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高明區婦女聯合會是高明區委領導下的民眾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繫婦女民眾的橋樑和紐帶。高明區婦女聯合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高明區婦女代表大會,大會每5年召開一次,選舉高明區婦女聯合會執行委員會,由執行委員會選舉主席、副主席、常委,組成常務委員會。
主要職責
(一) 團結廣大婦女積極投身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
(二) 組織婦女通過各種途徑參與政府和社會事務的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發揮婦女在基層政權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民主法制建設中的積極作用。
(三) 教育婦女繼續發揚自尊、自信、自立、自強的精神,學文化、學技術、學科學、學管理、學法律,提高婦女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促進婦女人才成長。
(四) 維護婦女的合法權益,為婦女提供法律諮詢服務,為受害婦女伸張正義,調查研究婦女權益保障方面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出建議,促使有關改革措施不斷完善,促進男女平等。
(五) 維護兒童的合法權益,做好兒童工作,促進兒童健康成長。普及優生、優育、優教知識,推動建立婦女兒童活動陣地,為兒童辦實事。
(六) 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婦女聯合會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主任:謝素文
負責機關行政管理、黨務、廉政建設、聯點掛鈎、文秘及日常事務管理;負責辦公自動化和網站維護;負責《婦工通訊》編印。
(二)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部 部長:程潔明
做好民眾來信來訪工作,宣傳普及法律知識;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指導外來女工流動學校工作;負責單親特困母親家庭援助工作。
(三)組織宣傳教育部 部長:程志玲 電話:88662206
負責婦女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婦女整體素質;組織開展“三大主體”活動;負責婦女幹部培訓和推薦工作;負責基層組織建設工作。
(四)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主任:李少顏
負責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少年兒童、春蕾助學、親職教育工作。
(五)高明區機關婦女工作委員會 主任:王曉嵐
貫徹執行區婦聯及機關婦女代表大會決議,指導下屬婦委會開展工作。
(六)婦女兒童權益維護工作站 負責人:冼淑娟
開展普法宣傳教育和法律諮詢服務;信訪調處工作;婚姻關係調適;心理輔導服務;組建項目工作小組和志願者隊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