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南鄭區高台鎮
2002年,農業總產2368值萬元,與上年相比增長4.5%;鄉鎮企業總收入30400萬元,同比增長6%;多種經營總產值2792萬元,同比增長3%;完成財政收入135.1萬元;農民人均純收入1501元,同比增長10%。糧食生產在遭受“六.九”洪災等自然災害的情況下,總產1533噸,同比增長6.9%;油料總產達到2852噸,同比增長8.7%。
高台鎮人民政府機構職能
高台鎮政府主要職能
1、認真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執行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的決議和上級國家行政機關的決定和命令,發布決定和命令。
2、執行本行政區域內的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預算,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交通、水利、環境保護、招商引資、林業、就業、新村扶貧、體育事業和財政、民政、安全、司法行政、計畫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護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的財產和勞動民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產,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
4、保護各種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5、指導村委會工作,認真作好接待民眾的來信、來訪工作,聽取民眾意見,解決困難,處理矛盾,辦好民眾的事。
6、承辦上級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高台鎮各行政機構職能
1、人大辦公室(負責人:王啟軍)
職責
1)組織代表學習和宣傳憲法、法律、法規,上級人民代表大會以及其常務委員會和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的決議決定,並檢查了解、在本行政區域內的執行情況; 2)組織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進行視察、參加執法檢查、對本行政區域的重大事項進行檢查,聽取鎮人民政府的工作匯報,評議鎮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門和上級國家機關派駐鎮鎮單位的工作; 3)聯繫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受上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託,聯繫在本行政區域內居住和工作的上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協助代表組成代表小組並開展活動,及時反映代表和民眾對本級人民政府工作的建議、批評和意見。 4)檢查主席團交由鎮人民政府和其他有關組織辦理的代表提出的議案及建議、批評和意見的辦理情況,並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主席團匯報; 5)做好代表和民眾的來信來訪工作,受理人民民眾對本級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申訴和意見,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或者主席團匯報處理情況; 6)依法組織選區選民辦理罷免或者補選本級人民代表的有關事項,掌握各選區的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變動情況; 7)承辦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的其他工作; 8)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工作。
鎮婦女聯合會職責
2、高台鎮工會(負責人:王偉)
職責
