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2013年12月4日,“3Q終極戰”在最高法開庭,圖為抗訴方360代理律師在法庭上辯論。新京報記者 王貴彬 攝
在2013年11月26日奇虎360訴騰訊“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案二審在最高法開庭審理後,“3Q大戰”的第二場官司昨日在最高法開庭審理,這是“3Q大戰”系列訴訟的最後一戰,也是迄今為止網際網路行業訴訟標的額最大的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件,被業界稱為“網際網路捆綁第一案”。該案未當庭宣判。
騰訊
360給其造成巨大損失
該案由最高法副院長、二級大法官奚曉明親任審判長,記者了解到,由奚曉明親任審判長審理案件近年來非常少見。
騰訊訴360不正當競爭案2012年9月18日在廣東省高院開庭審理,今年4月3日,廣東省高院一審認定360構成不正當競爭,判決360停止侵權、賠禮道歉並賠償騰訊經濟損失500萬元。360不服該判決,抗訴至最高法。
針對此案,昨日騰訊發布公開信稱,呼籲中國引入懲罰性賠償機制,對實施不正當競爭者予以嚴懲。
騰訊方稱,2010年10月29日,騰訊發現奇虎360“360扣扣保鏢”軟體直接針對騰訊QQ軟體,自稱具有“給QQ體檢”、“幫QQ加速”、“清QQ垃圾”等功能模組,通過虛假宣傳,鼓勵和誘導用戶刪除騰訊QQ軟體中的增值業務外掛程式、禁止騰訊的客戶廣告,同時將其產品和服務嵌入騰訊的QQ軟體界面,藉機宣傳和推廣自己的產品。
騰訊認為,奇虎360的上述行為不僅破壞了騰訊合法的經營模式,導致騰訊產品和服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遭到嚴重破壞,還違反了商業道德,構成不正當競爭,減少了騰訊的增值業務交易機會和廣告收入,給騰訊造成了無法估量的損失。
為此,騰訊方請求最高法判令360立即停止涉案不正當競爭行為。同時,騰訊要求奇虎360連續三個月在其網站,以及新浪網、搜狐網和網易網等網站首頁顯著位置,在《法制日報》和《中國智慧財產權報》等報紙第一版顯著位置就其不正當競爭行為向原告賠禮道歉,賠償經濟損失1.25億元。
奇虎360
高額賠償請求缺乏依據
針對騰訊方的說法,昨日奇虎360方認為,扣扣保鏢不破壞QQ軟體系統的完整性。軟體合法用戶有權對QQ軟體進行修改,而扣扣保鏢協助用戶實現該權利不構成著作權意義上的“破壞軟體完整性”。
對於騰訊關於扣扣保鏢破壞騰訊商業模式的指控,奇虎360方律師——立方律師事務所主任謝冠斌認為不能成立。商業模式並不構成法律保護的客體,扣扣保鏢採用符合公認商業道德的方式,促使騰訊對其掠奪性的商業模式做出改變,有利於消費者和市場競爭,符合《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
360總裁齊向東也表示,商業模式從來不受法律保護,新企業的壯大,都是通過打破原有巨頭商業模式的方式實現的。
此外,謝冠斌稱,奇虎360不構成對騰訊商業聲譽的詆毀,也不構成“搭便車”的不正當競爭行為,騰訊的高額賠償請求缺乏法律和事實依據,請求法院駁回原告全部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