驛城區國土資源局

驛城區國土資源局是主管全區國土資源、礦產資源和測繪管理的區政府工作部門,成立於2001年,其前身是駐馬店市土地礦產管理局。 全區行政區總面積779平方公里,其中:農用地57802.09公頃,建設用地19789.73公頃,其它土地328.07公頃,分別占土地總面積的74%、25%和0.4%。 驛城區的礦產資源主要分布在西部山區,目前已發現各類礦種10餘種,其中金屬礦1種,非金屬礦6種,能源礦種1種,水氣礦種2種,查明諸量的礦產6種。

基本情況

驛城區國土資源局是主管全區國土資源、礦產資源和測繪管理的區政府工作部門,成立於2001年,其前身是駐馬店市土地礦產管理局。現局機關內設7個股室,3個直屬單位,11個基層國土資源所,一個礦管站,總編制217人,實有人數244人。

資源狀況

全區行政區總面積779平方公里,其中:農用地57802.09公頃,建設用地19789.73公頃,其它土地328.07公頃,分別占土地總面積的74%、25%和0.4%。全區耕地保有量42395.07公頃,基本農田保護面積29913公頃,保護率約65%。由於歷史原因,全區土地粗放利用和資源日趨緊缺的形勢非常嚴峻,全區耕地面積比例少,人均耕地約1.1畝,低於全市平均水平,且地塊零碎,質量欠肥沃,部分耕地分布在西部丘陵地帶,土地後備資源不足。驛城區的礦產資源主要分布在西部山區,目前已發現各類礦種10餘種,其中金屬礦1種,非金屬礦6種,能源礦種1種,水氣礦種2種,查明諸量的礦產6種。 在查明諸量的礦產資源中,建材類礦產是驛城區的優勢礦產,分布廣、質量優、儲量大、易開採。驛城區礦產資源分布有明顯的地域性,如建築如料、鐵、白雲岩,水泥用類岩主要集中在朱古洞鄉;花崗岩、石英岩、粘土主要集中在胡廟鄉;煤主要集在古城鄉;水氣資源在全區範圍內均有發現,有待進一步詳查。

工作職能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國土資源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根據國土資源的法律法規,負責全區土地、礦產資源的管理、保護和合理利用;參與編制和實施土地、礦產資源規劃及其它專項規劃;負責基本農田保護、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復墾和耕地補充的監督檢查工作,確保耕地占補平衡;參與各類建設項目用地的審查、報批工作和建設用地管理,組織實施本轄區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租賃、作價出資等土地有償使用工作;負責轄區內地籍調查、土地統計、土地確權勘界及土地糾紛工作;監督檢查全區各級單位和個人對土地資源、礦產資源依法利用和保護情況;依法保護土地、礦產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查處違法案件;負責做好測繪管理工作;負責探礦權、採礦權的審查登記發證和轉讓審查登記的呈報及礦業權的糾紛工作;配合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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