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戰爭時期
1938年,被派往新疆開展中國共產黨的統一戰線工作。
1942年,被捕入獄,關押長達四年之久。
解放戰爭時期
1946年得以無條件釋放並返回延安。
曾任中共延川縣委秘書、
陝甘寧邊區政府科長、
新疆喀什區稅務局副局長、
沙雅縣稅務局局長、
西北財經委員會副秘書長、
西北軍區後勤運輸部部長、
陝甘、寧邊區政府交通廳副廳長。
新中國成立後
歷任西北軍政委員會交通部副部長,
西北鐵路幹線工程局副局長,
鐵道部辦公廳主任、設計總局局長,
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局長,
國務院副秘書長,
中國科學院副秘書長,
人民大會堂管理局局長,
中共中央辦公廳副主任,
第五、六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
中國少年兒童基金會副會長,
宋慶齡基金會副主席。
是中共十二大代表,第六、七屆全國人大常委,
全國人大華僑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第五屆全國政協委員。
“文化大革命”期間,受到殘酷迫害,經歷了八年的獄中生活。
1997年7月28日在北京病逝,享年83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