鮑明鈐文集

立法機關的職務及權力第十八章 行政機關的選舉第十九章 行政機關的權力第二十章

內容介紹

《鮑明鈐文集》內容簡介:這部文集收錄的是一位朝陽先賢塵封已久的著述。《鮑明鈐文集》作品的原著者鮑明鈐先生曾是朝陽大學的老師。“北朝陽,南東吳”,朝陽大學曾經是中國最著名的法科大學,鮑明鈐先生也在上個世紀前半葉以學術蜚聲中外。幾乎與1950年代朝陽大學合併停辦的同時,鮑明鈐先生也逐步在中國銷聲匿跡。作為朝陽大學的學生,在21世紀的今日捧讀老師的著作,禁不住感嘆:肉身會消失,名聲可以湮沒,但思想的光芒卻無法永遠遮蔽。

作者介紹

鮑明鈐(1884年-1961年),原為餘姚基督教會牧師。自幼生活清苦,曾在寧波讀書,後到上海聖約翰學校,1910年入北京清華學堂(清華大學的前身),1913年畢業。經考試於1914年獲得中國政府公費(歐美返回的庚子賠款)到美國留學。1914年-1918年在耶魯大學讀文科 經濟系,獲學士學位。1918年-1919年在哥倫比亞大學獲得碩士學位。1920年-1921年在霍普金斯大學學習政治學,取得美國政治學博士學位。此外他很重視神學,於1918年-1919年在紐約協和神學院學習,1919年-1920年在耶魯大學宗教學院取得學士學位。
1922年冬回國,開始在天津南開大學教政治學。1923年-1926年任師範大學英文系主任,後到北平大學法學院任政治系教授和主任。1932年到菲律賓大學任教。1933年-1936年任東北大學政治系教授。1938年在偽滿洲國新京建國大學任政治學教授。以後又到朝陽大學、輔仁大學、華北學院等校任教。1946年曾到過延安。1949年北京解放後沒做事。1961年底病故。

作品目錄

《鮑明鈐文集》序(熊先覺、徐葵)
譯者序
中國民治主義

第一章 導言:中國的危機和問題
第一部分 近代中國歷史和政治
第二章 民主政體在中國的興起
第三章 共和的勝利
第四章 帝制的復辟
第五章 憲法之爭
第六章 內戰
第七章 臨時約法及其缺點
第八章 十餘年來的教訓
第九章 廢除督軍制
第十章 長期憲法的制訂和通過
第十一章 民國的危險及拯救之法
第二部分 憲制國家
第十二章 內閣制與總統制之比較:內閣制
第十三章 內閣制與總統制之比較:總統制
第十四章 聯邦制與單一制的比較:聯邦制
第十五章 聯邦制與單一制的比較:單一制
第十六章 立法機關的構造及組織
第十七章 立法機關的職務及權力
第十八章 行政機關的選舉
第十九章 行政機關的權力
第二十章 司法機關的獨立性和職能
第二十一章 省自治政府
第二十二章 地方自治
第二十三章 預算:其職務及程式
第二十四章 政黨的功能及政黨政治的必備條件
第二十五章 私權:私權的列舉及保障
第二十六章 國民會議
第二十七章 中華民國憲法草案
附錄1:滿清憲法檔案
附錄2:中華民國臨時約法
附錄3:袁世凱臨時約法
附錄4:古德諾之備忘錄
附錄5:古德諾氏憲法草案
附錄6:1917年國憲草案、提交國會之地方政府草案、總統選舉法
附錄7:廣州市憲章中國現代政治
自序
概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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