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高坪區科學技術局主要職責:(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科技進步和智慧財產權發展科學技術、智慧財產權及專利工作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研究擬訂全區科學技術、智慧財產權及專利工作的發展規劃與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提出全區科學技術和智慧財產權發展的重大布局和優先領域建議;擬訂並組織實施科技支撐計畫、重點基礎研究計畫、軟科學研究計畫和統籌協調基礎研究、前沿技術研究、重大社會公益性技術研究及關鍵技術、共性技術研究、重大關鍵技術攻關。
(三)負責組織國、省、市各類科技項目的推薦、申報、爭取、實施、管理和監督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區本級重大科技專項政策制訂、方案論證、綜合平衡、實施管理、評估驗收等工作,對區本級重大科技專項的設立、調整提出意見和建議。
(四)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推進全區創新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戰略性新興產業、高新技術產業及園區(基地)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基地)及可持續發展實驗區建設,推進科技基礎條件平台(基地)建設和科技資源共享。
(五)擬訂各類科技專項經費、使用、管理方案,負責本部門科技經費預決算及經費使用情況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強化科技投入及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議。
(六)推進科技體制改革,提出科技體制改革的政策措施、提出相關科研機構組建或調整的建議,最佳化科研機構布局;
(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新技術產業及園區發展和運用高新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的總體規劃和政策措施;協助上級科技主管部門認定、管理高新技術企業,指導高新技術企業的產品開發和推廣套用;指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園區和基地建設,推進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
(八)組織擬訂科學技術促進農村和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指導農業科技園區和農村科技服務體系建設;牽頭負責全區科技服務民生、科技服務“三農”、科技扶貧工作的開展,組織促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新農村建設和社會事業發展。
(九)研究擬訂科技成果推廣、科技獎勵、促進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的目標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科技成果和專利技術的實施轉化和相關重大科技成果的套用示範;負責全區科技進步獎、科技發展突出貢獻獎的評審;負責科技成果管理、科技保密以及技術市場管理工作;指導科技中介組織的建設;承擔民營科技企業認定、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審查與管理的相關工作。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科技中介服務機構的審批、管理和民營科技企業認定。
(十)擬訂科學技術和智慧財產權宣傳普及規劃,推進全區科普能力建設;承擔科技評估管理和科技統計工作;負責本區科技、專利信息工作,管理科技、專利信息網路,指導相關信息的開發利用。
(十一)負責全區智慧財產權和涉外智慧財產權工作的相關事宜;指導、激勵專利申請,統籌全區重大專利成果實施轉化和產業化;指導、推進全區國、省、市級智慧財產權試點、示範園區建設。
(十二)指導協調區級有關部門和各鄉鎮、街道及中央、省、市駐高坪單位的科技與智慧財產權工作;負責區本級科技進步考核工作。
(十三)負責全區與國際間以及港澳台地區的科技合作與交流事宜,承擔科技援助項目的相關工作,負責科技招商。
(十四)承擔區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履行行政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南充市高坪區科學技術局設3個內設機構:(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綜合協調、政務公開、目標管理、效能建設、綜合治理、安全穩定、督查督辦、考核獎懲、教育培訓、結對幫扶、科技年鑑編寫等工作;負責機關組織人事、勞動工資、計畫生育、老幹部管理和直屬單位人事管理、領導班子建設以及機關文秘、財務、會務、印章、保密、機要、車輛、檔案管理和後勤保障等工作;承辦自然科學研究系列專業技術職稱的申報評審工作;負責政策法規工作包括擬訂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科技進步和智慧財產權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意見,研究擬訂全區有關科技進步和智慧財產權工作的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推進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擬訂促進產學研結合和技術創新聯盟建設的政策措施;負責本單位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負責機關規範性檔案的政策、法律方面的審核把關工作;負責軟科學研究計畫管理,組織科技和智慧財產權重大問題調研;負責信息收集、整理,發布科技信息和科技信息網路管理,網路輿情及新聞發言人的有關工作和信訪工作。
