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1、主要農作物病蟲草鼠長、中、短期發生趨勢的系統監測和信息發布;
2、負責全市農作物病蟲草鼠害中、長期治理規劃和年度防治技術方案的制定及實施,病蟲測報防治新技術的研究、開發和推廣;
3、負責全市民植物檢疫行政執法和重大疫情的封鎖及控制;
4、負責全市農藥管理的行政執法工作;
5、負責國內、外新型農藥、藥械的引進、試驗示範、推廣、科學用藥、安全及藥技術的宣傳普及等。
所設科室以及職責
一、測報科
1、掌握全市農作物主要病蟲的發生髮展動態,發布長、中、短期預報;
2、提出病蟲預測預報工作和技術上應採取的措施,調查總結、分析研究病蟲預測預報工作及技術上的經驗和問題,蒐集、整理全市病蟲監測信息,撰寫、發布病蟲動態、情報、實況等;
3、負責全市病蟲測報的管理,承擔病蟲測報技術人員的培訓,提高全市病蟲測報水平和預報準確率;
4、承擔農業部、省植保站下達的病蟲草測報任務。
二、防治科
1、掌握全省農作物病蟲草鼠的發生為害情況,制定防治規劃和措施;
2、研究和推廣病蟲草鼠的綜合防治技術,解決生產上存在的問題;
3、調查總結和分析研究植保工作的經驗、問題,擬定工作報告和總結。
三、檢疫科
1、組織開展檢疫法律、法規的學習和宣傳;
2、查處全市檢疫違規案件,受理各縣區的檢疫複議,並做好案卷的整理、歸檔;
3、實施產地檢疫、調運檢疫,辦理有關檢疫手續,做好檢疫證書的發放和管理;
4、承擔全市疫情普查、封鎖、防治和新檢疫對象監測、研究工作,做好檢疫信息傳遞;
5、承擔全市專職、兼職檢疫員的審核、培訓工作。
四、農藥管理科
1、組織、協調、監督、檢查全市農藥行政執法工作,承擔全市農藥行政處罰工作,組織大案、要案的查處;
2、審核農藥經營資格和辦理農藥經營批准手續;
3、做好農藥的整理、歸檔和農藥管理信息的蒐集和整理工作;
4、承擔開展農藥法規宣傳教育和全市農藥執法人員及農藥經營人員的培訓工作。
五、藥械科
1、負責全市農藥使用發展規劃,掌握農藥發展趨勢和農藥的產、供、銷情況並制定農藥使用計畫;
2、調查研究農藥使用中的問題,負責科學合理使用農藥、藥械技術的宣傳和培訓;
3、負責全市新農藥引進、試驗示範和推廣套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