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歷任明溪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明溪團縣委書記,明溪縣城關鄉黨委副書記、鄉長,明溪縣蓋洋鎮黨委書記,明溪縣政府副縣長,三明市委辦公室副主任,市委政研室主任,三明市政府副秘書長,三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清流縣委副書記、清流縣人民政府縣長。 中共福建省清流縣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
2018年12月,任三明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局長。
任免信息
2015年5月29日,清流縣召開全縣領導幹部大會,宣布省委、市委關於清流縣黨政主要領導人事調整的決定:馮明生同志任中共清流縣委書記。
2015年6月10日,清流縣十六屆人大常委會召開第三十四次會議。會議經表決通過決定接受馮明生同志辭去清流縣人民政府縣長職務。
2016年4月,中共福建省委決定馮明生同志不再擔任中共清流縣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
2018年12月29日,三明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任命馮明生為三明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