(二)業務管理股
負責全區農業領域科技管理工作。擬訂科技促進農村、農業發展的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農村、農業科技進步;指導科技扶貧、科技興農和科技興區工作;指導農業科技園區的有關工作;負責農業(農村)領域科技項目及星火計畫、科技富民強縣等項目建設和管理;指導農業新技術、新品種的引進、開發、試驗和重大農業科技成果套用試點示範和推廣;負責農業科技創新和農村科技服務體系建設;組織協調現代農業特色產業專家團隊及專家大院建設工作。
負責全區社會事業領域科技管理工作。擬訂社會發展領域科技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涉及人口、醫藥衛生、資源、環境等社會發展領域的科技工作;促進生物技術發展及產業化;負責社會事業領域科技項目建設和管理;組織、實施社會發展方面的重大科技計畫;推進社會發展領域科技產業和新興產業發展。
負責全區科學技術普及工作。擬訂全區科普工作規劃和政策,指導協調科普活動和科普基地的認定,以及科普能力建設和科普場館建設;負責科技宣傳和科技管理幹部的教育培訓工作,擬訂基礎研究的規劃和政策,組織實施全區重點基礎研究發展計畫和重點實驗室建設;牽頭擬訂全區科技人才、專利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提出相關政策建議,並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相關人才開發工作;協調聯繫駐區大中專院校與科研機構,整合最佳化科技資源,推進產學研聯合。
組織擬訂全區科學技術和智慧財產權發展規劃、年度計畫、重大科技投入政策和科技經費管理辦法;負責編制科技經費預決算建議和各類科技計畫項目經費的預決算方案;負責組織申報國、省、市各類科技計畫項目和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業投資補助資金項目,並對其實施實行監督管理;負責區本級科技計畫項目申報、評審、方案制訂和實施管理;負責提出科學技術發展的優先領域和多渠道增加投入的政策措施建議;協調有關部門運用財政、稅收和金融等政策和手段,對全區科學技術和智慧財產權工作實行巨觀調控與引導;提出科技資源合理配置和科研條件保障的政策措施建議,推進科技基礎條件平台建設;承擔科技評估、科技統計工作。
負責全區科技成果轉化工作。擬訂科技成果推廣、科技獎勵、促進技術市場發展的政策措施;擬訂並組織實施重大科技成果推廣計畫和技術交易活動,管理技術市場和大中型技術交易會;負責國、省、市科技成果轉化資金的申報、推薦、評審、實施、管理、監督工作;負責科技獎勵、技術經紀人隊伍建設和科技保密工作;負責科技成果的評價、鑑定、登記工作;負責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科技中介服務機構的審查管理和民營科技企業認定;指導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服務機構建設。
負責全區工業領域科技管理工作。擬訂高新技術產業及園區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推動高新技術成果轉化及產業化和相關技術服務的體系建設;指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園區、基地建設;負責組織高新技術企業和高新技術產品的的申報工作;加強對科技創新型、培育型企業的指導與服務,指導工業領域行業技術服務平台、企業技術研發中心建設,組織實施企業技術創新和製造業信息化試點示範工程;指導企業用先進技術改造傳統產業和節能減排工作;負責工業領域科技項目及國、省、市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重點新品計畫、火炬計畫等項目建設與管理;聯繫區生產力促進中心的工作。
(三)智慧財產權管理股
統籌協調全區智慧財產權和涉外智慧財產權工作的相關事宜,擬訂全區智慧財產權和專利工作規劃與政策措施;加強智慧財產權和專利宣傳教育與培訓;指導、管理全區專利中介服務機構工作;指導、激勵全區專利申請,統籌全區重大專利成果實施轉化和產業化;指導、推進全區國、省、市級智慧財產權試點、示範園區建設;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和智慧財產權維權工作。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南充市高坪區科學技術局機關行政編制4名,紀檢監察單列行政編制1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 2名,紀檢組長(監察室主任)1名;股級領導職數3名。機關工勤人員編制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