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曾任南陽市宛城區副區長,2016年2月,任政協南陽市委員會縣級政協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人物事件
2014年12月,部分網站貼吧論壇出現“河南省人大代表劉太有實名舉報南陽市宛城區主管城建副區長高波”相關信息,引起網友廣泛關注。
在舉報信中,劉太有稱,南陽市宛城區副區長高波騙取經濟適用房補貼一億元以上,並重複上報拆遷戶數,騙取開發土地,價值達1.75億元。
據了解,南陽市紀委已受理並介入調查 。
舉報信
附:舉報信全文
面對,南陽市宛城區主管城建副區長高波無視黨紀國法,濫用國家和人民所賦予的神聖權力,直接參與或指使其犯罪集團主要成員曹陽等人,通過 私刻印章、偽造文書、重複虛報等手段欺騙上級政府,大肆套取國家經濟適用房補貼,騙取土地開發,非法侵占其他公司土地,為其犯罪集團牟取了巨額不正當利益 等大量違法犯罪事實。南陽市許多正義之士和企業紛紛站出來,向省、市紀檢、檢察機關實名舉報高波違法犯罪集團的罪行。
近期,以高波為首的違法犯罪集團為逃脫紀檢、檢察機關的調查,對抗政府,達到逃避法律制裁的目的,正在大量銷毀其犯罪證據;並通過非法途徑向國外轉移巨額資金,轉移隱匿財產等等。
為保護國家和人民的財產不受侵害,維護法律的公正與尊嚴,履行黨和人民賦予的神聖職責,河南省人大代表、南陽市人大常委劉太有,毅然決然地站出來,向紀檢、檢察及新聞媒體公開揭發高波、曹陽違法犯罪集團的違法犯罪事實:
一、高波違法操控南陽林源置業有限公司
南陽林源置業有限公司成立於2008年7月21日,工商註冊資本800萬元,原法定代表人為曹陽(曾用名:曹英),公司股東構成為:曹陽占股95%(認繳760萬元),王榮強占股5%(認繳40萬元)。
但是在南陽房地產和建築安裝界無人不知、無人不曉的是:該公司的實際控制人是南陽市宛城區主管城建的副區長高波,曹陽是高波之弟高峰的妻子,公司財務副總柴召是高波之女高晗的丈夫。
二、以“保障房建設之名”行“商品房銷售之實”,騙取經濟適用房補貼一億元以上
由南陽林源置業有限公司開發的“尚座花園保障建設項目”是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批准建設的經濟適用房項目,也是南陽市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之一,該項目位於南陽市張衡東路與鄧禹路交叉口,占地面積約78畝,規劃為8棟高層建築,總建築面積18萬平方米。
按照河南省2010年和2011年度經濟適用房建設項目優惠政策,該項目作為經濟適用房項目取得了政府給予的補貼資金一億多元。
但是,南陽林源置業有限公司及其實際控制人--宛城區主管城建的副區長高波--置國家、河南省及南陽市有關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於不顧,超面積 建設、銷售商品房,工程項目建設既不公開招標,銷售房屋也不公示。此外,為欺騙上級政府,達到其“合法銷售”的目的,高波犯罪集團還利用職權,採用造假、
冒名等手段,為客戶提供大量虛假經濟適用房《認購證》,導致該樓盤的商品房住宅和商業用房在短時間內全部售罄,嚴重擾亂了南陽房地產市場,在社會上造成了 極壞的影響。
三、重複上報拆遷戶數,騙取開發土地,價值達1.75億元之多
在南陽林源置業有限公司所參與的夏灣城中村改造項目中,該公司採用一期、二期重複上報拆遷戶數等手段,騙取開發土地,如果按市政府土地局市場評估價500萬元/畝計算,則該公司僅憑騙取的土地一項,就可獲利1.75億元,目前該樓盤已基本完工並以整體定向銷售完畢。
四、欺上瞞下、偷梁換柱,非法侵占其他公司價值近億元的土地
2011年11月,南陽市龍達置業有限公司獲得了南陽市新聞中心以東(泥營社區)城中村改造項目的開發與建設權,按照南陽市政府的招商檔案,該項目的改造範圍為:鄧禹路以東、濱河路以西、張衡路以南、漢冶路以北區域(含鄧禹路東、天山路北19.6畝土地)。
但在2012年4月17日南陽市規劃局下發的該項目用地規劃條件(宛規函[2012]32號)中,鄧禹路東、天山路北19.6畝土地卻被剔除。後經南陽市 龍達置業有限公司交涉、宛城區政府請示、南陽市王中副市長同意,該地塊仍由龍達置業進行統一開發。但令人始料不及的是,在高波的授意下,宛城區相關部門一 再拒收龍達置業繳納的此宗土地的徵收款。
近悉,高波犯罪集團一直在採取欺騙市、區兩級政府的手段,既未告知南陽市龍達置業有限公司,也未履行公開招標程式,暗中指令南陽林源置業有限公司對龍達置 業所有鄧禹路東、天山路北19.6畝土地上的居民進行了拆遷。雖然僅拆遷安置8戶,但卻上報超百戶,同時要求獲得該地塊的開發權。
2012年5月29日,高波等人為了該團伙的利益,在李文慧書記毫不知情的前提下,假借李文慧書記的名義,將該土地強行批示給了南陽林源置業有限公司名下 的夏灣城中村改造項目中。如果按市政府土地局市場評估價值500萬元/畝計算,那么僅南陽林源置業有限公司騙取的這19.6畝土地地價就逾億元。
五、偷逃稅款超億元
高波犯罪集團名下的南陽林源置業有限公司自2008年7月21日成立以來,所有的開發項目均已實現了銷售,但一直未按法律規定向稅務機關繳納相應的稅款,粗略統計偷逃稅款數額已超億元。
六、轉移巨額財產,銷毀其犯罪證據
為逃避法律制裁,轉移資產,銷毀犯罪證據,高波犯罪集團已將巨額款項通過私人賬戶匯至天津,再由天津轉移至加拿大的私人賬戶上。此外,2014年11月 11日,南陽林源置業有限公司已經將其法定代表人由曹陽更換為張傑(身份證號:412901196503242513),以此來達到轉移財產之目的。
為保護國家財產及南陽市人民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嚴肅黨紀國法、確保廣大被拆遷百姓的根本利益、震懾剷除貪污腐敗、匡扶正義,劉太有以河南省人大代表及南陽市人大常委的身份向紀檢、檢察部門發出如下請求:
1、鑒於高波、曹陽違法犯罪集團為逃避法律制裁,將大額款項轉移至國外,隱匿國內資產及銷毀犯罪證據等客觀事實,為防止其犯罪集團主要成員外逃,給國家造 成更大損失,給整個案件的偵破工作造成更大麻煩,緊急請求紀檢、檢察機關依法對其犯罪團伙主要成員採取強制措施,並限制其離境,以防外逃。
2、對社會各界舉報高波的各項犯罪事實,如以權謀私、私刻公章、偽造檔案、轉移財產、行賄幹部、偷逃稅款、騙取土地及財政補貼等,及時向社會公布調查及處理結果。
劉太有將攜眾新聞媒體及知情人,全力配合紀檢、檢察機關進行調查,阻止高波犯罪集團繼續違法犯罪,清除腐敗,挖出阻礙南陽經濟發展的蛀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