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如久

魏如久,律師。 (徐燕東)說過把律師當做被告人過了一點,但是把律師當做被告人的家屬就不錯了。 我覺得我們現在存在一些法律的障礙是可以克服的,我們現在國家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被告人應該如實的供述,可以改嘛,像徐也談到了也可以規定夜間不能審訊,比如證據規則也是可以建立起來的。

簡介

魏如久,律師

言論

以下為討論會摘要
所有人的正義—— 紀念“米蘭達規則”40周年暨律師在場問題討論會
魏如久:實際上國君把我放在最後是不希望我講,為什麼國君最不希望我講話呢,第一點米蘭達規則,米蘭達這個人,哪一個案子最先適用米蘭達規則就是米蘭達本人,米蘭達因為判了刑最後出來,出來以後在飯店吃飯就被打死了,警察對殺死他的人說米蘭達規則,也又是說米蘭達第一個實現了米蘭達規則。
第二點,我想不發言了,但是不發言忍不住。上一次參加論壇首先把國君批了一通,然後把學者批了一通,因為我發現中國有很多學者沒有面對現實的勇氣和勇於創新的執著,國君請去的嘉賓我批了一通確實可能不給國君面子。
(徐燕東)說過把律師當做被告人過了一點,但是把律師當做被告人的家屬就不錯了。
我覺得我們現在存在一些法律的障礙是可以克服的,我們現在國家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被告人應該如實的供述,可以改嘛,像徐也談到了也可以規定夜間不能審訊,比如證據規則也是可以建立起來的。
國君可能不希望我講,田老師也不希望講,上次在司法改革的研討會上最高檢查院的兩位先生專門大談而談證據排除規則,就是非法手段獲得的證據要排除,說是應該能夠採信的。我們也看到米蘭達規則也存在,米蘭達規則在40年當中也是不斷得手到衝擊,法院的被告人腰裡有空的強套,說手槍呢,說在旁邊垃圾筒里,結果警察過去就找到了。後來法院裁定了,如果基於安全的考慮當時米蘭達規則可以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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