1)組織並代表職工參與本鎮社會事務、經濟文化等重大活動,支持、協助政府開展工作,推進本鎮兩個文明建設,領導基層工會努力完成鎮黨委和上級工會布置的各項任務,努力增強基層工會的活力; 2)組織職工參與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指導基層工會建立和完善職工代表大會制度,與行政方面建立平等協商簽定集體合問制度。 3)積極參與調處勞動爭議,加強勞動保護和安全衛生的監督,依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保護女職工的特殊利益; 4)組織和動員職工積極參加經濟建設和社會改革,開展社會主義勞動競賽、技術革新和技術協作等活動,調動職工的勞動積極性,促進企業經濟發展; 5)對職工進行愛國主義、團隊精神、社會主義教育,以及法制和職業道德教育,全面提高職工隊伍素質,建設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職工隊伍; 6)抓好基層工會組織建設,發展壯大工會隊伍; 7)抓好工會幹部建設,提高工會幹部的政治業務素質和工作水平; 8)努力辦好工會的文化教育體育事業,逐步建立起鎮工會活動陣地; 9)做好工會經費收繳工作,管理好工會財產。
3、高台鎮婦聯(負責人:王妍)
職責
1)貫徹執行鎮黨委鎮政府和上級婦聯的工作部署,制訂我鎮婦女兒童事業發展規劃、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2)組織婦女學習馬克思主義理論和科學文化知識,提高婦女的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教育、引導婦女提高自尊、自信、自立、自強的精神,做好優秀婦女人才的培養選拔和推薦工作,促進婦女人才成長; 3)代表婦女參與政府和社會事務的民主管理制度的制定,發揮婦女在基層政權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民主法制建設中的積極作用; 4)組織動員婦女投身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開展“雙學雙比”(學文化、學技術、比成績、比貢獻)和“巾幗建功”等競賽活動,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 5)維護婦女的合法權益,推動《婦女權益保障法》、《王五鎮婦女發展規劃》的實施,為婦女提供法律幫助,受害婦女伸張正義,針對婦女權益保障方面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建議,促進有關改革措施不斷完善,促進男女平等; 6)維護兒童合法權益,做好兒童工作,推動《未成年保護法》、《九十年代中國兒童發展規劃綱要》的實施,促進兒童健康成長。普及優生、優育、優教知識,發展托幼事業和兒童福利事業; 7)完成鎮黨委鎮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4、高台鎮紀檢委(負責人:劉洋)
職責
1)對黨員、幹部進行遵守黨紀、法紀教育;2)抓好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工作;3)檢查和處理黨員、幹部違法違紀案件;4)接待、辦理民眾來信來訪工作,受理黨員幹部的控告申訴;
5)抓民眾反映的熱點問題,糾正行業不正之風;6)開展執法監督,維護政令暢通;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5、高台鎮組委(負責人:王紹傑)
職責
1)負責基層領導班子的建設工作;
2)負責黨員、幹部的培養和教育管理工作,黨費的收繳工作。
3)負責幹部的調配、幹部招聘,大中專華業生推薦就業,工資福利,黨員、幹部、職工檔案管理以及老幹部管理工作; 4)負責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幹部、工資年度統計工作;全鎮黨員年度統計工作,幹部年度考核工作; 5)負責黨刊的訂閱和發行工作; 6)指導鎮黨校工作; 7)負責落實黨委統戰工作; 8)完成鎮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6、高台鎮宣委(負責人:黃曉光)
職責
1)負責黨的理論宣傳工作;
2)負責黨員理論教育工作;
3)負責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4)對廣播電視、文化、體育事業等部門的工作進行指導和管理; 5)完成鎮黨委、鎮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7高台鎮武裝部(負責人:張鵬飛)
職責
1)負責民兵、預備役組織建設、政治教育和武器裝備的管理,落實民兵、預備役參訓人員; 2)負責組織帶領民兵、預備役部隊完成戰備、治安執勤任務; 3)組織民兵、預備役人員參加“兩個文明”建設; 4)負責民兵、預備役人員的登記、統計工作,協助政府部門搞好徵兵和退伍軍人安置工作;
8高台鎮綜合治理辦公室(負責人:李貴富)
職責
