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軍隊離退休幹部第二休養所原黨委副書記、所長馮寧違規發放津補貼、違規配備使用公車問題。2013年11月至2015年11月,經馮寧簽批同意,該所先後挪用安置補助經費、軍休幹部節日慰問經費等專項經費30餘萬元用於違規發放津補貼,其中馮寧本人領取16440元;2013年11月至2016年9月,馮寧違規借用車輛和司機,並先後違規為所借用司機發放津補貼33611元。2017年6月20日,馮寧受到撤銷黨內職務、撤職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
大同市軍隊離退休幹部第二休養所原黨委副書記、所長馮寧違規發放津補貼、違規配備使用公車問題。2013年11月至2015年11月,經馮寧簽批同意,該所先後挪用安置補助經費、軍休幹部節日慰問經費等專項經費30餘萬元用於違規發放津補貼,其中馮寧本人領取16440元;2013年11月至2016年9月,馮寧違規借用車輛和司機,並先後違規為所借用司機發放津補貼33611元。2017年6月20日,馮寧受到撤銷黨內職務、撤職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