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力軍

魯力軍

魯力軍,男,漢族,1956年7月生,湖北黃梅人,1976年1月他加入中國共產黨,1977年9月參加工作,中南財經大學財政專業碩士畢業。 2014年01月22日,湖北省國資委副主任兼湖北清能地產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魯力軍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2014年12月25日湖北省人民檢察院漢江分院向湖北省漢江中級人民法院魯力軍涉嫌受賄犯罪一案提起公訴。

基本信息

簡歷

魯力軍 魯力軍

魯力軍先後在黃梅縣大眾國小、湖北財政學校、湖北省財政廳、湖北省委組織部、湖北省委大型企業工委、湖北省經貿工委、湖北省委企業工委工作。期間,下派掛職擔任應城市委副書記。曾任湖北省國資委副主任、黨委委員。

立案調查

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訊息,湖北省國資委副主任兼湖北清能地產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魯力軍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2014年3月31日據湖北省紀委監察廳網站訊息,經中共湖北省委組織部證實,魯力軍因涉嫌嚴重違紀,省委已決定免去其省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任、黨委委員,湖北清能地產集團公司黨委書記、委員職務,現正按有關規定辦理。

湖北省紀委監察廳3日通報,日前,經省委同意,省紀委對省國資委原黨委委員、副主任魯力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調查。

經查,魯力軍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單獨或夥同他人索取、收受賄賂;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長期占用下級單位一輛轎車歸個人使用;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其他單位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收受禮金。

魯力軍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違法,其中受賄問題已涉嫌犯罪。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相關規定,省紀委常委會議、省監察廳廳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並報省委、省政府批准,給予魯力軍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提起公訴

據最高檢網站訊息,湖北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原副主任、湖北清能地產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魯力軍(副廳級)涉嫌受賄犯罪一案,經湖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指定管轄,2014年12月25日已由湖北省人民檢察院漢江分院向湖北省漢江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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