1)組織、指導、督促各部門各單位落實維護穩定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措施; 2)牽頭、解決、處理一些突出的社會治安問題; 3)組織、協調、監督、指導有關職能部門加強對“六種行業” (髮廊美容業、飲食業、文化娛樂業、旅業、收購業典當業)的管理; 4)加強外來人口的教育和管理; 5)完成上級下達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各項工作任務,抓好禁毒專項鬥爭工作; 6)辦理黨委和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9高台鎮建設辦公室(負責人:王久利)
職責
1 )負責貫徹有關法律、法規及上級的方針、政策、規定
2 )負責對規劃、國土、建設、環保、道路、市政等重大問題作出決策;
3 )編制和實施城鎮總體規劃及功能分區規劃,做好規劃的控制和審批工作。
4 )貫徹執行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規,做好耕地保護工作,合理安排和利用土地,制止和查處違法用地行為;
5 )負責全鎮範圍內土地徵用(出讓)的審批,及土地登記發證的審核工作;
6 )協調鎮、村土地的使用關係,解決有關土地矛盾和土地糾紛問題;
7 )依法對鎮內建築活動實行監督管理,維護建築市場秩序,保證建築工程質量和安全。
8)定辦理工程項目的規劃、施工許可證的審批手續;
9)對鎮內工程項目實行規劃和建設管理,依法查處違法建設行為;
10)負責鎮內主要交通道路等基礎設施的規劃、建設及維護管理;
11)負責轄區內環境污染的監測與管理,落實治理措施
12)負責建設項目環保工程的審批及環保評價工作;
13)落實綜合治理措施,抓好環境排污費和徵收工作;
14)處理因環保問題引起的事故糾紛;
15)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10、高台鎮計畫生育辦公室(負責人:高智慧)
職責
1)完成上級下達的人口計畫指標任務;
2)全面貫徹現行計畫生育政策並建立、健全、完善我鎮的有關規定; 3)落實計畫生育“三為主”(宣傳教育為主、避孕節育為主、經常性工作為主)的工作方針,加強計生宣傳網路和醫療服務網路的建設; 4)加強和改進人口計畫管理與統計工作,逐步完善人口與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制定科學的符合實際的方案和計畫; 5)領導、協調、動員各有關部門和全社會對人口問題實行綜合治理,齊抓共管; 6)依法管理計畫生育,為民眾提供生殖保健和合理的避孕節育措施 等優質服務; 7)完成鎮黨委、鎮政府交給的任務。
11、高台鎮合作醫療辦公室(負責人:王海金)
職責
負責全鎮的合作醫療保險金的收繳和報銷工作;
12、高台鎮司法所(負責人:趙博)
職責
一、協助基層人民政府開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執法檢查、監督工作; 二、指導管理人民調解工作。協助或直接參與重大疑難民間糾紛的調解工作。 三、指導管理基層法律服務工作。 四、代表鎮(區)人民政府處理民間糾紛。 五、調查研究本轄區內發生糾紛的原因、特點和規律並提出防止糾紛的辦法。 六、組織開展普法宣傳和法制教育工作。進行有關的政策、法律、法令、道德風尚的宣傳教育; 七、了解並向上級報告民眾對現行法律、法令和司法工作的意見和要求。 八、組織開展對刑滿釋放和解除勞教人員的過渡性安置和幫教工作。 九、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特別是參加對社會不穩定因素和人民內部矛盾的排查調處。 十、貫徹落實司法行政工作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完成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和各級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有關工作,。 十一、積極開展法律援助工作。 十二、擔任政府法律顧問,提出司法建議, 當好政府參謀和助手。 十三、配合政府及有關部門開展中心工作。 十四、開展精神文明建設活動,指導、參與制定村規、民約。
13、辦公室(負責人:喬德文)
職責:
1) 依據公文處理的有關規定審核以黨委、政府名義發出的各類公文,承辦起草全局性、綜合性的各類檔案,經主管領導審核後送主要領導簽發;
2)黨、政、人大各類檔案進行收簽、拆封、登記、編號、傳閱、分送、催辦、清退、立卷、歸檔、銷毀等工作;
3)參與重大工作及重要課題的調研,回收整理有關資料,撰寫有關調查文章、情況報告等,為鎮領導決策工作提供信息服務;
4)負責起草人大主席團的各類檔案和處理日常工作事物;
5)負責有關會議的準備、記錄和公文接洽等工作;
6)負責黨委、政府的有關決定、檔案的督辦、催辦和執行;
7)負責機關治安、衛生、勞動等事物性工作。
14、高台鎮文化站(負責人:韓滿文)
職責
