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自古以來,福建就有“好巫尚鬼”的陋習,志稱“閩俗好巫尚鬼,祠廟寄閭閻山野,在在有之。”(《八閩通志》卷58《祠廟》)古代福建各州縣都建有厲壇,鄉村里社所建厲壇更多。據《八閩通志·壇?》載,全省有郡厲壇9座,邑厲壇43座,里社厲壇905座,鄉厲壇1126座,實際數量要比文獻記載多得多。每年清明節、中元節及十月初一,官府都要舉行祭厲壇儀式,祈求一境平安。
長期以來,人們還形成對冤鬼和暴死鬼及其他惡鬼的迷信。俗信冤鬼和暴死鬼之魂既不能升入天堂,也不能下地獄,當然也就不能象正常鬼魂那樣轉世超生;它們的魂魄在陰間遊蕩,只有找到替死鬼後才能到閻王那裡報到,所以民間十分懼怕惡鬼。
種類
落水鬼
溺水而死(包括跳河自盡和失足落水、游泳事故等)的人俗信是被落水鬼拖去當替身。民間盛傳落水鬼只有在陽間拖一活人下水才能脫離苦海,所以人們不敢輕易到曾經有溺死人的水域,怕被落水鬼拖下水。還採取各種方法進行禳解,通常是備辦祭品到落水處獻祭落水鬼,莆田等地在祭祀落水鬼後,要將所有祭品倒入水中。有的人家還請來木偶戲表演,並設醮超度亡魂,讓落水死者的鬼魂早日脫離苦海,俗稱“出苦”。在福州,喪屬須在落水處投一塊石頭,以免日後鬼祟加害於人。在閩南一帶,溺水者被救起,須贈送救命恩人以線面和雞蛋,以討吉利。一些幸免於難的人從此以後還要念經拜佛。出於對於落水鬼的懼怕,形成了陋習。俗信落水而死乃命中注定,只有待落水者三浮三沉後才可去救,否則,落水鬼會找救人者算帳,致使落水者有因得不到及時救護而死的。
吊死鬼
上吊而死者稱為吊死鬼。俗信吊死鬼十分兇惡,只有找到替身會才能投胎轉生,故必加害於人。在民間,若村子裡有人上吊而死,全村人都惶惶不安,惟恐吊死鬼找到自己做替身,為此出現各種禳解方法。在福州,喪屬須請巫師或道士作醮,醮畢,道士用竹竿高桃草人作為吊死鬼替身,在前面猛跑,村里人手持鐵耙等農具、敲鑼打鼓、鳴炮吶喊在後面緊追,一直追到村外,表示把吊死鬼趕出村外。埋葬上吊而死者時,死者鞋跟不能別上,俗說這樣吊死鬼就跑得不快,追不上陽間活人。莆仙等地也有類似風俗。死後第三天夜晚,家人請道士作醮,全村家家門上插野刺枝,不敢點燈,緊閉門戶,婦孺躲在家中,不敢出門。全村男子則手持各種農具,敲鑼打鼓鳴炮,齊聲吶喊:“去啊,去啊!”追趕象徵吊死鬼的草人,一直追趕到村口,再把草人焚掉。沿途既不能過橋,也不許經過宮廟門前,俗信橋上有橋頭將軍把守,宮廟有神靈駐紮,吊死鬼不敢過去,又會折回村子作祟。鄰近村子也唯恐吊死鬼跑進自己村子害人,往往組織人馬,手持農具,把守村口,並燒起火堆,防止吊死鬼闖進本村作祟。有時,村子之間會因此引起爭鬥。在武平等地,除驅逐吊死鬼外,喪屬還須在夜深人靜之際,備香燭、狗肉等到三岔路口祭拜,祭畢不能從原路返回家中,也不能回頭張望。在晉江,若村子裡有人吊死,左鄰右舍三天不敢生火,俗謂“無人煙”,以免吊死鬼尋上門作祟。福建民間普遍認為,吊死過人的房子是凶宅,一般人不敢在裡面居住,或要請道士禳解後才敢居住。
產亡鬼
另外,難產死亡的婦女被稱為產亡鬼,認為血污太重而不得超生,會一直在血湖地獄中受罪,家中要為她舉行超度儀式。少女死亡者人稱女鬼,俗傳會抓一男人與她作伴,許多人信以為真,不敢在其墳墓前逗留。若有人因精神錯亂而失蹤或正常人上山迷失方向而不歸,百姓就認為是被迷魂鬼(又稱“石鬼”)迷去,家人趕緊燒香禮拜,發動全村人敲鑼打鼓,滿山遍野尋找。
砍竹鬼
在山區,盛傳有一種砍竹鬼。人們到山上砍竹,有時會聽到不遠處也有砍竹聲,但環視四周又不見人影,俗信那是砍竹鬼在砍竹(實際上是砍竹回聲或毛竹在溫濕氣候下迅速拔節而發出的聲音)。遇到這種情況,農民會迅速逃避,絕不敢繼續砍下去。俗傳砍竹鬼是多年老竹成精,若遇上砍竹鬼而不躲避,它會一直砍到你面前,把人砍死。
反對者
由於受萬物有靈論的影響,人們對一些奇異現象常常用鬼怪作祟來解釋。當然不信鬼的在古代也大有人在,明代莆田林兆恩曾指出:“夫人之心,既不正而陰矣,則是失其人道之常,而入於幽昏之境,自妖自誕便生於心。既生於心,便眩於目,而恍惚之際,若有魑魅魍魎之屬,見其形而舞其靈者,蓋心中自邪,即是心中自鬼也。”(《林子三教正宗統論》第30冊《續稿》)他公開宣稱:“尚鬼之俗,真為可笑!”(《林子三教正宗統論》第4冊《崇禮堂》)1949年以來,隨著唯物主義和無神論教育的深入,鬼魂信仰大大淡化,尤其在幹部和知識分子中,鬼魂信仰已經沒有太多的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