖北學政。累遷至內閣學士。十八年,任滿,既受代,聞林清之變,疏陳十事,急馳至京,仁宗嘉之,曰:“汝所奏已次第施行矣。”擢工部侍郎,充武英殿總裁。

基本信息

人物簡介

桂星性質直,勇於任事。十九年,疏陳刊書及校勘事宜。又劾提調劉榮黼等不職,命王大臣按之。榮黼面訐桂星曾言滿總裁熙昌所校,不過偏旁點畫,修改徒延時日;且言近日有旨,旗人不足恃,故督撫多用漢人。上聞之,怒,命傳詢。桂星對聞自侍郎周兆基,且言在部與滿員共事,多有徇私背公,而兆基不承;又指同官熙昌及慶溥囑託部事,兩人亦不承。以任性妄言,下部嚴議,詔斥桂星指訐慶溥、熙昌囑託無據,其咎小;妄言朝廷輕滿洲重漢人,亂政之大者:革職,不準回籍,令在京閉門思過,責五城御史嚴察;如私著詩文有怨望誹謗之詞,從重治罪。越五年,上意解,復官編修。宣宗即位,召對,諭曰:“汝昔所劾,今已罷斥。”擢侍講,又擢通政司副使,意頗鄉用。道光四年,擢詹事。未幾,卒。

桂星少從同縣吳定學,後師姚鼐,詩古文並有法,著有進奉文及詩集,又嘗用司空圖說輯唐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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