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詞條
-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Self-taught higher education examinations),簡稱自學考試、自考,它有大自考(社會型考生)和小...
制度確立 國家考試 考試機構 法律效力 考試時間 -
法國高等教育
畢業文憑。(3)短期高等教育機構。2年制,主要培養工業、套用科學和服務行業所需...法國高等教育,法國1968年頒布《高等教育法》,明確規定了高等教育的根本任務,即“建立與傳播知識、發展科學研究和培養人。”法國的高等教育,主...
-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與法國高等教育和科研部關於高等教育學位和文憑互認方式的行政協定
- - -
總 則 學位、文憑結構和學業組織 進入對方國家高等教育的方式 執行方式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紐西蘭政府關於在高等教育領域內相互承認學歷和學位的協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紐西蘭政府(以下簡稱“雙方”),回顧2002年12月9日簽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和紐西蘭教育部關於教育與培訓的合作諒解備忘錄》,...
學歷學位互認協定 中國學歷學位結構介紹 紐西蘭學歷學位結構介紹 -
山東省民辦非學歷高等教育機構管理規程
《山東省民辦非學歷高等教育機構管理規程》,共八章、三十四條(含附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這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
概述 規程內容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奧地利共和國政府關於互相承認高等教育等值的協定
學士學位持有者在奧地利可以進入奧地利高等教育畢業文憑畢業階段...高等教育畢業文憑課程(Diplomstudien)學生可以參加中國...的畢業生可以進入奧地利高校的學士學位課程或高等學校畢業文憑(Diplom...
第一條 第二條 第三條 第四條 第五條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德意志聯邦共和國政府關於互相承認高等教育等值的協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德意志聯邦共和國政府(以下簡稱雙方)本著進一步促進雙方在科學和教育領域內的合作、便於兩國高等學校學生到對方國家繼續學習的願望
第一條 第二條 第三條 第四條 第五條 -
關於相互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高等院校及其科研機構頒發的高等教育學歷證書及學位的協定
一 二 三
-
自考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事業提供了重大的理論指導。 隨著我國經濟建設步伐加快,社會需要大批專門人才,對學習願望十分強烈,已有高等教育形式難以滿足...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制度。1980年5月,中央書記處在討論教育工作時指出, 為了...
制度確立 國家考試 考試機構 法律效力 考試時間 -
自學考試
腿。”這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事業提供了重大的理論指導。[5] 隨著我國經濟建設步伐加快,社會需要大批專門人才,對學習願望十分強烈,已有高等教育形式...研究建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制度。1980年5月,中央書記處在討論教育工作時...
制度確立 國家考試 考試機構 法律效力 考試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