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因
1.直接暴力
暴力直接作用於骨骼某一部位而致該部骨折,則往往使受傷部位發生骨折,常伴有不同程度軟組織破壞。如車輪撞擊小腿,於撞擊處發生脛腓骨骨幹骨折。
2.間接暴力
間接暴力作用時通過縱向傳導、槓桿作用或扭轉作用使遠處發生骨折,如從高處跌下足部著地時,軀幹因重力關係急劇向前屈曲,胸腰脊柱交界處椎體受折刀力的作用而發生壓縮性骨折(傳導作用)。
3.積累性勞損
長期、反覆、輕微的直接或間接損傷可致使肢體某一特定部位骨折。
檢查
X線檢查對骨折的診斷和治療具有重要價值,凡疑為骨折者應常規進行X線拍片檢查,可以幫助了解骨折的類型和具體情況,對治療具有指導意義。
鑑別診斷
骨折依據的臨床表現和X線檢查,可以明確診斷。但臨床上需注意骨折的發生是屬於單純性骨折還是由於患者本身原有疾疾所導致的病理性骨折,在患者原有疾病而導致骨骼異常的情況下,輕微的力量便可造成骨折,這種情況下發生較為頻繁,需嚴格觀察和診斷。
治療原則
治療骨折可視傷情採用手法整復或切開復位,夾縛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