1)圍繞鎮黨委、鎮政府的中心工作做好廣播電視新聞宣傳工作,當好黨和政府的宣傳喉舌; 2)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發揮廣播電視新聞的輿論監督作用,當好黨和政府的參謀; 3)搞好廣播電視網路建設,確保黨和政府的政令傳輸通道暢通; 4)完成黨委、政府交辦的工作任務。
15、高台鎮水利站(負責人:馮寶利)
職責
1)要認真貫徹執行水利水保方針、政策、法規,堅持為發展農業生產,發展農村商品經濟服務的方向,樹立全面、優質服務的思想,積極配合區水利部門共同搞好工作,以促進農村水利水保事業的發展;
2)在工程建設上,根據當地農業生產、鎮鎮企業、人民生活的需求,在縣水利局的統一安排下,認真做好所轄區域內水利水保區劃、規劃、勘測設計、計畫、工程建設、效益分析等工作;
3)在工程管理上,負責建立健全鎮、村水利水保管理服務組織,落實好各項管理承包責任制,確保工程效益,搞好工農業供水,並按規定協助收繳水費;
4)學習和普及水利水保科學知識,推廣節水、節能和水土保持先進經驗及水利水保科技成果,開展技術革新,科學試驗等工作、搞好水利水保業務指導和鎮、村水利工程管理人員的業務培訓;
5)為各級領導部門當好參謀,組織民眾進行抗旱、防汛和農村水利基本建設。幫助鎮、村制定保護與使用農村水利水保設施的鎮規民約,及時處理破壞水利水保設施以及其他違反水利水保法規的案件,協調處理當地水事糾紛;
6)完成縣水利局下達的水利水保工程建設和管理方面的統計工作和其他任務。
16、高台鎮林果中心(負責人:韓俊昌)
職責
1)宣傳、貫徹、執行《森林法》等有關林業法規,負責處理林業案件、林地糾紛。 2)負責引進、推廣先進適用新技術,按時完成鎮林果發展計畫。 3)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和任務。
17、高台鎮農業中心(負責人;李文權)
職責
1)負責調查研究全鎮農業科研、教育、技術推廣情況;參與制定全鎮農業科技發展規劃; 2)抓好農民教育工作,加強農民科技及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提高農民科技文化素質和轉移就業能力; 3)負責開展農業科學技術宣傳、普及及推廣套用,提高全鎮農民及農技幹部的科學文化素質; 4)負責農業科研、技術推廣項目申報和農業科技項目的實施監督、成果驗收、鑑定、登記及交流套用管理; 5)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18、高台鎮農經站(負責人:孔亮)
職責
1)負責定期審核村級收支、嚴格村級支出條據審批,杜絕不合理開支,制止胡花亂花;
2)負責按照月報帳單,督促各村每月公布一次收支賬務;
3)定期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和鎮鎮人民政府報告有關財務工作情況;
4)負責村級轉移支付的發放工作;
5)負責糧食補貼工作,及水稻良種補貼工作;
6)積極完成鎮政府交給的其他工作。
19、高台鎮畜牧站(負責人:李洪欣)
職責
1)負責全鎮的畜牧調查統計工作;
2)負責生豬補貼的發放工作。
高台鎮各村委會主要職能
1、組織村民發展生產、擴大經營,承擔本村生產、經營的服務和協調工作,促進本村經濟發展;
2、尊重集體經濟組織依法獨立進行經濟活動的自主權,保障其合法權益;
3、編制並實施經村民代表會議通過的本村建設規劃,整頓村容村貌,改善居住環境,辦理本村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
4、依法管理本村屬於村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財產,教育村民愛護公共財物和設施,合理開發和利用自然資源,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
5、宣傳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教育和推動村民依法履行應盡的義務,維護村民合法的權益;
6、調解民間糾紛,促進村民團結和家庭和睦,協助維護生產、生活和社會治秩序;
7、發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識,教育村民尊老愛幼、尊重婦女,擁軍優屬,扶貧幫困,移風易俗,樹立社會主義新風尚;
8、組織村民參加搶險救災活動;
9、向村民代表會議負責並報告工作,執行村民代表會議的決議、決定;
10、接受鎮政府指導,協助鎮政府開展工作,向上級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見、要求和提出建議。
高台鎮領導分工
趙建輝:主管全面工作
王效愚:主管政府全面工作、財政、辦公室
王啟軍:分管人大工作
王 偉:分管組織、宣傳、紀檢、武裝部、共青團、婦聯
朱冬梅:分管民政、教育、文化、統計
陳忠磐:分管農業、土地建設
王軍武:分管企業、衛生、廣播、安全生產
王學平:分管公安、司法、綜治、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