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詞語
基本信息
【詞目】駁斥【拼音】bó chì
【英譯】refute;contradict;repuse
【基本解釋】
[釋義](動)反駁斥責錯誤的言論或意見。著重指嚴厲的斥責,語意較重。
【構成】並列式:駁+斥
【例句】~荒謬的論調。(作謂語)他的錯誤看法遭到~。(作賓語)
【同義】批駁、反駁
詳細解釋
亦作“駁斥”、反駁、指斥。
清 薛福成 《代李伯相籌議日本改約暫宜緩允疏》:“嗣後該國屢欲翻悔,均經駁斥。” 魯迅 《集外集拾遺補編·拳術與拳匪》:“我也知道拳術家中間,必有不信鬼道的人,但既然不見出頭駁斥,排除謬見,那便是為潮流遮沒,無從特別提開。” 魏巍 《東方》第四部第六章:“大媽駁斥道:‘誰要好了瘡疤忘了疼,那就該叫他多想一想。’”
2. 法律用語:駁回的意思。
巴金 《談》:“他們在六年前受到誣告被判決死刑,抗訴八次都遭駁斥。”參見“ 駁回 ”。
駁斥
辯論並非在真空里進行,而是要面對反方。辯論者總是面臨著擊敗對手所提出的反對理由的必要。這一擊敗反對理由的過程被稱之為駁斥。從嚴格意義上來解釋,“駁斥”一詞的意思是指通過指出反方的證據和論證是錯誤的或不正確的來擊敗對方,而“反駁”一詞則是指通過提出能夠低毀反方的證據和論證的作用的其它證據和論證來擊敗對方。在實踐當中,“駁斥”和“反駁”兩詞是可以互換的,但在教學性辯論中每位辯手的第二次發言被稱為反駁發言。
在教學性辯論中,辯手們只需對對方辯手所提出的個別論據和論點進行駁斥。在套用辯論中,辯手們則有必要對任何有可能對決策者產生影響的證據和論證進行駁斥。
Ⅰ.轉嫁反駁責任
正如前面有關論辯各章所表明的那樣,舉證責任總是在正方,而反駁責任起初是反方的事。在辯論過程中,反駁責任在辯論雙方之間推來推去,最終不是落在此方就是落在彼方。在辯論結束時承擔著反駁責任的一方即為失敗的一方。在典型的教學性辯論中,正方的第一位發言者通常能夠很好地闡述自己的主張,將駁斥的責任置於反方。反方的第一位發言者的任務就是將反駁責任推回給正方。正方的第二位發言者通過修正和擴充論據,設法將反駁責任再次轉嫁給反方。辯論至此,反方開始作第二次陳述性發言和第一次反駁。在這兩次發言中,反方設法將反駁責任再次推回給正方。很顯然,反方的連續發言為反方提供了將反駁責任堅決果斷地轉嫁給正方的最佳機會。在剩下來的每一次反駁發言中,辯手們都盡力圓滿完成自己的那份辯論任務,並將反駁的責任轉嫁給他們的對手。辯論的終結髮言是正方的最後一次機會,在這次發言中,正方的第二位辯手有機會評述整場辯論和證明反方反駁失敗。
Ⅱ.駁斥的目的和時機
每次辯論發言都必須包括駁斥的內容。很顯然,辯論開始時正方所作的首次發言不可能包括有針對性的駁斥,因為此時反方還沒有提出反對意見。但是,即使在這次發言中,也可以包括一定量的預先駁斥。只是應該注意,這種預先駁斥應針對那些反方必然要贊成的論點,而不是針對那些正方希望反方提出的“假設的易於擊敗的敵對論點。”
一般來講,對於重要的論點,辯手們應該儘早予以駁斥,而不要漠然處之,使其不受到挑戰。但是為了使對方更加明確地表明其論點,辯手也可以暫時不予以理睬。有時辯手通過有限的駁斥,故意地促進這一過程,鼓勵對手就辯論的某一方面深入地談
駁斥的方法
□通過論證其不可靠性、錯誤性、或不相關性來推翻對方的證據。
□通過提供與其對抗的、對其產生懷疑的、使其喪失作用的、或證明其證據經不起證據檢驗的其它證據來推翻對方的證據。
□通過論證其錯誤性來推翻對方的論證。
□通過提出與對方不利的、與其對抗的、對其產生懷疑的、使其喪失作用的、或表明其論證經不起論證檢驗的其它論證來推翻對方的論證。
□通過提供新的和附加的證據來進一步證實已有證據的正確。
□通過提出新的和附加的論證來進一步證實自己論證的正確。
□提出試探性駁斥——為了試探對方的主張,有時要進行預備性駁斥,其意圖是弄清楚對方的主張或強迫對方更加明確地表明其主張。
論下去,直到其觀點明確,無法改變,然後反而駁之。因此,辯手可以將對手可能希望避免的問題引入辯論。例如,在辯論“美國的非農業產業應該確保其雇員的年薪”這一辯題時,正方的辯手爭辯說當時有數量極多的人們正處於失業狀態。反方的辯手運用試探性駁斥,故意提出了一次無力的駁斥——指出一些失業的工人在他們有工作的年月里已經攢下了數目可觀的積蓄——並得出了這些工人並不需要全年工資保證的結論。針對這一駁斥,一些正方的辯手回辯道,絕大多數失業人員不可能有什麼數目可觀的積蓄,因為首先被解僱的人員都是資歷淺的工人,他們中的許多人在被解僱前甚至才工作了僅僅幾個月的時間。一旦反方辯手通過試探性駁斥獲得了正方如此認可,他們便可以在後來的辯論中集中於他們所要駁斥的主要方面。於是他們爭辯道,既然正方所提出的工資保證要求至少一年的工作資歷才能有效,那么,對方所提計畫並不能滿足資歷淺的工人的需要,而這些資歷淺的工人,正如對方所言,占失業人口的絕大多數。
動詞。指官方用一種非常委婉的方式,對民間傳言進行默認或者肯定。
例1:今天,四川省農業廳駁斥了關於四川柑橘里有蛆的傳聞,並表示要追查造謠簡訊的源頭。
例2:北京出現SARS 疫情的說法遭到了新聞發言人的嚴厲駁斥。
“駁斥”
動詞。指官方用一種非常委婉的方式,對民間傳言進行默認或者肯定。
例1:今天,四川省農業廳駁斥了關於四川柑橘里有蛆的傳聞,並表示要追查造謠簡訊的源頭。
例2:北京出現SARS疫情的說法遭到了新聞發言人的嚴厲駁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