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馬店市委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

根據《中共駐馬店市委、駐馬店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駐馬店市市直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駐發〔2001〕24號),設定中共駐馬店市委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中共駐馬店市委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是負責市直機關黨的建設的市委派出機構,規格為正處級。

機構職責

(一)負責制訂市直黨的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領導市直各單位黨組織抓好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負責科級以下(含科級)黨員幹部的政治理論培訓。

(三)指導市直單位黨組織配合行政領導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市直文明單位創建活動的督促、檢查和指導,對市直文明單位的申報和撤銷實施監督。

(四)指導市直各單位黨組織加強黨風和廉政建設,實施對黨員幹部特別是黨員領導幹部的監督,定期了解各部門黨員和民眾對部門領導幹部的意見,及時向市委反映各部門領導班子、領導幹部的情況和問題。

(五)審批市直單位機關黨組織領導班子的組成及書記、副書記的職務任免。

(六)領導市直機關黨的紀律檢查工作,對科級及科以下黨員幹部違反黨紀做出處理決定。

(七)領導市直共青團工作。

(八)負責市直入黨積極分子的培訓及黨員發展工作。

(九)指導縣、區直的機關黨委的工作。

(十)承辦市委交辦的其他事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直工委內設3個部、室。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綜合協調和調查研究工作;承擔文秘、檔案、會務、後勤、保衛、機要、保密以及機關行政事務、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承擔機關人事、工資等日常工作。

(二)組織部(掛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駐馬店市直機關工作委員會牌子)

負責指導市直各單位黨組織堅持黨的組織制度,加強基層組織建設;負責市直黨代會的籌備及選舉工作,指導市直基層黨組織換屆選舉;負責市直單位黨員管理教育、黨費收繳管理、入黨積極分子培訓、黨員發展和處置不合格黨員的工作;了解並反映市直單位黨員幹部的情況和問題;負責市直基層黨組織書記、副書記等黨務幹部的考核、任免和培訓工作。指導市直單位團組織圍繞市委和市政府的中心工作,開展適合青年特點的各項活動;了解和掌握市直單位青年思想工作的情況,做好團員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宣傳部(掛駐馬店市市直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宣傳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進行形勢和任務教育,負責對市直單位科級以下(含科級)幹部的政治理論與必備知識培訓;指導各單位黨組織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市直文明單位創建活動的督促、檢查和指導,對市直文明單位的申報和撤銷實施監督;了解和反映黨員、職工思想動態,為領導決策提供信息和建議,開展適合時代特色的各項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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